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送你的礼物,快看看喜不喜欢?”凤凌华将锦盒打开,是一对红色玛瑙的水滴形耳坠,做工精致,十分漂亮。
他得意道:“酒楼生意好,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赚到的第一笔钱,虽然不如你这对贵重,但是已经是我能买到最好的了。”
凤凌雪看着那对耳坠,不由眼底模糊一片,忙点头笑着说道:“喜欢,很喜欢,快给我戴上。”
“那五爷送来的这对呢?”红袖举着手里的另一对血玉的耳坠问道。
“放起来吧,我要带华儿送的。”凤凌雪笑嘻嘻地道。
“嗯。”红袖听话地将那对红玉耳坠收了起来,然后帮她带上那对红玛瑙的。
凤凌华看着镜子里的凤凌雪,坚定且严肃地说:“姐,你又要嫁进那个吃人的王府了,以前是我没用,只知道玩乐,你受了那么多罪我这个当弟弟的却不闻不问,以后我绝对不会再这样了,夜璟澜若是再敢欺负你,我就是死也要替你讨回公道!”
“嗯,你长大了,要照顾好爹娘,以后咱们凤家还要指望你来挑大梁呢,我虽然嫁出去了,但是心永远跟你们在一块儿,有任何事都要第一时间跟我说知道吗?”凤凌雪拍拍他的肩膀,嘱咐道。
“我知道了姐,你放心吧,只要有我在绝对不会委屈了爹娘,更不会委屈你。”凤凌华保证道。
看着眼前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凤凌雪第一次有种依靠的感觉。
原来,这世上还真有可以给她依靠的男人。
等这孩子长大,一定是个人中龙凤,她真期待凤凌华成才的那一天。
“小姐少爷,老爷来了。”小齐从外面走进来说道。
凤凌雪刚要起身,就看到凤广深快步走进来将她按在椅子上。
“别起来了,快坐下吧,这一身行头不方便。”凤广深笑着说道。
“爹,我出去帮娘忙活了,不然她又该骂我偷懒了,你们聊。”凤凌华起身说完,就蹦蹦跳跳地跑出去了。
锦茹和红袖也有眼色地默默退下,房间内只剩下凤凌雪和凤广深。
“爹,您有什么事?”凤凌雪问道。
“也没什么,就是来看看你。”凤广深眼底带着柔光,叹了口气抬起满是老茧的手指帮她捋了捋耳发。
“怎么了?我只是嫁人又不是不回来了,怎么还舍不得我了?”凤凌雪打趣道。
“又不是,就是觉得你真的长大了,跟以前不一样了。”他欣慰地说道。Χiυmъ.cοΜ
“我也该长大了,过去不懂事,让您和娘跟着丢人了,这次也算是把咱们家的脸面挣回来了。”
“你别这样说,其实是爹不好,害的你在王府里受了那么多委屈,还和五王爷联手策划苦肉计让你受那份苦,其实说起来,爹也该挨那一顿鞭子。”凤广深忏悔道。
“我不在意了,您是我爹,您做的事也是为了保住凤家,我能理解,您放心,从今往后我不会再让任何人伤害我,也不会让他们伤到你们。”
“好孩子……”凤广深忍不住湿了眼眶,他睁大眼睛吸了吸发酸的鼻子,然后拍了拍凤凌雪的肩膀,故作坚强地说道,“好了好了,你大喜的日子爹不说这些了,快准备准备,五王爷已经到了。”
他起身往外走去,身姿不再矫健,而有些苍老,看着他一步一步离开,凤凌雪生出些担心来。
她站起身说道:“爹爹,我不在家这段时日您和娘亲都要注意身体。”
“好,放心吧,我们好好的。”凤广深回头冲她笑了笑,然后便离开了。
凤凌雪看着他身影渐渐消失在门口,不由舒了一口气,心里的郁结也豁然开朗。
她低头,突然发现桌案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把拨浪鼓,便拿起来看了看。
这把拨浪鼓上画着可爱的小花,样式古朴,看磨损的痕迹应该是很旧的物件了。
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段属于原主的童年记忆。
开门栀子花的大树下,凤广深在搭一个秋千,一个小女孩窝在刘墨芯的怀抱里,手中拿着一个拨浪鼓摇来摇去。
一阵风吹过,带起一片花瓣似的雨,沁香入脾,在阳光下微微闪烁。
小女孩露出灿烂的笑容,伸出小手去抓飞在空中的白色花瓣,凤广深从树上跳下来,拿着一朵白色的栀子花轻轻挂在小女孩儿的耳边,然后笑着摸了摸她软萌的脑袋。
那个小女孩就是童年的凤凌雪。
其实很羡慕原主,她有一个完美的家庭,也很感激她,让她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家人。
上辈子缺失的,她终于在这辈子得到了,从今往后,她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家。
……
迎亲的队伍敲锣打鼓、喜闹喧天,鞭炮声从街头响到街尾,蔚蓝的天空上绽放着五彩的烟花。
数十里的马车披红挂彩浩浩荡荡地占满了街道,队伍十分壮观却有条不紊。
初春时节,暖阳当头,路旁的树木刚刚发了新芽却没有长出茂盛的枝叶,崇阳王却命人在路旁的每一棵树上都挂满了红色的丝带。
那随风飞扬的红色飘带,散发出醉人的花香,成了京都城一道最亮丽的风景线。
老百姓们都围在街道两旁,伸长了脖子往前凑去,只想看这场盛世婚礼,到底有多张扬高调。
若不是军队以长矛阻拦,怕是整条街已经被这人山人海的潮涌吞没了。
“崇阳王妃可真是好福气啊,和离以后竟然还能被迎回去,真是世间头一遭听说这种奇文。”
“对啊,我可是亲眼看见崇阳王为了让王妃回心转意,脱光了上衣在凤府门外挨鞭子啊。”
“五王爷可真是深情,竟然能做到这种地步,可见他有多爱自己的王妃。”
“这叫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凤凌雪可是巾帼豪杰,是咱们女子的骄傲,我以后也要像她一样。”
“可不是吗?能够替咱们大麟赢十二座城池,绝非一般女子,简直太争光了。”
“切,我可不这么认为,这个女人一听就粗暴野蛮,否则怎么会打得过十个大汉?”
“可我听说崇阳王妃仙姿玉貌,有倾城之姿呢。能打十个,那体型应该很粗壮吧?”
“也是哦,这样的女子真的和咱们天下第一俊美的王爷般配吗?五王爷是不是审美有问题,竟然喜欢这种女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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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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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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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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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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