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荇玉停下手中的笔,眸光淡然的看着自己的诗被小厮收走。
众才子被收诗稿的时候,面上皆有些怯怯之意,即便是有着京城第一才女的余欣,也是面露衰色。
这次的诗,是真的不大好作。
“余二小姐,不知你此次是以何为诗?”一个才子问道。
余欣收起衰色,淡淡一笑,眼底闪过一丝傲气:“提起‘窃’字,大多是贬低之意,可若是窃这满园的春色又如何能算是窃?”
“所以小女子以山水为题,喜爱融于一个‘窃’字,写下了这首诗。”
此话一出,许多才子面上皆是佩服之色:“余二小姐果真担当得起京城第一才女之名啊。”
他们思绪并不开阔,一直沉浸在‘窃’字本意上,丝毫没有想到如此之高的境界。
说不佩服自然是假的。
“果然是题有小气,但诗无小气啊。”不知是谁说了一句。
余生名刻意提起侯府遭贼人觊觎之事,以窃字为题,不可谓不小气,如此作为,实在是难登大雅之堂。
所以若不是看在夺魁之宝的面上,怕是很少有才子愿意作诗。
文人嘛,一身的傲骨还是要有的。
余欣面上并不太好看,要知道,她也是余家之人,听到余家被骂自然不会太高兴。
虽说余生名此次作为她并不是很满意,但不论如何,她都得替余生名拿回离心剑。
如此宝贝,若是落入余家之外的人手中,那后果可不堪设想。
以她的才气,夺魁是易如反掌之事,所以她并不是很担忧此事。
很快,几位夫子便选出了魁首之诗。
“此次夺魁之人,是侯府的大小姐。”太傅缓缓的说道。
这话虽然很轻,但落入其他人的耳中,却如同雷鸣一般。
侯府大小姐?
余欣睁大了眼睛,就是那个传说中如同废物一般的江荇玉?
怎么会是她夺得了魁首?
“太傅,是不是弄错了?怎么会是江大小姐夺得了魁首呢?”余欣一个忍不住问道。
如此贸然的质问,叫太傅皱起了眉头。
余欣这丫头他不是没有听说过,外面将她传得知书达理,才气横秋,但如今看来,也不过是一个不懂礼数的小丫头。
知书达理?
呵,是个笑话吧。
“你是在怀疑我们的能力?”太傅冷淡的回了一句。m.χIùmЬ.CǒM
余欣面色一白:“学生不敢,只是那江家大小姐肚子里没有墨水,听说还是个不学无术的女子,怎么会夺得魁首了呢?”
“所以学生才贸然问道,并非是在怀疑夫子,而是担心是不是弄错了?”
太傅淡淡一笑:“这声学生老夫可不敢当,像余家小姐这样的学生,老夫可是万万不敢收的。”
“你说江家大小姐不学无术?老夫看倒是未必,外面传闻余家二小姐知书达理,老夫看也未必。”
“余家二小姐还是好自为之比较好,贬低他人并不能抬高你许多。”
余欣的面色更加的白了。
太傅的声音不算小,恰巧整个前厅都是能听见的,一时间,嘲笑,质疑,怜惜等等各种各样的眼神都朝着余欣看去。
余欣咬了咬牙:“还请夫子将江大小姐的诗句拿出来给众人看看,否则如何服众?”
太傅有些鄙夷的看了余欣一眼,却也没有过多计较。
困兽之斗罢了。
“来人,将这诗句裱起来,挂到正堂,让所有人都看见。”太傅说道。
“是。”
裱起来?
众人一惊,他们应该没有听错吧,刚刚太傅说的是裱起来?
要知道,太傅是个极爱收藏名诗名画之人,一旦他得到什么名诗名画,都会将之裱起来,以做收藏。
一旦被他裱起来的东西,都是极有价值的。
而现在,他竟要将江荇玉的诗给裱起来?
他到底是有多欣赏这首诗啊。
待到画被裱起来之后,众人似乎明白了太傅为何要这样做了。
“这……这字……写得可真是好看……”惊叹,十足的惊叹。
还未看诗句,单单只看这字,便叫许多人折服。
江荇玉是死过一次的人,她的字十分的通透,再加之她本身性子沉稳,练字练得极久,所以她的字是极好看的。
重要的是,她的字会给人一种劫后重生的震撼感。
众人走向正堂,仔细的看着诗句,不由得都是一振,这……这诗……
只见上面写着:窃见余三问贼人,为言依旧笑春风。旧时何处偏相忆,寥落衰红雨后看。(该自《酬胡三凭人问牡丹》元稹)
余生名做家主以前,便是余家的第三子,也就是三少爷。
这诗很明显的表达了江荇玉的不满和厌恶,侯府遭遇贼人,本是一件哀切之事,可余生名却不以为然,还笑着以此作诗的题目,此乃十足的混蛋之色。
江荇玉才华横溢,以窃作诗并不难,但令人震撼的是,她竟将对余生名的厌恶也带入了诗中。
短短一炷香的时间,竟能在满足题目的情况下,写出如此精彩绝伦的诗,可见其文学功底之深厚。
“好诗啊,好诗啊……”
“这也正是我等要言语之诗,此诗夺得魁首,在下甘拜下风。”
“是啊,心服口服,心服口服啊。”
“……”
听到这些话,余欣身子一软,险些跌在地。
她突然觉得,有些东西正在一步步的远离自己,且一辈子都不会属于自己了。
余生名自然也看到了诗,气得胸口一颤:“这……这诗……”
胡言乱语,乱写一气!
他是准备这样说的,可太傅冷冷的看了她一眼,叫他不得不将这口气狠狠的咽了下去。
他恶狠狠的看了江荇玉一眼,侯府之女是吧,如此还击,好得很呐,好得很呐。
五王爷勾起嘴角,这姑娘果真有趣,有趣得很。
三皇子听到诗句之后,淡淡一笑,有才气有傲骨,如此盟友,倒也不算亏。
江子兮吃着果子,喝着江荇玉递过来的茶水,笑着说道:“姐姐真是才华横溢啊。”
江荇玉淡笑,眼中微冷:“他余家敢如此明目张胆的欺负我江家,是当我江家无人,可以随意欺辱的么?”
江子兮一愣,却又弯起眉梢笑了,江荇玉果然还是在乎侯府的。
“听说江家二小姐作诗也是十分了得,不知江家二小姐作的是什么诗句?”不知谁多嘴了一句。
江子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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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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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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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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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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