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领风骚数百年!
在萧河这片寸土之上,古往今来,都是群雄逐鹿的地方。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在这里,有太多的英雄崛起,有太多的英雄迟暮,也有太多的英雄在此陨落!
他们,被铭记于历史的长河当中,载入史册之内。
但至今,仍然有许许多多的英雄,至死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名字,亦无法知晓,他们的生平过往。史册只记载了他们的战绩,记录了他们的代号。
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
在萧河。
并非仅有沈北一人,无往独断,以无敌之姿,蔑视天下。在他的身旁,亦有无数个诸如袁弘、唐衣的战士,或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女英雄。
他们有人倒在北境荒漠。
有人埋骨他乡。
但无一例外的是,他们,都是北境的战士!
不论功名。
却甘愿马革裹尸还!
……
夜深人静!
苏挽歌的闺房内,彻夜长谈。苏挽歌讲述着这七年来发生的每一件事情,告诉他有关大哥的平生。沈北安静的听着,想着,直到很晚。
当苏挽歌再次问及沈北这七年去哪了的时候,沈北有的只是沉默。
他无法告诉任何人。
北天王,是他的荣耀!
但事实上,这并非他的荣耀。对于沈北而言,他无权利去消费这个荣耀。当年萧河战乱,各路英雄客死他乡,老守护尸骨未寒。
天之六子已死其四。
这些荣誉。
这等荣耀。
沈北断然难以消费。他亦不可能四处去说,吾即是北天王,北天王,即是吾。事实上,曾发生在萧河战场的事情,沈北永生难忘!
直到天色微亮,秋日的骄阳初升,天边樱红一片。
这时候的沈北,方才告别苏挽歌,自苏家离开。
沈北离开以后,苏挽歌方才睡下。
……
第二日。
许是昨晚与情郎彻夜长谈有些倦了,一直到早上九点,苏挽歌方才起床。穿戴整齐,梳好妆容的苏挽歌,方才下了楼……
苏家的院子里。
于一大早,老爷子苏国明靠在院子的躺椅上,喝着茶,闭目养神。一旁的苏小婉,正在给苏国明按着摩!
苏挽歌走了过来。
神采飞扬。
气质十足!
“姐姐起来啦?沈北哥哥的怀里舒服吗?”
苏小婉咯咯直笑。
今早才看到沈北离开,苏小婉大概率会认为,昨晚自家的挽歌姐姐,应该像个娇柔的小女人一样,享受着情郎的怀抱。
苏挽歌脸蛋微微泛红。
苏国明睁开眼睛。
桌子上放着的老式收音机里,正在播放着一段“评书”!
“爷爷,您什么时候学会听书了?”
苏挽歌走来。
听着播放的评书,略微疑惑道。老爷子向来很忙,不知今日怎会有闲心?
见状,老爷子一笑。“挽歌,来,坐下,陪爷爷一起听一听这段评书。”
苏挽歌在苏国明对面坐了下来。
“这说的是什么?”
“姐姐,爷爷这听的是北天王传,我和爷爷,可都是北天王的终极粉丝呢。”苏小婉向来崇敬北境战士,尤其是对北境守护有着浓厚的兴趣。
北天王传。
是自前晚官宣以后。
北境的文人雅士,特地为北天王所写的自传,后经几家公司授权,做成了评书!
苏挽歌诧异。
自知苏小婉对北境情有独钟。
静下心来。
苏挽歌与苏小婉、苏国明一样,静心听起了这段评书!
听起了,这个被北境的人,传之为万古神话的无双盖世英雄-北天王!
五戒为王。
万古无双!ωωω.χΙυΜЬ.Cǒm
……
夜,流沙浮动,寒风刺骨。北天王,按兵不动!
韩城流寇越境,入境三里,踏天堑,动辄十万伏兵!
平地一声惊雷起。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北天王出,长袍卷动,威风猎猎。手握玄戟,如疾风,似江河日月,万里雄浑!
十万伏兵起。
声震九霄,荡流寇、护天堑。
大战延绵十里。
流寇动荡。
一夜坑尸三十万!
……
风四起,大风如蛇。
天之六子骑战马,拉缰绳。
龙皇在左。天王在右。
落寒踏黄沙,金骄御空行,六郎长袍卷动,狼烟烽火四起。
天之六子显神威!
……
这一段评书落下,说书人呷了呷舌。
评书暂停!
苏国明意犹未尽。
苏小婉唉声叹气。
苏挽歌陷入沉思!
“唉,天之六子,现在,还活着的只剩下北天王以及龙皇了。其他四位,孤落寒据说是死于非命。金骄、六郎和烽火三人,全部埋骨荒野!”
苏小婉摇头。
当年。
北境战事起,有六子并称天骄,北境百姓称之为天之六子。
孤落寒,二十一岁起,以其无所畏惧、神勇无畏的身姿,深入人心。只可惜,北境离开之时,死于非命,尸骨未寒!
龙皇夏冗,当朝天子。两年前登基,未继承龙皇大业之前,一直在北境征战,并称天之六子。
六郎。
烽火。
金骄,死于荒漠,埋骨他乡!
“这世上,本无英雄。只是有一群无所畏惧的人,学着前辈们的样子,征战沙场,马革裹尸还!”
苏国明长叹。
北境暂时平息战事。
这七年的战争,死了多少人了?有万千学子客死他乡,有无数的英雄豪杰,永远倒下!
“爷爷,将来毕业了,我要去北境从军。我听说,咱北境的大都督,就是一个女人呢。”苏小婉微微一笑。
北境战士曾救过她的命。
而她也一直,铭记在心。
苏国明呵呵直笑。“那也得,你爸妈同意了才行!”
……
正说着,引擎咆哮,发动机轰鸣,
接着几辆汽车,以极快的速度冲进了苏家宅院。
“有人来了?”
“来者不善!”
苏国明转过头,苍老的眉头,微微挑起。
苏挽歌,与苏小婉站了起来,看向院子外。“爷爷,这是西境劲军的车牌!”
话音落下,整个人,浑身一颤。
西境元城大统领陈霸天。
八辆军西开头的车牌号,象征着西境的劲军大人物到此!
苏小婉也是脸色转变,后退两步,紧紧的抓住了苏挽歌的手。是陈霸天,她,认识这些车子。当初陈霸天返回君城杀沈明的时候,乘坐的,就是其中一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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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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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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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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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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