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腾的战马,犹若九天悬河,气势恢宏,霸气四射。
乌苏木大草原万马狂奔,战斗于这片蓝天白云之下打响。
云雷率领三千号铁血战士,独身护送苏挽歌与女儿杀出重围。
步兵,对战骑兵。
两军交战,鲜血撒下,如狂风暴雨、闪电雷鸣一般的声势,在浩荡。
……
战场,瞬息万变,
云雷一剑劈翻一个骑兵,一把抓住战马缰绳。
这匹棕色的战马在云雷的力量下跪在了地上。
“大嫂,上马!”云雷吼道。
欲要冲出,必要借助战马的四肢。
云雷知道,要想带着苏挽歌活着离开这里,难如登天。可即便如此,北天王的夫人,他断然不敢懈怠!
“掩护大嫂上马!”
云雷再次吼道。
三千铁血战士未曾分开,云雷吼声之下,战士迅速聚集,呈圆形将苏挽歌包围在内中。
血,已经溅湿了苏挽歌的衣服。第一次身临战场的苏挽歌,才感受到战场竟然是如此的可怕。
她的脑海中已经完全空白,抱着沈如歌,在云雷的帮助下,手忙脚乱的朝马上爬去。
可众多骑兵的围攻,也在这一瞬间到来。
三千铁血战士的周围骑兵不断挥出武器。
刀剑无情,兵戈交汇。
“王朝,上马保护大嫂和孩子,其他人,全部抢夺战马掩护,杀出重围。”苏挽歌上马,云雷一剑劈翻一个骑兵,再次吼道。
本名王朝的青年杀了出来,浑身鲜血的他,没有任何犹豫,翻身跳到了马背上,与苏挽歌同乘一匹马,准备杀出重围。
苏挽歌本身不会骑马,需在王朝的保护下,方能安然无恙。
“大嫂,抓紧,抱好孩子……”
王朝喊道。
“驾~~!”
驱动战马,马,四肢猎动。
然而,砰地一声枪响传来,刚刚翻到马上的王朝,脑门上直接被打出了一个子弹孔,身体直接从马上掉落了下来。
“王朝!”苏挽歌尖叫一声,喊道。
王朝睁着眼睛,坠落在地。
他那已经快要无神的眸子落于苏挽歌的身上,接着,王朝抬起手,拍在了马屁上。
战马受到惊吓,发出一声嘶鸣,狂奔而去。
马背上的苏挽歌连忙抓紧缰绳,策马而去。
“高粱,你上……”
云雷见状,转过头,喊道。
一个本名高粱的战士,纵身一跃而起,只见他凌空而上,脚下踩着骑兵的头直接冲出。
随后,高粱稳稳地落在了苏挽歌的身后,骑到了马背上。
“驾~~!”
高粱全力驾乘,向正北方突围冲去。
与此同时。
云雷等人也纷纷抢夺战马,旋即而上,已不足三千号的铁血战士,从左右向着苏挽歌的战马追击而去。左右合围,所过之处,有惨叫袭来,有战士倒下。琇書蛧
……
事情,发生的太快。
云雷手下的三千号战士,已经死亡了数十个。
在这包围当中,想要成功突围,并没有那么容易。
这时。
崩腾的战马上,云雷忽而感受到远处有太阳的光芒反射而来。
只是一刹那,云雷脸色一变。
“有狙击手。”
话音落下,云雷自马背上跳将而起,手中的长剑,第一瞬间狠狠地甩了出去。
可与此同时,枪声响起,一颗闪烁着火光的子弹,飞向了苏挽歌。
云雷甩出的长剑,直接击穿了远处狙击手的心脏。
可这个时候,飞来的子弹,也以一种极为刁钻的角度,冲向苏挽歌。
他们似乎有一个目的。
击杀北天王,以及他的老婆孩子。
“挡住这颗子弹!”云雷惊慌失措,内中惊恐未定。
子弹谁人能挡?
没有人。
但也许,会有那么一个人,能够在一瞬间,挡掉这颗子弹。
这个人,便是高粱。
在枪声响起的一刹那,高粱便一把抓住了苏挽歌的肩膀,直接将苏挽歌甩了出去。
苏挽歌那不足百斤重的身体,在高粱的单手下如同一件物品一样,直接被扔到了空中。
也正因如此,子弹与苏挽歌擦肩而过。
高粱驾乘战马继续前行,半空中的苏挽歌,被一个名为林帅的青年一把接住,继续策马而去。
……
可,五十米之远,突围足足用掉了将近二十分钟。
三千号战士已经死亡数百人。
但突围还要继续,哪怕还有一个人活着,这场战斗,就不能停止。
但几乎与此同时!
与云雷突围的相反方向,正南方,直逼乌苏市的方向,唐衣单手抓着缰绳,单手握剑,于敌方战马群中肆意狂奔。
所过之处,剑之上光华萦绕,两边骑兵,几乎难以抵抗这股滔天杀意,纷纷下马倒地。
“驾~!”
“驾~!”
唐衣不断的驱动战马,马发出嘶鸣。
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击杀敌方统帅。
“拦住她,快拦住她!”
敌方骑兵的正后方向,十数身着战甲的男子骑乘在马上,不断发号施令。
为首的中年男子,本名夏醇,叶天鹰手下十大战将之一。大老远,他便瞧见唐衣驰骋战场,所向无敌的一幕。
夏醇曾是西境出身,四境合并以后调到叶天鹰账下,不过此人胸有大志,如若不然,也便不会随叶天鹰趁势而起。
“这是北天王手下的第一女将,给我捉活的,我要活的。”
瞧着于人群中杀戮的唐衣,夏醇开口吼道。
不断加派骑兵上前对阵,唐衣身陷重围,然而这种场面,她早已司空见惯。
唐衣相信自己有这个实力,她最大的一场战役,是连战七天七夜,不眠不休,不吃不喝,虽然最后濒临死亡,可那是她平生,最为英勇的一次。
这一次,她也不例外。
突然。
唐衣忽而自马背上跳将而起,周围的骑兵纷纷举起武器向着跳向空中的唐衣刺去。
但武器比较短,唐衣跳的很高。
半空中的唐衣,身体开始向前移动,落下只有踩着骑兵的脑袋,不断的向夏醇接近。
所有骑兵都在这一刻向天劈砍,但唐衣的身体如同精钢一样,一般的武器,破不开她那雪白粉嫩的皮肤。
砰!
有枪声响起,毫无疑问,狙击手已经瞄准。
可在唐衣的移动下,狙击手很难捕捉她的行踪,以及下一步动作。以至于,根本就无法推断她的方位,从而无法精准狙击!
凌空踏着敌方战士的脑袋,唐衣一跃而起,此刻,夏醇就在近前。
右手猛然一握,长剑握于手中,唐衣道。“吃里扒外的东西,老娘今天要你狗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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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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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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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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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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