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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其它小说>大唐第一厨>第 2 章 第2章
  听莫文远一阵“啊啊啊”之后,李三娘败下阵来,她伸出纤细的手指在小孩儿鼻头上一点道:“你可想去?”

  他立刻不啊啊啊了,不停拍手,脸上露出了傻乎乎的笑容。

  胡屠户笑道:“大郎聪慧,小小年纪便能通人言。”

  李三娘听人夸奖自己儿子,自然高兴,但嘴上却不承认,只道:“他懂甚,不过是小孩子脾气,忽然笑闹罢了。”

  俩人聊了一会儿后,胡屠户走了,他还要去准备杀羊,而李三娘则是做在前头接着卖蒸饼,莫文远抬头看她,也摸不准自己究竟是能出去还是不能出去。

  好在李三娘给他拍手拍高兴了,等时间差不多便收拾了一下,给他在襁褓外又多加一条克风的皮子,抱着孩子款款出门。

  莫文远兴奋极了,第一次唐代探险活动,开始!

  ……

  胡屠户的摊位就在坊内,同店铺开在坊口的蒸饼店不同,他的店在光德坊的中心区域,长安一百零八坊,每个坊内都有酒楼小商品铺子,其效用同现代居民区里的商店一样,方便居民生活,赚邻居的钱。

  光德坊内的酒楼比其他坊还要多些,这里临近西市,不少商人会选择在坊内的酒楼吃饭。

  莫文远被李三娘抱在怀里,路上他一改往日的乖巧作风,伸头伸脑看个不停。

  左右大多是低矮的平房,两层小楼都不多见,李三娘沿路右边行走,一路上,店家中的老板伙计,路上行走的人,少有不同她打招呼的。

  “三娘。”

  “怀里可是大郎?”

  “三娘可要买糕?”

  莫文远算是感觉到了他娘的受欢迎指数,凭心而论,李三娘长得真不错,肤白貌美,腰肢纤细,体态风流,此时尚在贞观五年,后代所盛传的“以胖为美审美观”还没有在唐朝流行,时人延续隋的传统,喜好身材纤细的美人,莫文远乐道,以他娘的手艺还有长相,说不定能博得蒸饼西施的称号。

  比豆腐西施听起来好多了。

  李三娘出门前就计划好要买什么,她递出布包道:“来四块满天星。”

  店小二嘻皮笑脸道:“得嘞!”

  莫文远对美食是有追求的,前世看见什么好吃的好闻的都会想嗅一嗅尝一尝,在唐朝第一次出门,他更是兴致高涨。

  小店门口挂了一块牌匾,莫文远将歪歪扭扭的字收入眼中,判断半天看出那是“糕”字,凑近后更是闻到迎面扑来的米香,其中还夹杂着蜂蜜、猪油等气味。

  店小二道:“今个儿还有大小虹桥、花截肚、木密金毛面,娘子可要来些?”他道,“木密金毛面可是用上好的枣子并麦面做的,这时日枣子少见,娘子买一块回去尝尝鲜罢!”

  李三娘想道:“那就来一块。”

  莫文远闹钟响起系统提示音。

  [任务:认识满天星(0/1)]

  [奖励点:1]

  [任务:认识木密金毛面(0/1)]

  [奖励点:1]

  莫文原本就对糕饼感兴趣,特别这些糕的名字很奇怪“满天星”“木密金毛面”,光听名字绝对猜不到什么内容。

  李三娘接过糕点后,他出手如迅雷,扒拉白布,糕点露出小角足够他判断出其中的内容。

  莫文远了然道:原来“满天星”就是粘小米糕啊!

  粘小米糕口感与年糕相似,把小黄米磨成粉后与水混合,捏成团后放在蒸锅里蒸熟便是,他以前也做过这道点心,还会做些豆沙配合蘸糕吃。

  莫文远看店家,似乎没有卖豆沙,等他长大些后可以做些豆沙配着吃。

  [任务完成]

  小孩子的身体不受大脑控制,他想着想着就不由自主开始吃手手了,口水粘在手指上,要不是他年纪小,看上去估计很恶心。

  李三娘用帕子帮他擦口水道:“想吃糕,等牙长出来再说。”

  一说到长牙莫文远就开始悲伤了,他的年纪太小了,才开始出牙,伸舌头舔牙床的时候能在上牙床感觉到米粒似的小牙,李三娘之前看过他舔牙,一直对他道:“莫舔莫舔,小心牙长歪。”

  莫文远不记得自己才长牙时有没有舔门牙,但他记得自己换牙的时候总喜欢舔自己的牙,当时他家长就威胁他“舔牙门牙会变大”,在换牙结束后他终于用血泪教训践行了老祖宗的道理,长了两颗兔子似的门牙。

  原来有关长门牙的道理从唐代就有。

  ……

  李三娘一边走一边买,慢悠悠地踱到坊中心,胡屠户没有专门店铺,他在路边上支了一个小摊子,两条待宰的羊栓在立柱上,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迎来的命运,看见人来来往往还咩咩咩地叫。

  胡屠户正在磨刀,见李三娘来了便招呼道:“来了?马上就杀。”他身边还围了一群无事佬,都是来看热闹的,有人甚至端了一个大陶碗过来,等着接羊血。

  胡屠户对身旁一穿粗布麻衣包头巾的中年男子道:“王兴,羊杂我已许给三娘,今日没你的份。”

  王兴是光德坊内的小贩,但他从来不在坊内做生意,都是推小车到西市卖吃食的,他卖的也不是可口的饭菜,而是解馋的小食。

  其中一种就是用羊肠做成的羊杂糕。m.xiumb.com

  孙思邈曾经发明过猪杂糕,用猪肠填各种面粉麦粉蒸熟制成,唐朝人民的想象力是无穷的,相较于猪肉,羊肉更受欢迎,宰杀量也更多,一些小贩就用羊肠制作。

  王兴道:“我见三娘来了,还不知道她要什么,你只给我接一碗羊血便是,没有羊下水,我还能做羊血糕。”

  莫文远听见他的话,脑内有响起提示音,厨神系统发布不限时任务“认识羊血糕”。

  这些食物的基本制作方式都没什么技术含量,除了做小生意的,街坊邻居也是人人可以做的,只不过在调料配比上没有专业糕饼师傅做的好,味道也不尽如人意。

  两人对话间李三娘已经看好了羊腿,她道:“给我白色那只两条前腿并一条后腿。”李三娘是胡屠户的固定客户,而且三条羊腿对他来说也算是不小的买卖,比起割条肉的普通居民,他自然会先让三娘选。

  胡屠户听后开始干活,他把羊按在台面上用绳子捆住羊腿,随后一手按住羊腿一手持尖刀手起刀落切断了羊喉咙。

  一陶瓮当时就接到脖子底下,血哗啦啦地流。

  光德坊内居民生活水准普遍不错,即使到不了三天两头切块羊肉的地步,买点血会去蒸块还是能做到的,又因为羊血价格低廉,一会儿就被抢空了。

  看热闹的人在宰完羊后便一哄而散,剩下的人都是等着割羊肉的。

  莫文远与绝大部分看客不同,他的精神都集中在“庖丁解羊”上。

  这是厨神辅助系统发出的新任务,观看庖丁解羊,莫文远看了题目后还在心中琢磨胡屠户的技术有多好?竟都能称为庖丁了?

  他技术确实是好,从羊腿部插入芦苇管吹气,羊皮很快就给他吹胀起来,随后那把隔断羊喉咙的刀在腹部轻轻一划,胡屠户上手扒羊皮,不多时一张完整的皮子就被扒了下来。

  三条羊腿被胡屠户用绳子串好,李三娘也不是娇弱的小娘子,手指一勾边提起三条腿,她用布条把莫文远捆在胸前另一手抱着他。

  现在李三娘一手抱娃一手扛羊腿,好不彪悍,充分体现出唐代女子女中豪杰的特色。

  莫文远看了一眼他娘的样子,额头都要出冷汗了,李三娘是个狠人啊!

  ……

  李三娘将羊肉带回屋后便撸袖子处理,她先用菜刀将肉从骨头上精准地剃下来,一丝不留,莫文远看着,只见到白花花的羊骨。

  虽然买了三只羊腿,但她只将其中一小部分剁成鲜肉馅,其他部分都用盐饼调味料腌了,农历二月的寒风可厉害,鲜肉在门外放着,几天都不会坏,更不要说是腌制羊肉,储存时间更长。

  羊肉腌过之后味道更加鲜香,到时候再剁碎同其他瓜茄蔬果一起调制成馅,别有一番风味。

  莫文远很了解她娘的工作周期,心说三只腿肉足够她卖一旬有余。

  羊骨也没闲着,剔完肉后她就唤来林大娘,让她将骨头洗净熬汤。

  她吩咐道:“从稻草堆下拿条芦菔,切块入汤与羊骨一起炖。”

  芦菔即白萝卜,同羊骨一起炖,清肺养人鲜香无比。

  李三娘有点囤货狂魔的味道,为了做生意入冬以前专门找了个房间土法囤积各种各样可以越冬的蔬菜,其实她之前还存了为数不少的小葱,只可惜最近生意太好,葱都用完了,要不然在汤盛好后在汤面上撒一把清清白白的小葱,可以把舌头鲜掉。

  莫文远听说今日有羊骨汤加餐高兴得不行,同时心说他一定要努力积攒积分,尽快换出其他存储方法,这样在冬日他们就能存储更多蔬菜,在春天来临之前也不愁没有蔬菜吃。

  莫文远高兴之际,门口传来一阵喧闹声,李三娘出门看了,见是一中年男子,见到李三娘连声问好。

  男子做脚夫打扮,恐是从外地而来,一路风尘仆仆,脸上尤带倦容,但他说话条理却很清晰,同寻常脚夫不同。

  他自称成都府人士,今早才入长安。

  莫文远一听成都府就懂了,他那早逝的阿爷便是成都府人士。

  李三娘听他自报家门后更是眉头微促道:“进屋说罢。”

  脚夫连声道谢,李三娘给他倒了壶热水,现在天还挺冷,他又是从城外来的,哪里的屋子比起长安更是穿堂风呼呼而过,脚夫一连灌了几杯水才停下开始说事。

  他从怀里摸出一封信件:“这是里正交给我的。”

  李三娘道:“有劳。”接过便开始读,她是认字的。

  信并不长三娘看后心中有数道:“夫君家,真是一个人都没有了?”

  脚夫道:“只剩下一垂髫幼童,其余人通通没了。”

  三娘道:“这孩子身体如何,村长虽想将人托付于我,但我恐成都到长安路途遥远,现在又天寒地冻……”

  脚夫道:“仲春后走的话就不冷了。”

  莫文远心道:他们家这是要添人口了?

  李三娘是京城人生,饼屋是从他父辈便开始经营的,而莫文远的爹则是成都府人士,家属农籍,之前因饥荒流落到长安,他长相清俊美,又读过几天书,一来二去便与李三娘结成夫妻。

  莫家世代耕种,以前还算是富农,要不然也无法供他读书,但在几年前却一落千丈,成为中下贫农。

  他家阿爷行二,阿娘曾经念叨过上面有一个哥哥,而自己也有一位堂兄,现在恐怕莫大与媳妇双双出事,整家就剩一个小郎君。

  估计是媳妇的娘家不愿意养,村中又贫穷不愿添嘴,就准备送他们这。

  三娘没思考多久便应下:“你且等等,我写封回信。”

  “下次再有人来就让孩子一同跟着。”

  脚夫道:“正巧有同乡明日启程,我让他把信带回去。”

  三娘道:“一来一回孩子何时能到?”

  脚夫道:“六月前后。”

  距离现在还有四个月。

  三娘道:“善。”

  ……

  四个月后,莫文远家又添一人口,黑瘦黑瘦的莫小狗入驻李三娘家。

  莫文远感叹这小胳膊小腿,说是五岁他都嫌大,但谁知他实岁已经8岁了?

  他有李三娘这一有技术有思想的铁娘子当娘,真是大幸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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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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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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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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