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是一个等着听故事的孩子一样,亦有几分迫不及待!
也许。
在苏挽歌的眼中。
贵为英雄的他,总发生过很多很多的故事。这些故事,注定了他身份与地位,也证明了,他在历史中留存的不灭神话!
这是一个,神奇的男人。
由文转武,却又武动乾坤!
……
“你想听什么?”
沈北瞧着她这副入迷的样子,忍不住敲了一下她的脑袋。
苏挽歌会心一笑。
这七年的故事里,每一个故事,她都想听。
想了想。“那就从,萧河战乱开始吧。沈北,那年你走之后,刚到萧河,萧河就传来韩城流寇动乱的事。新闻上,萧河死了很多学生和老师,萧河封锁以后,明哥试了好多方法想要进去,可是进不去。”
沈北目光扬起,脑海深处,泛起当年萧河动乱的事情。
那是一场硝烟弥漫,大火汹涌的战场。
到处都在杀人,到处都在惨叫。
鲜血,染红了整座学府。老师们、学生们无处可逃,被他们,如猪如狗一般宰杀!
天,怒了!
“这要多亏了你。”沈北忽而道。
苏挽歌却是一愣。
自家常年待在君城很少离开,沈北的话,不免让她噘起了嘴来。
“啥意思?”苏挽歌询问。
“还记得你送我的那本书吗?”
“书?”
苏挽歌想了起来。眯了眯眼睛,说起这本书,那有很长一段时间了。
继而,沈北拿出了一本书来。这本书的书页已经完全被泛滥,书的纸张已经泛黄。但泛黄的书页上面,亦可以清晰的看到“机关阵甲”四个大字。
“这是你十六岁生日礼物,我送你的。原来你还留着呢。”苏挽歌拿过这本书,抬起头,凝望着他。
当年。
沈北学富五车,热衷于研读各种各样的书籍。
十六岁生日那年,苏挽歌送他这本机关阵甲,想要扩大沈北的知识海洋。
而沈北所有的故事,亦可以从这本书开始说起。
沈北道。“萧河动乱以后,我和几个同学,还有老师们被困在学校里,躲在一幢教学楼上。我学着这本书上面,在楼上布置了一道机关阵,上楼冲杀的五百个韩城流寇,全部被机关阵杀死了。”
抚去苏挽歌脸上的秀发,沈北笑着。
“你看的书多,懂得多,那后来呢?”苏挽歌询问。
“那五百个流寇被杀以后,我带着我的老师,还有同学们冲了下来。联合了其他躲避在学校的同学老师,拿上武器,布下了更大的机关,杀了更多的流寇。后来,我带他们逃出了学校,得知老守护的军团在萧河以北进攻,所以我们前往华蓥。”
“在华蓥,我们老师,为了救我们被杀了。我带着其他同学,在最为薄弱的地方,冲了八次,死了几十人,最后,在萧河以北,老守护接应我们从外突击,我们里应外合,成功破防,并与老守护成功会师。”
苏挽歌的脑海当中,仿佛勾勒出这么一幕画面。
一群学子,一群秀才、书生,在硝烟与战火中,拿起武器,为了生存,与敌人殊死搏斗!
漫天的硝烟弥漫。
擂鼓声起。
这让苏挽歌想起了那首歌。
北天王,遥望征途两茫茫……
……
“你害怕吗?”
苏挽歌难以想象,由来手无缚鸡之力的沈北,第一次拿上武器杀人,是一种什么表情。
沈北点头。“怕是挺怕的,不过,我满脑子都是你,所以无论如何都要活着。”
“又贫嘴。”苏挽歌便瞪了一眼。“所以后来,你就加入北境军团了是吗?”
“老守护说,北境需要熟读兵法、机关甲的人,问我要不要留下来,我也没想太多,就追随了老守护。这段时间里,老守护教会我很多,我也学的很快。不到两年,老守护战死,临终前,把北境托付给了我。我当时不敢胜任,但老守护,却没有开玩笑。”
老守护的名声不大。
萧河是他的败绩。他未能在萧河如愿。
但是,他却为萧河,选出了一个能够胜任这一切的人,就是沈北。
“后来呢?”苏挽歌再次询问。
“我接手北境以后,很多人不服我,袁弘就是其中之一。我觉得老守护的作战方式存在一些问题,调整以后进入第二线,漠北地区,我用五万大军伏杀韩城近五十万人,奠定了,我在北境的名声。”
苏挽歌莞尔一笑。
新闻上。
这一战报道了好几天。
可以说,举国上下欢呼。
北境守护仅有五万人,伏杀韩城数十万大军的消息,也是北境新任守护,第一次走进人的视野。xǐυmь.℃òm
“这一战我知道,新闻上一直在说,说的天花乱坠,甚至把你当成了神,我记得,我和爷爷坐在一起看新闻,那时候,明哥也赞叹,说北境出现这么一位守护,是夏国和人民的福气。”苏挽歌道。
说到这里,又略微低下头来。“可是明哥再也不会知道,他夸赞的北境守护,就是他苦苦等待的人。”
沈北摇头。
……
却在这时。
高跟鞋的声音自楼梯口响起,一身惊艳的唐衣,迈步来到了楼上。
“不好意思,不得不打断你们两个了。”
唐衣上前,开口说道。
苏挽歌转过身,冲唐衣一笑。这个女人,她还是挺喜欢的。唐衣身上的气质,以及她完好的形象,一直以来,苏挽歌从未见到过哪个女人拥有。
“蔡淑芳回来了,去天莽山为沈明上坟去了。我们调查的事情,今天晚上,应该都能够有一个答案。”唐衣道。
蔡淑芳原属蔡氏。
但蔡氏这个族系太过于神秘,夏国甚至没有多少有关蔡氏的资料。
蔡玉琴与蔡淑芳属同家,沈北本以为只是巧合,但现在看来,蔡淑芳,的确与蔡玉琴有些关系。
“要去吗?”沈北询问。
“走吧!”
沈北站了起来,朝楼下走去。
苏挽歌也连忙起身,冲沈北道。“沈北,我也要一起去。”
自别墅出来。
沈北方知天已经黑了。不知不觉间,和苏挽歌也待了一段时间了。
入夜的君城。
如以往一样,光彩斑斓。
越野车,驶出沈家老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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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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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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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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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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