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阳他们看我的眼神都变了。
因为这个世界上是没有起死回生的,根本不可能有这么离谱的事情发生。
但我为什么要说起死回生是存在的呢?
是因为我注意到肖阳在反驳起死回生的时候,黄永孝显得很不认可。
由此可见,在他的认知里,起死回生是存在的,换言之,他可能很希望起死回生是存在的。
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要说他不爱听的话?
咱们雷董来找他,就是来谈生意的,只要生意谈得下来,他说啥就是啥,就算他说他是个女的,我都得夸他是个大美人。
“哦?难道你也是信道的?”黄永孝显然对我来了兴趣,笑着问道。
我点点头道:“其实道教是一个崇拜诸多神明的宗教,道教追求长生不死,追求得道成仙,而道教的三清祖师爷,在道教里面,也早就已经成神了。”
“何为神迹?那只是我们人类无知的表现,就像我们去告诉普通人这世上有灵魂,他们也不会信,因为他们没见过。可既然连道教都追求长生不死,以及得道成仙,那起死回生也并非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黄永孝端起茶水抿了一口,饶有兴趣道:“你说你听过起死回生的故事,而且还是真实的,讲来听听。”
这个故事,那就比较神奇了。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的六十年代,那个年代很惨,人人都没有吃的,易子而食就是那个年代发生的事。
这故事说的是王家村的一对年轻夫妇,这对夫妇也刚好有个儿子,一岁多的年纪。
这孩子生来就带着福气,长得白白胖胖,后来有不少人找上这对年轻夫妇,说要跟他们换孩子,至于要干什么,那就不言而喻了。
但这对年轻夫妇即便是忍饥挨饿,也不愿意把自己的亲骨肉送出去,因为在他们看来,哪怕是一家人都饿死,也绝不能做出这种灭绝人性的事情。
所以这对夫妇为了防止这些人再找上门,只能带着孩子搬到深山老林里面躲起来。
虽说深山老林里面有飞禽走兽,可以填饱肚子,但那个年代,每个人都已经饿到吃泥土,啃树皮了,深山老林里的那些动物自然也都被吃得差不多了。
可奇怪的是,那丈夫外出打猎,每隔两天都能带些肉回来,给老婆孩子补充营养。
而且他每次带回来的肉都不多,这妻子就很好奇,问他怎么每次都只带这么点肉回来。
这丈夫就说,山里的动物不多了,剩的也都是一些猛兽,其实他每次找回来的肉,都是那些猛兽吃剩下的,他把那些腐肉剔除了,带回来一点好肉,只要能补充一下营养,等挨过这段难熬的日子,他们就下山去。
妻子对此也是半信半疑,但没有多想,只是她还发现,丈夫的腿好像瘸了,而且一天比一天严重。可丈夫却说,是打猎的时候不小心让猛兽咬了一口,没什么大碍,等养一段时日就会好。
可实际上,丈夫的腿并没有好起来,甚至越来越严重,连另一条腿也瘸了。
妻子这才发现了真相,原来她和孩子吃的肉,根本不是猛兽吃剩下的,而是她丈夫,一刀一刀把自己腿上的肉割了下来,为的就是让年幼的孩子不被饿死,为了身体孱弱的妻子不被病死。
但这丈夫,最终却活生生地疼死在了床上。
丈夫死后,妻子痛不欲生,哭得肝肠寸断,几度要陪着丈夫一起去死,但奈何孩子还年幼,她若也随着去了,孩子该怎么办?
这妻子也是个痴情女子,即便丈夫已经落气了,她却始终都不愿跟丈夫分离,便将丈夫的尸身拖到有阳光的地方,每日暴晒,待其化为干尸,而后又带回家中,每日与其同眠同睡,就仿佛丈夫还在世一样。
好在那段难熬的日子很快就过去了,地里的庄稼也都渐渐长出了农作物。
后来妻子带着丈夫的遗体和年幼的孩子,又重新回到了山下的家中,从此不再过忍饥挨饿的日子。
可即便生活已经恢复了正常,但这妻子也始终放不下自己的挚爱,她迟迟没将丈夫安葬,一直跟那具干尸同吃同睡,就连年幼的孩子,每天早上也要去给干尸问早,然后才去上学。
这个故事讲到这儿,我注意到黄永孝听得十分认真。
但肖阳估计是想挑我的刺儿,打断道:“李木,你讲了这么多,还是没讲到起死回生,难道你想说那具干尸最后复活了?”
我点点头道:“没错,那具干尸最后的确复活了。”
肖阳有些忍俊不禁:“你不会是想说,故事里的妻子,因为爱之深,最后感动了天地,才让自己的丈夫复活了吧?”
“拜托,这故事的确是很感人,但跟那些绝美的爱情故事有什么区别?你管这叫真实发生过的?”
我笑了笑说:“别急,故事里的丈夫的确是复活了,但不是他妻子对他的爱感动了天地,而是他年幼的孩子,那孩子从小就心善,在他父亲还活着的时候,有一回他遇到了一条独眼狗,这狗饿急了,趴在地上求那孩子给它点吃的,这孩子想都没想,就把碗里的肉给了那条独眼狗。”
“后来在这孩子四五岁的时候,他又遇到一个独眼的老人,这老人跟他说,他小时候给过它一块肉,救了它一命,它现在来报答这孩子,问这孩子有没有什么愿望,它什么都可以满足。”
“这孩子就说,他父亲不会说话,不会陪他玩耍,他希望他父亲可以跟其他的父亲一样,跟他说话。这独眼老人很快就明白了,这孩子是想让自己的父亲复活。”
“后来这独眼老人为了报恩,挖出了自己仅剩的那只眼睛,给了那孩子,让那孩子拿去放在干尸的眼眶里,翌日,他父亲就能跟他说话。”
说到这儿,我顿了顿,认真道:“第二天,那孩子的父亲真的复活了,而且又活了将近二十年才过世。”
“我之所以说这个故事是真实的,是因为给我讲这个故事的人,是我们村的一位老人,而这位老人,就是当年那个孩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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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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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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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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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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