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战神女婿沈北>第174章 天命
  第二天。

  一夜落白!

  昨晚,下了一场雪。整个君城,都覆盖了一层白色。

  今年的冬天来得较为早了一些。

  “昨晚,睡的怎么样?”

  裹着羽绒服,穿着长筒靴的苏挽歌下楼。

  客厅里,蔡玉琴正在准备早饭,见她下来,开口询问。

  虽说这个家,一直以来苏挽歌从不陌生。

  但今天却和往日里,有着不同的感觉。

  怎么说呢?

  这大概就是,家的感觉!

  “睡的很好,天,突然间变冷了,昨晚下雪了?”

  蔡玉琴一笑。“你应该再在床上待会儿呢,以后做早饭的事儿,都交给大嫂。说来,这天已经立冬很久了,这场雪,总算是下了。”

  苏挽歌搓了搓手,帮忙择菜。

  两人正说着,沈北自楼上走下,顺手拿起了扫把,朝外面走去。“我去给大哥扫扫墓上的落雪,一会儿就回来。”

  “那我跟你一起去吧!”

  放下菜,苏挽歌连忙追上。

  ……

  天莽山,也是一夜白头。

  大小坟头无不是被白雪覆盖。

  “冷吗?”

  下了车,沈北抓了抓苏挽歌的小手。

  这天的确有点冷,寒风刺骨,但还可以忍受。

  摇了摇头,满眼柔情的望着自己的男人。“不冷!”

  沈北将自己的长袍,披在了苏挽歌身上,拿着扫把走向沈明的墓碑。

  后者心中微微一暖,跟着走了过去。

  两人用心打扫着坟头上的落雪,擦干净墓碑。墓碑上大哥生前的照片,在寒风中尽显悲切。

  “我们走吧。”

  落雪扫罢,沈北揽着苏挽歌,朝山下走去。

  大雪过后的路很滑,需步步小心。

  经过昨晚摧残,两腿稍微有些发软,股中隐痛的苏挽歌,每走一步,都十分的小心谨慎。

  直到沈北将她扶到车上坐下。

  “今天,我去一趟天南!”上了车,沈北冲她道。

  “去天南?不是三天后才去吗?”

  本来打算三天后再去。

  毕竟新婚大喜之后,常人都有蜜月可度。但昨晚,自梦见五弟一来,沈北打消了这个念头。www.xiumb.com

  唐天爱这个名字,也不止一次的出现在沈北的脑海当中。

  但向来温顺懂事的苏挽歌,随后就点了点头。

  大丈夫,当心系家国。

  作为弱女子,唯有在家等待着丈夫归来。

  而且,也绝不让他分心。

  “好,我和大嫂在家里,你自己照顾好自己。”

  “又不是不会回来,有必要噘嘴吗?”沈北开车,转头笑道。

  苏挽歌带着几分不舍。

  昨晚刚刚同居一晚,今晨却要离开。没有哪个女人不希望每天晚上,最爱的男人抱着她睡觉。

  苏挽歌努嘴想了想,这一次和以往不同。

  现在的她,可是他名正言顺的老婆。

  不管走到哪,他都要时刻的想到自己。

  “那你去吧,我会听话的。但你要答应我,一定要想我。”

  苏挽歌伸出小拇指,想要和他拉钩。

  这都是小孩子才会做的约定。

  但不知为何,沈北笑了笑,和她的小拇指勾在了一起。“我答应你,每天想你一百次!”

  噗嗤!!

  苏挽歌娇笑了起来。

  “一百次有点少,最起码也要一千次一万次。”

  说完这句话,便勾住沈北的脖子,在他脸上蹭了蹭。

  表达爱的方式有很多。

  而这,只是其中一种。

  将苏挽歌送回沈家,沈北并没有再进院子,驱车离开。

  苏挽歌独自一人返回家中,蔡玉琴早饭已经做好,不见沈北回来,多少有些疑惑。“挽歌,怎么就你自己回来了,沈北呢?”

  “大哥的仇已经报了,但他的心事还没有放下。”

  苏挽歌抿嘴一笑。

  闻言,蔡玉琴略微叹气,按住苏挽歌的肩膀,说道:“挽歌,真是为难你了,这才刚刚结婚了,他就走了。”

  苏挽歌摇了摇头,笑道:“短暂的分别,是为了将来永久的重逢!”

  ……

  天南,这是一座西境最大的城市。

  放眼西境千万里,天南市,是无数年轻人的梦想城市。很多西境学子们,渴望于在天南市有所成就。

  这里,同时还存在着西境最大的四个家族。

  唐家,宇文世家,杨都豪门与皇室宗亲!

  这座城市的竞争,也是空前激烈!

  时至下午。

  天南市,天玥公司。

  公司总部的办公室内,一身职业套裙,双腿裹着肉色丝袜的高冷女人坐在沙发上。绝无仅有的高贵、成熟的气质,散发在整个办公室里。

  只是,那张粉嫩可雕的脸蛋上,神情却极为的紧绷!

  “唐总,您想好了?真的愿意卖掉整个公司,要去参加拍卖会吗?”

  女助理站在一旁,手中拿着一份合同。

  那女人本名唐天爱。

  也正如袁弘递来的消息一样,是天南市千玥集团的女总裁。这家公司,由她与闺蜜亲手成立。

  但是今天,唐天爱作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卖掉公司,去参加一场,拍卖会!

  出身天南唐家的唐天爱,自小不受家族待见。半年前,重病缠身的父亲过世,留下了一把出自于三千年前历史长河中,遗留下来的宝剑。

  那把剑,有着一个很响亮的名字,叫做天命!

  父亲的遗愿当中,包括着对这把剑的守护。如今,天命落入他人手中,今天晚上,于天南第一大酒店,拍卖这把剑。

  唐天爱作出一个决定,无论如何,她都要将父亲留下的东西,拿到自己手上。

  这是对,逝者最大的尊重!

  “我决定了!”

  看着女助理递来的一份合同,唐天爱甚至没有任何犹豫。

  这话落下,女助理点头,道:“只要您签上字,盖上章,天玥公司就不再属于你了。唐总,一定要想清楚,即便是卖了公司,您也不一定,能够得到天命!”

  唐天爱转过头。

  眸子里,有恨、怒,但更多的,则是无奈。

  “他肩负不起这个责任,如果我再不负责任,我父亲九泉之下,又怎么能够瞑目?”

  适时。

  唐天爱拿起笔,于这张出售天玥公司的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并且,盖上了印章。

  “拍卖会下午八点开始,我们,可以过去了。”女助理收回合同,开口说道。

  唐天爱站了起来。

  今晚的天命,她将视死如归。

  “无论如何,我都要拿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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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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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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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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