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王妃微笑着看丈夫,周元昉攥手,努力掩饰自己的紧张。刚刚父王那声“好”,是夸他吗?
这天底下,没有不想被父亲夸赞的儿子,周元昉一直在努力,可他太小了,无论如何也比不过大哥二哥,就算父王夸他,周元昉也觉得父王只是把他当小孩子哄。今日不一样,他与阿彻都是孩子,是公平的较量,那么,父王的夸赞也是真的。
儿子的眼睛星星似的明亮,像只看到肉的小狼狗,辽王心一软,走过去拍拍幼子肩膀,声音爽朗的赞许道:“不错,元昉箭术又进步了,下月秋猎,你也随父王去。”
辽王好武,只要没有战事,每年九月辽王都会去凤阳城北的长松岭狩猎,周元昉年幼,至今一次都没能同行。而对于周元昉而言,能被父王带去狩猎,就说明他已经长大了!
“多谢父王!”回应之时,周元昉兴奋得声音都有些颤抖,再小两岁,八成会跳起来。
儿子高兴了,辽王这才示意跪在那儿的苏锦娘仨起身。
苏锦谨记夏竹的提点,恭谨地微微垂首,不敢直视当朝亲王。
辽王也无意与她说话,看着阿彻问:“你叫什么名字?”
阿彻离开母亲身边,上前两步,拱手答道:“回王爷,草民姓冯,单字彻。”
在辽王、萧震这两个魁梧雄伟的大男人面前,八岁的阿彻就像一株稚嫩的青柏,体型单薄,却自有风骨,便是成年男子见了辽王,也未必能做到阿彻此时的稳重大气。
辽王颇有兴趣地端详此子。
重用萧震之前,辽王已经派人摸清了萧震、苏锦的底细,两人家世都很清白,唯一不明的便是阿彻,阿彻确实是苏锦所生,但扬州、彰城都有关于阿彻生父另有其人的传言,多年以前的事,估计只有苏锦才知道真相。
短短的一个照面,辽王在阿彻身上看到了萧震的风骨,但萧震太刚,阿彻……更有城府,或许,是继承了他的生父?
无论如何,辽王看上这孩子了。
看眼儿子,辽王郑重地对阿彻道:“世子身边还缺一个伴读,世子在家,伴读陪他读书习武,世子外出,伴读如影随形,倘若世子遇到危险,伴读当以命相护。冯彻,本王欲将此重任交付给你,你敢接吗?”
此言一出,除了辽王妃似乎早有预料,其他人都愣住了。
周元昉皱起眉头,嫌弃地看着阿彻。
苏锦听到一半时,挺高兴,王府的教书先生肯定有大学问,比私塾夫子强百倍,儿子当了世子伴读,便会跟着拜贤者为师。然,听到伴读得拼命保护世子,苏锦登时打了退堂鼓,冯实已经因为立功心切去了,她只要儿子好好的,哪怕终生一事无成。
“王……”
苏锦想替儿子拒绝,可她才勉强发出一点声音,阿彻突然跪在地上,朝辽王叩首道:“承蒙王爷器重,冯彻愿为世子伴读,誓死效忠。”
“好个誓死效忠,元昉,你扶冯彻起来。”辽王大笑,吩咐幼子道,此举是成阿彻的认主之礼。
周元昉身边自有使唤惯的小厮太监,并不想再加个陌生人进来,但,他不敢忤逆父王。
抿着唇,周元昉亲手将阿彻扶了起来。
“多谢世子。”站直了,阿彻恭声道。
周元昉敷衍地应了声,一歪头,看见小阿满仰着脑袋站在她娘身边,傻乎乎地在瞅他们,似是不懂他们在做什么。周元昉心中一动,以后阿彻是他的人了,那他想见阿满,让阿彻带妹妹过来不就成了?
这么一想,周元昉忽然觉得,身边多个阿彻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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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震要陪同辽王,阿彻也要留在王府学些规矩,苏锦领着女儿先回府了。
“娘,什么叫伴读?”上了炕,阿满坐到娘亲盘着的腿上,不懂地问。
苏锦心中五味杂陈,简单地解释道:“就是哥哥要搬到王府去住了,跟世子住一个院,与世子一起读书一起学武,还要陪世子玩耍,陪世子出门,只有每个月初十、二十、月底,哥哥才能回家看咱们。”
阿满听了,趴到娘亲怀里呜呜哭:“我不要哥哥去王府……”
以前哥哥去学堂读书,晚上都会回来,哥哥去了王府,她就不能每天都看到哥哥了。
苏锦有无数个理由赞同女儿,但现在她只能用反面的话劝女儿:“哥哥去王府是好事,王府的饭菜比咱们家的好吃,还有绸缎衣裳穿,王府的夫子也比私塾的夫子懂得多,对了,哥哥当了伴读,每个月还能赚银子呢。”
阿满越听越懵,大眼睛里不继续涌泪了,关心地问:“赚多少?”
苏锦朝女儿伸出两根手指:“二两银子,哥哥差事当得好,可能还有赏钱拿。”
阿满眼睛亮了,急着道:“我也去!”
苏锦忍住揍女儿小屁.股的冲动,解释道:“人家不要女孩子,只有哥哥才行。”
阿满嘟嘴。
苏锦捏女儿的小嘴儿:“你也不想陪娘了?”
“想!”阿满终于记起当伴读就不能回家的事,连忙紧紧抱住娘亲。
苏锦搂着女儿,轻轻叹了口气,她的阿彻啊,这辈子究竟是什么命?儿子小都亲娘,等将来儿子年长了,回想幼时受到的嘲讽,或是在世子身边受了什么委屈,儿子会不会怨恨她这个生下他的娘?
以后的事,苏锦真是一点底都没有。
晌午之前,阿彻被王府的下人送回来了。
苏锦急忙拉着儿子打听。
阿彻一一回答。刚刚王妃让人给阿彻量了尺寸,要给他做衣裳,教导世子读书的王先生检查了阿彻的功课,阿彻还去看了他日后居住的房间。临走之前,辽王妃又把他与世子周元昉叫到一块儿,分别嘱咐了一番,要两人互帮互助。
这些都是当着阿满的面说的,吃完饭阿满去睡午觉了,苏锦才单独问儿子:“阿彻跟娘说实话,你为何想去当伴读?”
阿彻看着她,道:“在世子身边,我能学到更多。”
学得多才会更有本事,有本事了,才能保护好娘亲妹妹,才能为百姓做更多好事。
男娃仰着头,认真而坚定地道。
苏锦却在儿子尚带稚气的脸上,看到了另一个男人的影子。
“锦娘,娶了她,我的仕途会容易很多。”
多,多,多,她这个儿子,终究还是继承了姓沈的血,小小年纪就知道为长远谋划了。
苏锦无法形容心头的滋味儿,儿子跟姓沈的一样聪明,她应该不用再担心儿子在外面吃亏,冯实、萧震那样的傻蛋才需要她操心,可,苏锦怕若干年后,儿子完完全全变成了姓沈的,聪明过了头。
“娘,你不高兴?”注意到母亲沉重的脸色,阿彻紧张问。
苏锦心思一转,低声问儿子:“娘高兴如何,不高兴又如何?”
阿彻想了想,望着母亲道:“娘高兴,我会努力做得更好,娘不高兴,只要娘说的有道理,我马上去向王爷请罪,不再当世子伴读。”
儿子这么看重她的喜怒哀乐,苏锦忍不住湿了眼眶,搂住儿子,咬牙切齿地道:“当年你那死鬼亲爹离开我前,说了一句类似的话,称娶了官家小姐,他仕途会容易很多,一点都不在乎我有多难过。”
阿彻最恨那个素未谋面的抛弃娘亲的爹,闻言又怒又急:“娘,我不去了!你别难受!我……”
苏锦一把捂住儿子的嘴,先亲了一口男娃,才笑着道:“傻儿子,王爷看得起咱们,那是好事,我只是被他那句要你拼命保护世子的话吓到了,担心你遇险,所以胡思乱想了一会儿,至于你那死鬼爹,他不在乎我,阿彻在乎我啊,只要你向娘保证,以后除非迫不得已,绝不像他一样背信弃义,娘就放心啦。”
阿彻立即道:“儿子不是那种人,如果我不听娘的话,就……”
苏锦再次捂住儿子嘴,嗔怪地摇摇头。
不用儿子发誓,苏锦已经确定,儿子与姓沈的死鬼一样聪明,但儿子比死鬼正派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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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王府,红日西沉,眼看萧震就要下值了,辽王将他叫到了书房。
萧震是个沉默寡言的脾气,无论跟谁在一起,基本都是别人找话题,如果对方是他的上级官员,那便成了人家问什么他说什么,不问,除非该萧震禀明军务,他便一字不说,阿谀奉承溜须拍马,他都不沾边。
辽王已经习惯了,就伴读一事向萧震打听阿彻的事情。
萧震一五一十地回答,绝无夸大之词。
辽王连连点头,忽然想起什么,好奇地道:“我听有人议论,说阿彻生父另有其人,这是谣言,还是?”
萧震皱眉,看眼辽王,他沉声道:“苏氏出阁前所遇非人,那人占了便宜,毁婚离开,苏氏无奈,对冯实袒露事情,冯实倾慕她许久,并不介意,娶苏氏过门,并视阿彻为亲生骨肉。王爷,此事关乎冯实一家的名声,您问属下,属下不敢隐瞒,还望王爷别再对他人提起。”
辽王很满意萧震的坦诚,叹道:“冯实淳朴有担当,是条值得敬佩的好汉,你放心,本王绝不外传,不过,阿彻做了世子伴读,本王想多了解他几分,他的生父,冯实可曾对你提起?”
萧震摇头:“此事只有苏氏一人知晓,那等小人,她必不想再提,属下也不好刺探。王爷大可放心,苏氏来北地前从未离开过扬州,阿彻生父肯定也是扬州百姓,最多品行不端,应该威胁不到阿彻与世子的安危。”
他猜,辽王是担心阿彻生父是外族人。
辽王没想那么多,怎么可能有那么凑巧的事?他就是,习惯事事都尽在掌握。
既然萧震不清楚,辽王的询问也就结束于此,说到底,这只是件小事。
两日后,阿彻正式入住王府。
阿彻的离开,对萧震没有太大影响,反正以前他也只是早起、傍晚见会儿阿彻,现在阿彻在王府接受更好的学问、武艺指点,萧震还挺欣慰的。
傍晚回府,萧震绕过影壁,意外地看到苏锦牵着阿满站在廊檐下,而不是阿满自己来接他。
萧震照旧回避与苏锦对视,奇怪道:“弟妹有事?”
苏锦迫不及待地问他:“大人去王府,有见到阿彻吗?”
儿子第一晚住外面,苏锦不放心啊,那个周元昉,一看就像喜欢欺负人的,苏锦怕儿子挨打。
萧震还真没见到阿彻,粗枝大叶的男人,压根就没想到这茬。
这下好了,苏锦憋了一肚子的打听都不用说了!
她幽怨地看着他,谁让萧震是她目前打听儿子情况的唯一途径?
小妇人轻咬红唇,无意流露的娇嗔妩媚,比蓄意勾搭还让人骨软筋酥。
萧震不由地垂下眼帘,结巴道:“我,我明日找机会,替弟妹打听打听。”
苏锦登时转嗔为喜,甜丝丝地朝他笑:“那就有劳大人了,今天迟了,明晚我给大人烧肘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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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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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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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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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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