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难道你想直接让他来把这离婚证书给签了?”我神色不变地望着邓婵玉,邓婵玉不加思索地点了点头:“我一刻也不愿意再跟那个人有任何的关联。”
“有性格!”我赞叹了一声,旋及话风一转:“但我不认为土行孙会乖乖的出现在这上边签字。”说了这话,我继续埋头吃着午饭,女人失去思考能力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端一盆冰水从她脑门上。我这话一出口,邓婵玉先是一愣:“为什么?”
我慢条斯理地啃完了一块排骨,把骨头丢到了旁边的垃圾筒里,歪着脑袋看向迫切地需要答案的邓婵玉。“若真那样的话,他干嘛要躲起来不见你跟你爹?”
邓婵玉双眸渐渐地暗淡了下去,有些黯然地点了点头:“我明白了。”邓婵玉并不傻,而且还算聪明,要不然赵可可也不可能看上她把她留下来当秘书。
沉默了半晌,邓婵玉再抬起头来的时候,脸上又充满了光亮:“你有办法对不对?如果你没有办法,你就不会这样子打击我。”
“办法是有。”我施施然地说了一句之后,放下了筷子双手一摊:“但我也不敢说就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让他在这张纸上签字。”
“能告诉我吗?或许,我能帮上忙也说不定。”邓婵玉绞着双手,她或许真的很想帮忙,但问题是,她根本帮不了什么。“不用,你先把字签了到是真的,至于我想请你帮忙的时候,我肯定会来找你,不过之前,你最好不要跟土行孙联系,可以吗?”我拿下巴指了指她手中的那张离婚证书,郑重地说道。
邓婵玉点了点头,连午饭都没动,拿着那张天界的离婚证书就匆匆地往公司而去。
“小舞,你再想办法给上清老道捎个信,你告诉他,昔日封神大战时的督粮官杨戬杨二郎已经在我这里了。”我抹了抹嘴,低声向萝莉小舞吩咐道,不远处,杨戬正在吃着午餐,一面跟赵英杰聊着,看样子两人很有共同语言。
就在这时,一道阴影出现在我的头顶,抬眼一看,却是赵可可端着餐盘走到了我的对面坐下,一双大眼睛可爱的眯起,就像是那弯弯的弦月,浓密的睫毛让她的目光变得深邃起来。“刚刚你们俩聊什么呢?”
“我正在告诉小舞,小孩子吃饭不能太挑食了,光吃肉可不行,还要多吃蔬菜,这样才能保证营养的平衡吸收。”我抬手摸了摸萝莉小舞的脑袋,笑得很和蔼。
“我问的是你刚才跟我的秘书在聊什么?”赵可可原本眯起的双眸陡然微睁,手中的筷子用力地戳在虎皮青椒上边,生生把肥厚美味的虎皮青椒洞穿。“我的秘书”这四个字,赵可可几乎是从牙缝缝里边挤出来的。
这当口,萝莉小舞小声地冲我道:“主人,可可姐身上好强的杀气。”萝莉小舞有一项绝招,那就是千里传音,或者应该叫传音入密,嗯,大概是这意思,反正她可以让我听得清她的话,却又不担心别人偷听。
听到了萝莉小舞的传音示警,我不由得心中一凛,不动声色地拿筷子挟起了一块青菜递进了萝莉小舞的嘴里。“其实你的秘书的身世相当的可怜,对了,你难道没听她说过吗?”我反问道。赵可可一愣,皱起了眉头想了想:“好象真有这么回事,有一次我问她结婚没有,她没有说话,不过从她的表情看得出来,她对她的婚姻生活应该很不满意,只不过随便我怎么问,她就是不肯说出来。”
说到了这,赵可可掩住了嘴指着我。“难道,难道你这家伙想乘邓婵玉她跟她老公之间有矛盾的时候乘虚而入挖别人的墙角?太卑鄙了吧你。”
听到这话,我脑袋差点直接砸进餐盘里边,半天才爬起来,哭笑不得地道:“你觉得有这种可能性吗?”
“有没有这种可能性你自己清楚,俗话说得好,知人知面不知心。”赵可可斜了我一眼,挟起了一块排骨,很不淑女地咬得满嘴是油。
“那你还让我来你公司上班,你就不怕我化身午夜人狼吗?”我气的都想啃这不锈钢的餐盘了,这个可恶的女人,简直就是在质疑我的道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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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吗?”赵可可把啃干净的骨头丢到了一边,把那沾着肉渍的葱白纤指含进了丰满的红唇里轻轻的一吸,挑衅中带着挑逗的媚惑眼神荡了过来,差点把我的脊梁骨都闪成两截。别说是我,就算是旁边的好几位正在用餐的其他公司的男性员工也都直勾勾地瞅着这边,连自己手中的筷子掉到了地上都不知道,有位更绝,挟起了一块做红烧肉香料用的八角放进了嘴里边嚼了半天才发觉不对,赶紧吐在一边拼命地喝水。
“……告诉你,我可是正人君子,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不要以为天底下的男人都会被美色所迷惑。”我犹如盘丝洞里安坐的白骨精,哦,不,应该是安于在盘丝洞里的唐僧一般,眼观鼻,鼻观心,宝相庄严。心里边暗呼庆幸,刚刚差点就被她给迷惑住,或许我应该拿一枚三生丹给赵可可尝尝,说不定,上辈子这个可恶的女人不是白骨精就是蝎子精,太会诱惑男人了。琇書蛧
赵可可见这手段无效,闷哼了一声,板起了俏脸对付着餐盘中的食物。“口是心非的家伙。”
虽然我知道她是在说我,但我决定无视她这句话,男人嘛心胸就该宽广一点,要是成天跟女人斤斤计较,那我跟女人又有什么区别?
不过,赵可可还是忍不住问我关于邓婵玉的故事,我就把邓婵玉跟土行孙的包办婚姻和后来发生的事都跟赵可可说了一遍,当然,时间和地点都放到了现代,而邓婵玉的父亲,成汤三山关总兵邓九公变成了一位私人公司老板,为了跟另位一家公司强强联手,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对方的儿子,同样转变身份成为了富家子弟的土行孙品行不端,在外边沾花染草的恶行让邓婵玉知道之后,这位性情刚烈的女子一怒之下,决定离开丈夫,为了能独立自主,于是,来到了G市,然后在我们公司找到了这份工作。
“男人真不是好东西。”赵可可听得一脸嗔怒,拿筷子敲得桌上的餐盘当当作响,为邓婵玉的命运感到不忿。
“……女人,请你注意你的用词,不要一杆子连我这样的正人君子也给扫进去。”我面无表情地发表了意见。“另外,请你不要拿你的筷子在我的餐盘里捣乱,我还要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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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今天的第二更,真没注意,自己竟然已经上了强推,谢谢编辑的关怀还有读者们的支持,继续努力写好书是我的最大愿望,还有,等揭密之后,情节会加快的,至少小姜童鞋很快就知道了这一次封神的重大意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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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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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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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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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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