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为月披上了纱。
洛阳西城,一隅;
司马信带着洛青风来到一处残破院子,这里是他的家;
家庭成员在今天之前,只剩他一个。
“从今天起,这里也是你的家啦!”少年乐呵呵道。
小姑娘抿着嘴,在庭院内踱着步,看向篱笆做的院墙,那里长满了杂草,又看向脚下,一般的杂草遍布;
生机勃勃。
嗅了一口青涩的杂草气息,洛青风嘴角轻轻翘起,闭上眼睛,踮起脚尖,双手举过头顶,开心的在原地旋转起来。
司马信在旁边看着欢乐的她,有意显摆一手,他说:“青风,你看这个!”
少年走到了角落,捡起一节颇为笔直的树枝,长有两尺余。
小姑娘停下动作,好奇看去。
只见那少年右手拿着树枝,一只脚踏向前,眉头一竖,身子微微弓起,背脊绷紧;
“呀!”他右手一甩,树枝便在空中划了个圆。
做完这个动作,少年脚步开始在庭院内移动起来,那树枝时而向前一刺,时而斜斜一劈。
“喝呀!”
“哇!”
“嘿哈!”
每做一个动作,他便煞有其事的喊一声。
于是小姑娘虽然懵懵的,不太懂这是在干嘛,但因为呼喊的声音很有气势,所以她多少有些震撼。
片刻过去,司马信脚步一收,那树枝最后划了几道弧线,被他缓缓插在了腰间。
“打完收工!”他认真道。
转而得意的对着洛青风挑了挑眉,“怎么样?我的剑法厉害吧!”
洛青风鼓了鼓腮帮,讷讷道:“啊...厉害厉害...”
“哈哈!”
司马信双手负后,骄傲道:“眼光很好嘛,居然能看的出我剑法厉害!
“以我这套剑法,跟传说中的青莲剑仙比剑术估计都大差不差了!”
那剑仙的诗传的太广,几千年来名气从未消减过,在东土洲这一片地界的几个国家范围,几乎无人不知;www.xiumb.com
司马信也自然知道剑仙的名头。
一言过后,他忍不住再次问道:“我的剑法真的很厉害...吧?”
洛青风抿了抿唇,小声道:“是啊是啊...剑法很厉害。”
“哈哈哈!”司马信高兴坏了。
见他如此,洛青风犹豫了下,终究把疑惑说了出来,“可是剑法厉害是什么意思?
“那根树枝...是叫做剑吗?它很厉害?”
司马信:“......”
心里面刚刚升起的万丈豪情被这句话直接扑灭,他幽幽看了眼小姑娘,无奈道:
“剑法厉害就是...大侠的意思...
“进屋吧,早睡早起,明天跟我闯荡江湖去。”
“哦...”小姑娘乖巧点头。
这一夜躺在干草床铺上,盖着破破的草被,她睡的好舒服。
另外一个房间内,那个少年却睡的很晚,睁着的眸子倒映着夜的黑,他渴望道:“要是我能有机会修行...就好了!”
——他有几次在路边见到过身穿道袍之人,那些人气宇轩扬,意气风发。
司马信知道,他们是承宵宗或丹紫教的修士;
他好羡慕。
有一次,司马信还见到一个应该跟他差不多大的少年,十五六岁的年纪,神色高傲的走在路上,身边下人喊着他黄权公子、黄少爷。
在角落里的司马信,远远看着他一身青色道袍;
真的好羡慕。
‘要是有机会能接触到修行...哪怕前提要求再苛刻我都愿意!
‘就算是杀人...就算是杀人!我也敢的!
‘只要给我修行的机会就好,我要做大侠,我要学剑...
‘我不想做个平凡人!’
少年这么想着,渴望之意更为强烈,越发难以入眠。
次日,晨。
少年带着小姑娘开始闯荡江湖,先是去买了一只饼,这样在今天的江湖里就能吃饱肚子了。
走过了几条街,少年就已经赶跑了一只狗,三只大鹅,跟在后面的小姑娘不由觉得...
江湖真的好不平静哩。
这一天在洛阳西城的清晨,他们还见到好些个江湖里的人;
有陪着娘亲一同在河边洗衣服的陈二,他的江湖很温馨。
有光着脑袋满脸凶巴巴的青年光虎,司马信说他是江湖里的绿林恶霸,欠收拾,可是如今自己剑法还没大成,估摸着不会是他的对手;
于是离的光虎远远的,少年就带着小姑娘避开了。
还经过了刘老爷的大宅子,瞧见门口站着的刘老爷,司马信说他是酒剑山庄掌门人,很有威望的;
所以洛青风就多看了两眼刘老爷,这位‘掌门人’看到了小丫头二人,便笑眯眯走到身边,从怀里拿出三十颗铜钱,道:
“小司马,上次你帮我搬了几张椅子,还没给你酬劳呢,拿着。”
司马信挠挠头,“就两张椅子,搭把手的事,哪里还要收钱的。”
“诶,在我这可没有白干活的道理。”
刘老爷把铜钱塞进了司马信衣服里,又轻轻拍了下洛青风的小脑袋,笑道:“我不是酒剑山庄的掌门人,这个小司马,才是耍剑的好手。”
司马信不好意思的笑着,洛青风懵懂点头。
两个人离开了这儿,少年叹息道:“他家铺子里有一种酒据说很好喝,叫‘东海潮’,可贵了。”
小姑娘认真道:“是吗?那等我赚钱了,每天都给你买那个酒,好不好?”
“哈哈!好!”少年很开心。
这趟江湖快闯荡到洛阳南城的时候,两个人看到了一个身穿华服的青年,那青年几乎把嚣张两个字写在了脸上。
司马信说这人叫李程,是江湖里的有头有脸的人物,好像特别受南城那些姑娘们的喜欢,了不得。
只见李程在路上走着,同一个中年散工交错而过;
那外号叫做老张头的散工畏畏缩缩站到侧旁,好让李大公子走的顺畅些。
“你看,是不是了不得?”司马信小声问了句。
洛青风看着不远处的他们,轻声道:“好像...不是呢。”
她莫名觉得,那个中年人仿佛更了不得一些。
“没听清你说什么,算了,我们走吧,江湖很大的,一天可走不完。”司马信摇头道。
洛青风笑着说:
“好哩。”
清阳耀灵,和风容与。
这兄妹二人自这天清晨起,在江湖里闯荡了一年多;
行走过春夏秋冬,感受过四季之风。
这一年春,某日。
都长高了些的兄妹正坐在街道角落里分着饼吃,一个穿着灰色衣袍的老者走了过来,站在他们身前呵呵笑了声。
看着目露好奇的两人,老者沙哑道:
“似乎有些资质,小家伙们,想修行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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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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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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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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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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