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漫就是在这里上的初中,她的班主任江绵是个雷厉风行的女强人。
江绵教的是英语,也是五中初中部唯一一个教英语还当上班主任的老师。
初三那年,夏日午后,艳阳高照,暑气蒸腾。
黎漫睡了个午觉起来越发觉得口干舌燥,她看还有二十分钟才上课就跑去小卖部买了瓶冰水。
因为实在不想晒太阳,她回去的时候走了篮球场旁边的小道,那里种了一整排的法国梧桐,树下全是荫凉。
就一小会功夫,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冰水瓶子外面就聚满了水珠,黎漫把手覆了上去感受着这刺骨的冰凉,又掀开瓶盖灌了一大口水才稍微缓解了一下她燥热的身体。
她低着头有一搭没一搭地玩着瓶身上的水珠,听着梧桐树上吵闹的蝉鸣,慢慢往教学楼走去。
“你怎么考的?才考103分?这么简单的题你才考这点分数?我平时白教你了是吧?”
江绵的声音从梧桐树的尽头传来,黎漫停住脚步,抬眼看了过去。
在黎漫眼里,江绵虽然性格比较强势,但还是很少对学生口出恶言的,尤其是这种带着贬低性的话语,她从来都没说过。
所以黎漫非常好奇,是谁,让江绵用那么急躁的语气说出了那样的话。
入目的是一个穿着一中初中部白色校服的男生,他长得很白很白,戴了一副乌金边的眼镜。
他大半的身体都在烈日里,阳光照在他的身上像是会反光,让人看不真切。
面对江绵喋喋不休的指责,他脸上的表情十分淡然,等江绵说的差不多了,他就看着江绵笑,然后薄唇轻启,说了一句:
“你还没习惯吗?”
这句话不知道戳中江绵哪根神经了,她看着那个比她高出半个头的男生愣了一下,随后一巴掌扇了过去:“你和你爸简直一个德行。”
江绵气冲冲地走了,男生站在原地,舌头抵着被打的左半边脸转身往篮球场走去。
他走到篮球场里面,把角落里不知道被谁遗忘的篮球捡了起来,然后站得很远,精准地投进了篮筐。
篮球又滚回了角落,他双手插兜,越走越远。
黎漫拿着水走了过去,捡起地上那张卷子,上面学生姓名处用非常标准的行楷写着两个字:季寻。
黎漫看了眼卷子上的题目,比较难,丢分丢的也很正常。
初中英语120的满分,这么难的题,考103也不算差了,为什么江绵还会发那么大的火?
季寻这个名字黎漫并不陌生,在竞赛和联考名单里面,总能在前面几位看到他。
尽管没在一个学校,但五中大部分人都知道,初中部那个出了名的美女老师江绵和高中部的数学老师季恒,有个儿子成绩特别牛逼还长得贼帅。
直到今天,那个传闻中的名字和长相才在黎漫这里对上了号。
也勾起了黎漫的一丝好奇。
可能是好奇心作祟影响了某种磁场,黎漫发现自己遇上季寻的概率变大了。
每周回市区家里的时候,黎漫总能在公交车上遇到季寻。
他和同学一起有说有笑,偶尔会抛出一两句话来刺激一下同学,惹得他的同学恨不得动手掐了他。琇書網
这和黎漫第一次见到的季寻完全不一样,在同学面前他腹黑但爱笑,在江绵面前,他淡然且沉默。
除了公交车外,黎漫发现她在商场的超市,街边的餐馆,市图书馆里都能看到季寻的身影。
他似乎格外钟爱北街巷尾处那家一点也不知名的陈记盐酥鸡。
黎漫每次从那掩埋于市井的小提琴曲谱店出来的时候,总能看到季寻坐在那家简陋又古朴的小店里吃着盐酥鸡。
老板的儿子只有几岁大,长得白白胖胖的,每次都坐在季寻旁边,手里拿着个飞机模型往季寻那边飞去。
也只有这个时候,黎漫才能看到季寻真正的模样,不张扬,不虚饰,还带着点童真。
黎漫其实不怎么喜欢小提琴,但黎素是小提琴老师,所以她从小就开始学小提琴。
这家几乎只有她一个客人的曲谱店也是黎素推荐给她的,她往常一两个月才会来一次,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每周都会过来。
很久之后,黎漫才反应过来,她为什么每周都要去曲谱店,也知道了她遇见季寻的概率并没有变大。
而是在某个不知不觉的时候,这个人早就走进了她的心里,所以她才会记得和他相遇的每个场景,并刻意去触发可以遇见他的几率。
黎漫是个清醒又冷静的人,既然遇到了一个让她感兴趣的人,那么她愿意去试试一切可能。
所以她来了涞江一中。
高一军训的时候,黎漫所在班级的方队就在七班旁边。
那个晚上,林时溪被推出来唱歌的时候,她看到了季寻看林时溪的眼神,他带着好奇和探究,还有许多欣赏。
那个眼神,和她看季寻的时候一模一样,所以她认为,季寻喜欢林时溪。
但后来有一天,她和季寻在一起后,她知道了他的所有事情,她才明白那天季寻看林时溪的眼神,更多的是羡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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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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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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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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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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