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最最最总要的是人家麻婆要和卫宫切嗣相爱相杀……我去凑什么热闹?
当然,最主要排除言峰绮礼的原因,是因为他已经和远坂时臣结盟了,即便这个结盟看起来并不怎么牢固,而且没记错的话最后言峰绮礼会背后捅刀子。
千错万错时辰的错。
我可不想到那边去一不小心被偷税二人组给玩死。
金闪闪的性格或许某些人会喜欢,但是我绝对不会喜欢的,我不是谁的臣民也不可能对什么人卑躬屈膝……虽然不介意被骂几句杂修,但是一不小心我真的回合金闪闪打起来的。
所以这两组直接排除。那么还剩下三个选项……
我偷眼看了眼穿着铠甲一脸严肃的吾王……好吧这位也算了,切嗣爸爸的性格跟我又有些不同,玩不到一块去。
我可不是什么正义的伙伴,也不可能为了大多数人的生命杀死自己在乎的人。
况且骑士道……
那真的离我太遥远了。
当然前提是我有在乎的人的话。
那么,只剩下两个了……
或许是看我太久没说话,于是大帝伊斯坎达尔先说:“你也是英灵吧?本王问你,想不想加入本王麾下,与本王一起征服世界?”
……?
啥?
这就找上我了?
我看了眼征服王,然后看了眼韦伯,再看了眼韦伯后面鬼鬼祟祟的打算做些奇怪事情的暗杀者。
“小心身后哦!”
话音落下,大帝已经反应过来,不知何时出鞘的剑轻而易举的砍下assassin的头颅。但这并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一个又一个的戴着面具的黑影浮现,月光被乌云遮掩,黑衣的杀手从角落浮现。
我看着一脸不屑的金闪闪,一脸凝重的呆毛王,一脸无所谓的大帝。摸了摸完好无损的地板——话说这里的地板到底是什么材料的,为什么我从天上掉下来竟然毫发无损。
征服?
我不喜欢征服,不论是被征服还是征服他人……因为感觉很麻烦。
本就是无所谓的活着,为什么要给自己找麻烦?
我继续坐在地上,衣服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干了,我看了看自己的手……黑的如同非洲同胞一般。
不知道,还打不打得起来。
记忆越来越清晰,看过圣杯战争也有差不多五年了,记忆记忆已经模糊。但是或许是英灵的记忆不像人类那样健忘,我竟然想起来了一些剧情。
我好奇地看着大帝,不知道他会不会再一次展开他的王之军势。
说真的,有点期待啊。
大帝颇为不满的看了眼满地的assassin,突然摇了摇头,看向我大声质问:“不知名的英灵啊!直觉告诉我你并不是王,但是作为非王之人,你觉得,王,是否孤高?”
为什么,这个问题问我了?
我思考了一下:“我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
“哈?”
“王是否孤高跟我有什么关系?王,孤高与否!暴虐与否!强大与否!懦弱与否!和我有什么关系?”我看着大帝的眼睛。
“是吗?你是说‘王’和你无关?”
“是!”
我看了眼金闪闪,明明是个张口杂种闭口杂修的家伙,在我到来之后却一言未发。他在看着我,我觉得那眼神很可怕,就仿佛……他曾经见过我一般。
我感觉很不安,不知道从何而来的不安。
其他人并没有注意到这些,呆毛王冲我质问:“为何说‘王’与你无关?”
“因为我从出生,到死。从未有可以被理解为‘王’的存在出现在我的世界里面,拯救我或者战胜我。”
“你是说,因为没有‘王’拯救你,所以‘王’就与你无关?”大帝笑了,似乎是在嘲讽吧,他又问,“那么与‘王’无关的你,觉得‘王’应该是什么样的?”
“‘王’该是什么样?”我看了眼这里足以被称为王的三人,“‘王’该死什么样?每个人的眼中都有自己的‘王’。孤高?暴虐?亲民?都对,也都不对。所谓的‘王’不就应该是一个国家的统治者,按照自己的喜好来无拘无束的进行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无论是征服!——无论是侵略!——无论是严苛!”
“‘王’之所以为王!是因为他本身是王,站在众生之巅,是一切的主宰。凡人羡慕和尊敬王,因为王有权利。王可以守护,可以杀戮……但是归根究底,若要称王,先要是人!”wWW.ΧìǔΜЬ.CǒΜ
“若要称王,先要是人?”征服王一脸严肃的看着我。
“王,不是孤高的偶像。不是应当被束缚在王座上面的傀儡。王应当比所有人都自由,因为所有人的自由都应当是王给予的。王的权利,王的力量,王的存在,本就是由人诞生高人一等的。一位王,实际上只是一个方向,一个指引臣民行进的方向。无论那个方向是对是错,是万丈深渊还是刀山火海,王决定了那个方向,那么臣民就该往那边去。”
我一脸严肃的看着征服王伊斯坎达尔,一边还有另外一个复杂的视线看着我,我知道那是呆毛王的,但是我完全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去面对她。
这却也不是最关键的,最让我感觉不安的,还是金闪闪熟络的眼神。即便没有看向那边,我还是依旧察觉到了他眼中传递的意思:果然还是那个白痴,没什么变化。
别问我为什么能够察觉到别人眼神里面总共十四个字的内容,就好像别问我刚才说了什么一样。
因为我也不知道我刚才说了什么。
我虽然一脸严肃,但是心中却是摸不着底的:到底成不成啊,我实在是编不下去了!成不成给个准!
或许是因为金闪闪的视线,我突然不想在这里继续待着了,我开始寻思着怎么离开这里。
这边的三个英灵,无论是哪一个我都不会与之联合,所以尽快的离开才是最好的选择。
更何况,想起了一些东西的我……想杀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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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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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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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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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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