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腾的战马,犹若九天悬河,气势恢宏,霸气四射。
乌苏木大草原万马狂奔,战斗于这片蓝天白云之下打响。
云雷率领三千号铁血战士,独身护送苏挽歌与女儿杀出重围。
步兵,对战骑兵。
两军交战,鲜血撒下,如狂风暴雨、闪电雷鸣一般的声势,在浩荡。
……
战场,瞬息万变,
云雷一剑劈翻一个骑兵,一把抓住战马缰绳。
这匹棕色的战马在云雷的力量下跪在了地上。
“大嫂,上马!”云雷吼道。
欲要冲出,必要借助战马的四肢。
云雷知道,要想带着苏挽歌活着离开这里,难如登天。可即便如此,北天王的夫人,他断然不敢懈怠!
“掩护大嫂上马!”
云雷再次吼道。
三千铁血战士未曾分开,云雷吼声之下,战士迅速聚集,呈圆形将苏挽歌包围在内中。
血,已经溅湿了苏挽歌的衣服。第一次身临战场的苏挽歌,才感受到战场竟然是如此的可怕。
她的脑海中已经完全空白,抱着沈如歌,在云雷的帮助下,手忙脚乱的朝马上爬去。
可众多骑兵的围攻,也在这一瞬间到来。
三千铁血战士的周围骑兵不断挥出武器。
刀剑无情,兵戈交汇。
“王朝,上马保护大嫂和孩子,其他人,全部抢夺战马掩护,杀出重围。”苏挽歌上马,云雷一剑劈翻一个骑兵,再次吼道。
本名王朝的青年杀了出来,浑身鲜血的他,没有任何犹豫,翻身跳到了马背上,与苏挽歌同乘一匹马,准备杀出重围。
苏挽歌本身不会骑马,需在王朝的保护下,方能安然无恙。
“大嫂,抓紧,抱好孩子……”
王朝喊道。
“驾~~!”
驱动战马,马,四肢猎动。
然而,砰地一声枪响传来,刚刚翻到马上的王朝,脑门上直接被打出了一个子弹孔,身体直接从马上掉落了下来。
“王朝!”苏挽歌尖叫一声,喊道。
王朝睁着眼睛,坠落在地。
他那已经快要无神的眸子落于苏挽歌的身上,接着,王朝抬起手,拍在了马屁上。
战马受到惊吓,发出一声嘶鸣,狂奔而去。
马背上的苏挽歌连忙抓紧缰绳,策马而去。
“高粱,你上……”
云雷见状,转过头,喊道。
一个本名高粱的战士,纵身一跃而起,只见他凌空而上,脚下踩着骑兵的头直接冲出。
随后,高粱稳稳地落在了苏挽歌的身后,骑到了马背上。
“驾~~!”
高粱全力驾乘,向正北方突围冲去。
与此同时。
云雷等人也纷纷抢夺战马,旋即而上,已不足三千号的铁血战士,从左右向着苏挽歌的战马追击而去。左右合围,所过之处,有惨叫袭来,有战士倒下。
……
事情,发生的太快。
云雷手下的三千号战士,已经死亡了数十个。
在这包围当中,想要成功突围,并没有那么容易。
这时。
崩腾的战马上,云雷忽而感受到远处有太阳的光芒反射而来。
只是一刹那,云雷脸色一变。
“有狙击手。”
话音落下,云雷自马背上跳将而起,手中的长剑,第一瞬间狠狠地甩了出去。
可与此同时,枪声响起,一颗闪烁着火光的子弹,飞向了苏挽歌。
云雷甩出的长剑,直接击穿了远处狙击手的心脏。
可这个时候,飞来的子弹,也以一种极为刁钻的角度,冲向苏挽歌。
他们似乎有一个目的。
击杀北天王,以及他的老婆孩子。
“挡住这颗子弹!”云雷惊慌失措,内中惊恐未定。
子弹谁人能挡?
没有人。
但也许,会有那么一个人,能够在一瞬间,挡掉这颗子弹。
这个人,便是高粱。
在枪声响起的一刹那,高粱便一把抓住了苏挽歌的肩膀,直接将苏挽歌甩了出去。
苏挽歌那不足百斤重的身体,在高粱的单手下如同一件物品一样,直接被扔到了空中。
也正因如此,子弹与苏挽歌擦肩而过。
高粱驾乘战马继续前行,半空中的苏挽歌,被一个名为林帅的青年一把接住,继续策马而去。wWW.ΧìǔΜЬ.CǒΜ
……
可,五十米之远,突围足足用掉了将近二十分钟。
三千号战士已经死亡数百人。
但突围还要继续,哪怕还有一个人活着,这场战斗,就不能停止。
但几乎与此同时!
与云雷突围的相反方向,正南方,直逼乌苏市的方向,唐衣单手抓着缰绳,单手握剑,于敌方战马群中肆意狂奔。
所过之处,剑之上光华萦绕,两边骑兵,几乎难以抵抗这股滔天杀意,纷纷下马倒地。
“驾~!”
“驾~!”
唐衣不断的驱动战马,马发出嘶鸣。
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击杀敌方统帅。
“拦住她,快拦住她!”
敌方骑兵的正后方向,十数身着战甲的男子骑乘在马上,不断发号施令。
为首的中年男子,本名夏醇,叶天鹰手下十大战将之一。大老远,他便瞧见唐衣驰骋战场,所向无敌的一幕。
夏醇曾是西境出身,四境合并以后调到叶天鹰账下,不过此人胸有大志,如若不然,也便不会随叶天鹰趁势而起。
“这是北天王手下的第一女将,给我捉活的,我要活的。”
瞧着于人群中杀戮的唐衣,夏醇开口吼道。
不断加派骑兵上前对阵,唐衣身陷重围,然而这种场面,她早已司空见惯。
唐衣相信自己有这个实力,她最大的一场战役,是连战七天七夜,不眠不休,不吃不喝,虽然最后濒临死亡,可那是她平生,最为英勇的一次。
这一次,她也不例外。
突然。
唐衣忽而自马背上跳将而起,周围的骑兵纷纷举起武器向着跳向空中的唐衣刺去。
但武器比较短,唐衣跳的很高。
半空中的唐衣,身体开始向前移动,落下只有踩着骑兵的脑袋,不断的向夏醇接近。
所有骑兵都在这一刻向天劈砍,但唐衣的身体如同精钢一样,一般的武器,破不开她那雪白粉嫩的皮肤。
砰!
有枪声响起,毫无疑问,狙击手已经瞄准。
可在唐衣的移动下,狙击手很难捕捉她的行踪,以及下一步动作。以至于,根本就无法推断她的方位,从而无法精准狙击!
凌空踏着敌方战士的脑袋,唐衣一跃而起,此刻,夏醇就在近前。
右手猛然一握,长剑握于手中,唐衣道。“吃里扒外的东西,老娘今天要你狗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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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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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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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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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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