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他从未来过一样。
“沈北,时间不早了,该去接新娘了!”
望向夏冗的目光,久久方才收回。
这时,蔡玉琴自院中走出,开口提醒一句。
沈北适才回过神来,应声说道:“好!”
“芳姐,让车队都准备一下,准备去接新娘……”
“好嘞好嘞!”
沈北的婚礼,也未曾因龙皇夏冗的出现而终止。
礼炮声响。
唢呐吹起!
一支由数十辆豪车组成的婚车车队,自沈家出发,绕着君城大道,前往苏家接亲。
这一切都是由蔡玉琴安排。
她要告诉所有人。
当年由二老一手崛起的沈家,直到如今,非但没有倒下,反而是,光芒耀人。
今天的婚礼,算不上君城本土,史来最大、最有排场的婚礼。
但绝对是,最为热闹的一场婚礼。
汉门军校。
汉阳学府,千百的学子聚集。
从学校而来,正值青春花季的姑娘们,跟随着长长的车队,到苏家结亲。
有远道而来的乡村百姓。
有君城本土的各大豪门。
有影视剧组的明星导演。
也有夏国举世闻名的退役老英雄。
去往苏家的路上,也自是引来无数人的驻足观看,所有人都知道,今天是沈家老二与苏家大小姐的大婚之日!
……
“出发了出发了,沈家的婚车已经出发了,马上就要到了!”
同样热闹的苏家,远房的宾客、亲戚朋友聚集。
楼上的闺房内,几个本家的姑娘跑了进来,兴奋异常。
那张大床上。
一身洁白婚纱,犹若白天鹅一般的苏挽歌,静静地的坐着。房间内,有不少闺蜜、姐妹在帮着她盘头梳妆。
伴娘们也都准备就绪,将会陪着苏挽歌,到沈家举行婚礼。
“常言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嫁到沈家以后,就是沈家的人了。以后做事可千万不要再任性,要学会居家过日子,你现在,已经是个大人了。”
不舍女儿的陈媛,作着最后的交代。
由来也是*,苏挽歌沉心静听母亲的话。
陈媛的眼中泛着晶莹,眼看着养育了二十多年的姑娘,即将成为别家的人,多多少少,心有不舍。
苏挽歌也不说话,只是低头轻嗯。
这一天的到来,对她来说就像是做梦一样。
她等了七年,整整七年。
本以为这辈子就这样在等待的煎熬中度过,他回来了!
心情多有忐忑。
但更多的,则是激动。
过了今天,她就要真正意义上,成为他的女人。
睡在一张床上,住在一个家中!
“伯母,挽歌姐姐又不是不回来了,沈家这么近,你要想她了,开车一会儿就到了。”大嘴巴的苏小婉安慰了陈媛几句。
后者叹了一口气。
无奈的摇了摇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我也不图什么,只图你和沈北这辈子,快快乐乐,平平安安,明年,再给我添个外孙就行了!”
“行了,不说了,婚车马上就到了,你也如愿了。”
“你当年的选择,也许是正确的。”
陈媛起身,说了这么一句话,随后走出闺房,忙其他事情去了!
……
礼炮声音响起。
唢呐奏起旋律。
“来了,来了,婚车到了!”
床上坐着的苏挽歌,难掩激动之色。
这一刻,时间也仿佛静止了一样。
她终将成为他的女人。
就像是,梦中那样。
恍若幽梦。
却又,真实无比!
*,苏挽歌觉得礼炮声是如此的动听。
楼下的吆喝,是如此的悦耳。
在的眼前,仿佛一切都化为虚无,只有一个向她走来的男人,如此的真实。
他就像她的守护着一样,脚踏七彩祥云,身披万丈彩霞。
又踏着风,逐着浪,来到她的面前,凝视着她。
他又像是一个战场上所向披靡的将军。
他身着一身白袍,手持一杆长枪,肩披黑色披风,骑着战马,向她走来。
空气凝固。
气氛骤然安静。
门开了,只有那道顶天立地的身影迈步走来。和她想象中不同的是,他未踏七彩祥云,但却身披长袍,威风猎猎,铮铮铁骨,顶天立地!
“我来,接你回家。”
于苏挽歌的耳边,传来一道声音。
这道声音将她唤醒。
抬起头,沈北已经出现在她眼前,冲她伸出手来。
这一刻的苏挽歌,呆呆的望着他。
也*感觉到,他是如此的高大、如此的伟岸!
看着他伸向自己的手,那掌心的温度,似乎将她暖化一样。
苏挽歌抬起自己的小手,放到他的手上。琇書蛧
他盈盈一握,手上用力拉起,苏挽歌整个身子被拉向他的怀抱。继而,沈北将她揽腰抱起,在一群孩子们的欢呼声中,朝楼下走去。
苏挽歌闭上眼睛,脸蛋埋进沈北的胸膛上。
她不想让人看到,此刻的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这一天,她等了整整七年!
……
有孩子们唱起了歌谣。
仿佛在为他们祈福。
亲戚朋友们将他们包围,欢呼声一片。
楼上阳台的陈媛,瞧着自己的女儿被沈北抱走,忍不住抹了抹眼泪,心中虽然不舍,但却由衷的替女儿高兴。
“挽歌长大了,她该有自己的家庭,以后,沈北会是她避风的港湾。”苏南天按住了陈媛的肩膀。
后者不知该如何开口。
但内心的不舍,让她俯在了丈夫的肩膀上。
新娘接走。
车队离开。
苏南天和陈媛收拾一下,带着自家的亲戚朋友和贵客,前往沈家老宅,参加女儿和沈北的婚礼。
这一天,也本该是普天同庆的日子。
因为。
今天是捍卫夏国天堑整整七年的国士英雄,大喜的日子。
欢快的婚礼进行曲在沈家奏响。
迎亲的车队归来,新娘顶着红盖头。许许多多的孩子、妇女和老人们试图透过车窗,瞧瞧里面的新娘,生的有多么的靓丽。
也在众人的好奇当中,在几个妇女的搀扶下,犹若天鹅一般的苏挽歌从车上下来,朝别墅大厅走去。
彩带飞舞。
音乐奏起。
欢呼声,此起彼伏!
……
“常言道,人可以不跪天,可以不跪地,但绝对不能不跪自己的父母。”
“还有俗话说,长兄为父,长嫂如母。您对沈北有着养育之恩,就是我们的父母。”
“今天我和沈北大喜的日子,您担得起这份责任,请受我和沈北一拜!”
向来温文尔雅、知书达理的苏挽歌,向蔡玉琴端起了一杯茶。
跪在地上,磕了一个头。
蔡玉琴取下镯子:“这个镯子,是沈家的传宗镯子。当年,我嫁到沈家的时候,咱爸咱妈将它送给了我。今天,大嫂把它交给你,希望它能够,保佑你和沈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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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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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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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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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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