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当天鹰战袍再次傍身的时候,就意味着,那位起于萧河之战的北境天君守护,又一次,站了起来!
沈北威严而立。
周围,云雷率领的三千精英战士陪伴左右。
他们,将会跟随北天王,再一次踏上战场。
然而这一次所杀的敌人,并非异国流寇。
而是,自己人!
“天王,特战小组集合完毕,现在,归您管辖,请天王指示!”
云雷倏然站起。
二十二岁的云雷,曾是江维手下的一个兵。
因其出色的表现,被任命为纵队大统领,率领三千战士。
这一趟江维出征,留下云雷的目的,可能不在于此,但是,这三千人,如今却成为了沈北最核心的人员。
每一个,都是骁勇无比的战将!
“呼!”
沈北轻呼了一口气。
继而点了一支烟,转过身,望向远处。“你们,怕了吗?”
怕了吗?
五十五万大军压境。
三千战士如何抵挡?琇書網
云雷深呼一口气,站的笔直。
这是他*,也是人生中唯一一次,与北天王并肩作战!
“回天王,能够云您并肩而战,是我们的荣幸,我们不怕!”云雷回道。
三千战士握紧手中的武器,屏住呼吸。
不怕?那是假的。
刀砍上去,照样是一个血窟窿。
可是,怕有用吗?
沈北转过身,目光落在三千战士的身上。“你们怕也没关系,因为血液,都是在极度恐惧的时候,才被点燃的。”
“传令!”
沈北道。
云雷笔直的站在原地,凝重着眉头。
沈北道。“将万木河所有粮食,牛羊,用最短的时间,转运到李陈友所在的豪宅。随后,擦亮你们手上的武器,准备战斗!”
“是!”
云雷应了一声,大手一挥,吼道。“所有人,按令行事,快……快!”
随着命令下达,三千号战士迅速分散开来。
将所有粮食、牛羊全部转往李陈友的豪宅。
氤氲笼罩的比较快。
没有人知道,这场仅有三千人,对战五十五万人的战争,究竟会以何种姿态收场!
……
苏挽歌抱着沈如歌走了过来。
小丫头似乎还没有意料到事情的严重性,张开双臂,要爸爸抱抱。
但这一次,沈北并没有抱她。
沈如歌似乎也看到,昔日慈祥和蔼的爸爸,今天竟然变得如此的可怕!
“沈北。”苏挽歌看着自己的丈夫。
这也是她,*身临其境在战场上。
沈北转过身来,说道。“挽歌,本来想要带你来这里散散心,没想到发生这种事情,苦了你了!”
沈北*了一下苏挽歌的脸蛋。
苏挽歌摇了摇头。“只要有你的在的地方,哪怕是战场,我和如歌,都不觉得委屈。而且我也相信你,一定会保护好我们娘俩的。”
沈北点头,冲苏挽歌一笑。
“这个世界上,没有比你更懂事的女人了!”
“云雷!”
话音落下,沈北吼了一声。
“在!”
云雷跑了过来,满脸沉重。“天王……”
“等一下,我和叶天鹰交手以后,你率领麾下部将,从最薄弱的地方杀出重围,一路向西而行,越过诡国边境线,与江维第四十五纵队,会师。”
“我,给你一个任务。”
云雷看了一眼苏挽歌和沈如歌。
深呼了一口气,云雷道。“天王,你说吧……”
“保护好这个女人,和她的孩子,你,能够完成任务吗?”沈北问道。
“天王放心,哪怕是丢掉我自己的命,我也一定不辱使命,带着嫂子和孩子,杀出重围!”云雷吼道。
沈北拍了拍云雷的肩膀。
沈北道。“你也是天鹰的老队员了,打过无数场仗。你的任务就是,带着这两个女人,与江维会师。明白吗?”
“明白!”云雷重重的点点头。
“我相信你!”沈北回道。
说完这句话。
沈北看向了远处,此时,草原上,仿佛有了动静。
有成群的牛羊在狂奔。
有草原的牧民在惊呼喊叫。
这时。
远处观察的唐衣喊道。“他们来了!”
随着唐衣的话音落下,天空中传来了战机的轰鸣。
有万马狂奔。
草原上,大地震动。
黑压压的马群狂奔而来,马上,坐着一个个威武不屈的壮汉。
这是一支,骑兵!
“等冲击结束以后,你立刻排兵布阵,准备突围,到时候,我和唐衣会掩护你们。”
看到这一幕,沈北再次冲云雷说道。
云雷很是沉重。
接着,沈北继续道。“将集中起来的粮食,放到牛羊的背上,在牛羊的尾巴上点上鞭炮,让它们往西跑。”
“你们突围以后,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可能需要半个月的时间,沿途,你们可以找寻这些牛羊!”
“是!天王。”云雷擦了一把眼泪。
“去吧!”
沈北说道。
云雷看着沈北,泪眼娑娑。“天王,那你改怎么办?李陈友说过了,如果叶天鹰拿着刑天战斧,那么,你绝对不是他的对手。”
“我和唐衣掩护你们,服从我的命令,保护好我的女人和孩子,与江维会师!”
“你,听明白了?”沈北淡淡的问道。
“是,天王,我明白!”
云雷哭着道。
沈北转过身,看向云雷。“害怕不是目的,目的是,点燃体内的热血,释放自己的威严。云雷,你和你的三千战士,将会载入史册,青史留名!”
“这一战,只许胜,不许败!”
“是!”
云雷吼道。
“去吧!”
云雷没有停留,朝万木河里面走去,喊道。“所有战士听令,将搜刮出来的粮食,装在牛羊背上,用鞭炮,让它们向西跑。”
万木河快速行动。
沈北迈步朝外面走去。
“爸爸!”
沈如歌叫了一声,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张开双臂要沈北去抱她。
沈北停顿了一下,并没有回头。
因为,他怕自己一回头,就舍不得他们母女。
“老公,我和如歌,会在江维大营等你,你一定要活着回来,我爱你!”苏挽歌哭着说道。
沈北一顿。
接着,他从自己的身上,拿出了一枚令牌,这是,天王令!
“挽歌,还记得孤落寒吗?还记得,天命剑吗?剑在你体内,把它召唤出来,保护女儿。”
“出去以后,江维会送你们回到君城!”
“到了君城,在那里等我。你要记得,我,不会死!”
“我也爱你,但我,不得不放下你……”
沈北,迈步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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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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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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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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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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