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错,暖阳高照。
在这个冬天里,很难得遇到这么好的一个天气。
一早,苏挽歌缩在被窝里懒洋洋的伸了个懒腰,翻过身,圈住了身边的沈北。
“算下来,还有多久过年?”
沈北歪过头,瞧着怀中的可人儿?
苏挽歌不知道沈北为什么这么问。
好像他说的每句话,自己都要认真的揣摩揣摩。
掰着手指算了算,苏挽歌道:“今天是农历十二月初九,再有二十天左右,就过年了,怎么了?”
秋季很短暂。
年后又会很快入春。
周而复始!
“年前有什么活动,我陪你。在过年之前,我不会再走了!”沈北*着苏挽歌的头发,开口说道。
这话,让苏挽歌一阵欣喜。
她还从来没想过,沈北能够在家里陪她这么久。m.χIùmЬ.CǒM
“真的?你不准骗我!”
沈北点头。“我从来不骗你。这些天,我在家好好陪你。”
沈北突然这么说,却突然让苏挽歌有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
就好像,沈北的沉静,仿佛意味着不久的将来,会爆发什么事情一样。
而他现在所做的,是在对自己补偿。
但沈北身份在这,苏挽歌也并没有想太多,她已经完全沉浸在,沈北要在家陪她的喜悦当中了。
“谢谢老公,那你今天陪我回一趟苏家,我想去苏家看看!”苏挽歌询问。
“好!”沈北点头。
……
门外传来蔡玉琴的叫声,原是早饭已经做好了。
沈北和苏挽歌纷纷起床。
不过女孩子家毕竟很难收拾,洗脸化妆需要很长的时间。
沈北先下了楼。
沈怡、沈冬都在餐桌前坐着,小婶儿不下来,两人每一个人动筷子!
“明年,沈怡就要大二了?”
沈北坐了下来,看向了沈怡。
听到小叔问话,沈怡连忙点头,说道:“是啊小叔,明年就大二了。”
“想好去做什么了吗?”沈北询问。
“想好了,我决定接管我爸爸的公司,然后专心经营商业,等有了雄厚的资金以后,我会把钱用在边疆的军团里,为他们提供最先进的武器,最好的战甲!”
沈怡的回答,没有丝毫的卡顿。
作为一个女孩子,她没有巾帼不让须眉的能力,而重掌爸爸的公司对她来说,尤为重要。
她想替沈明完成他未曾完成的梦想。
然后,她会用自己的钱,投入到军团事业当中。
为他们的后勤,保驾护航!
“好好加油。”沈北道。
“嗯!”
沈怡重重的点了点头。
一旁坐着的蔡玉琴继而一笑,道:“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了,挽歌还没好吗?我再去把饭热一下……”
正说着,苏挽歌从楼上走了下来。
女孩子起床都要洗脸,涂什么精华之类的,光是脸就要洗八遍,所以下来的有点慢。
“小婶儿,快吃饭吧,我都饿死了!”沈怡拿起筷子,有点迫不及待。
苏挽歌坐了下来,一家人开始吃早饭。
蔡玉琴抬起头,问沈北道:“沈北,现在局面有些变化,你有什么打算吗?”
打算?
沈北道:“还有二十天就过年了,其他的事情,等年后再说吧。这些天,我都在家里,没什么计划!”
寻常人可能不太明白。
但唐衣、宋青都明白沈北的想法。
历朝历代,北境守护没有任何一个能活到超过四十五岁的,最为年轻的,三十岁就离开了世界。
这就像一个诅咒。
可事实上,每一代的北境守护,都是身体超出极限,直到最后无法再承受下去。
沈北感到了反噬的到来。
不错,他感到了,他的力量,正在反噬自己的身体。
但答应龙皇夏冗的事情,他会尽力的去完成。而家里的苏挽歌,沈北放不下。所以,他想要更加可能的在家里多多陪陪她。
等彻底和朝廷撕破脸皮以后,他会没有时间来照顾这个愿意把自己的一生,都交给自己的姑娘。
这是命!
虽然,沈北从来不信命!
听到沈北的答案,蔡玉琴没有再说什么。
……
早饭过后,苏挽歌收拾了一下,而后和沈北离开沈家。
今天,她要回娘家。
这也是自结婚一来,*带着夫君往娘家走。
而这,也是一些规矩!
“我们随便就带点礼物就行了,不用准备那么多。”
超市里,毕竟不能空手回娘家,苏挽歌打断了沈北想要带些豪礼回去的想法。
在苏挽歌看来,苏家什么也不缺,太贵重的东西送过去,只怕又有人要在背后说三道四。说什么北天王送给苏家多么多么贵重的东西……
这些舆论,苏挽歌不喜欢听到。
俗话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但男人娶了老婆,生活上的事情,还是得听老婆的。
以至于在超市里,买什么完全是苏挽歌做主,而沈北,不过是跟着做苦力而已。
逛完超市出来,东西放上了车。
沈北开车,苏挽歌坐在副驾驶。
沈北陪她回娘家,她很开心,也觉得自己很幸福。
“我爷爷今天很开心,打电话把我叔伯还有我那些堂兄弟的都叫回来了,知道你今天要去,我爷爷还特地打开了他珍藏了好多年的陈年老酒。”
车上,苏挽歌兴奋的说着。
沈北听着她的话,不断的点头。
她也像极了一个贤妻,不停的和沈北说着到苏家以后要注意什么。
她道:“首先,你今天去不能喝太多的酒,最多喝两杯,两杯以后你就不能再喝了。”
“我那些表姐表嫂子,还有堂弟姐夫什么的,要是有什么为难的事请你帮忙,你能推就推了。因为他要是真有事,肯定是一些不靠谱的事。”
“虽然你是北天王,不过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你是我爷爷的孙女婿,是我妈妈的女婿,在他们面前,我们都是孩子。”
“我说这些,你都记住了没?”
苏挽歌转过头,又突然笑了出来,道:“老公,我是不是太啰嗦了?”
沈北摇头,笑道:“我喜欢你啰嗦,你说的话,我都听着呢。”
听到沈北的话,苏挽歌会心的一笑。
“嫁给你,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男人。”苏挽歌道。
她还记得,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
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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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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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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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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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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