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麦田,已经中午了,有的回家吃饭的已经陆陆续续在路上了。
“让人看见你光着脚成何体统?”
年纪不大,说话倒是挺老成,还知道压低了声音,估摸着是怕别人听到对她影响不好。
纪玉知道这个时代对于女性约束还是挺大的,知道对方是替自己着想,也就乖乖的把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下来的鞋子穿上。
男人见她穿上了鞋,一句话也不多说,拿上自己的镰刀就要走。
却不曾想身后她小声嘟囔。
“我是不是见过你?你挺眼熟的。”
男人闻言走的更快了。
“对了,我掉进河那天你也在,我看见你了。”
她说怎么看这人怎么眼熟,她来这个世界看见的第一个人不就是他嘛!
还别说,这人长得挺好看的,不能说她花痴,就他这个长相别说在这个时代了,就算在她那个时代也是妥妥的大帅哥。
那人听见这话脚步一顿,终究没有回头,只是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那坨嫣红从耳根燃到了脸上。
“囡囡你在跟谁说话呢?”
王氏听到声响从屋里走出来,一边走一边用围裙把手上的水擦干净了。
“娘,没谁。”
“那不是你泽叔吗?你泽叔下地干活回来了,你也别在这坐着了,一会儿下地回来人多,小姑娘家家的去屋里呆着吧。”
她娘看着那男人的背影,又看了一眼麦田方向,看到人都回来了,便忙着回厨房了,赶紧把饭做出来,好早点给他们送过去。
她看着路上陆陆续续回来的人,听话的起来回了屋。
这个时代对女性要求严苛,她不知道别的地方是怎样,但是在村里小孩子从小就不许男孩女孩一起玩,女孩十岁以后更是拘着很少让出门,一直到出嫁了,才可以随意在村里走动。
刚刚听到娘说那人是他泽叔,她在脑子里翻了翻,好像翻到有这么一个人,年龄不大,只比她大了两岁,但辈分挺大的,是村里唯一秀才的老来子,老秀才快五十了又有了这个孩子
有了这个孩子后高兴地不得了,翻遍了典籍起了个程少泽这个名字。喻指后生可畏,果然长大之后,很是聪慧,他爹送他去读书,年纪小小就考了童生,今年好像就可以考秀才了。
真是古人都勤奋,今年考秀才还跑去地里干活。
哦,对了,他不干活地里活谁干?m.χIùmЬ.CǒM
程家也是早早就分了家,程秀才有了这个儿子之后,程家两个儿子没说什么,两个儿媳妇不愿意了,本来他们伺候公婆就算了,如今还有了一个比她们孩子还小的小叔子。
公婆年纪大了没那么大精力,就算程少泽是少有的乖巧小孩,也得有人照看着,两个媳妇不敢明着闹腾,就背地里搞些小动作,时间长了两个老人也不是傻子,直接叫了村长跟族长,把两个儿子分出去了。
程秀才还有个女儿,嫁的是镇上的衙门当捕快的,听说家里出了这档子事,专门从镇上赶回来,帮忙照看着程少泽。
程秀才原本身体不好,为了养活这个孩子,硬生生又开了教学,在村里教了几年学,靠着孩子们的束脩将程少泽养大。
程少泽争气,十三岁那年就考取了童生,可程父程母年纪大了,两人病了一场,相继去世。
后来他姐姐接他去镇上,他并没有去,一个人扛下了家计生活和两亩薄田,程少泽丁忧三年,今年才可再考。
“囡囡,娘去给你爹他们送饭了。”
王氏敲了敲她的窗子,跟她叮嘱,她打开窗,看见她娘头上扎着布巾,手里拎着每家每户都有的竹篮子,篮子上面盖着一层布,下面放的是给爹跟哥哥们的吃的。
她娘还端了一碗细细的面条,从她打开的窗户中塞到她手里。
她一看就知道,这是娘单独给自己做的,寻常人家哪舍得吃细面,她娘又切了细细的肉糜,一碗汤面鲜香可口,闻着就有食欲。
“娘,不要做这些细面给我吃了,让爹爹跟哥哥们吃吧。”
她有些不好意思,自己爹跟弟弟们这么热的天在地里辛辛苦苦干着活,自己帮不上忙也就算了,怎么家里最好的粮食还要给她吃。
“傻囡囡,这是给你补身体的,你爹他们力气大吃得多,吃粗粮才有力气,你身子弱,从小都吃不了粗粮,爹娘把你养这么大还是这么瘦弱,这次受伤更瘦了,多吃点补补,娘去给你爹你哥哥他们送饭,马上回来,你别乱跑。”
王氏肤色属于白里透红的那种,太阳一晒就更显红了,王氏怕热,汗珠子细密的从脸上冒出来,王氏抹了一把,细细的叮嘱完女儿,这才往外走去,出去了不忘锁上院门,免得有人过来再扰了囡囡养伤。
纪玉看着娘这么热的天还这么累,更别说爹爹跟哥哥他们了,一天下来更是辛苦的不得了,她这个年纪放到别人谁家也是长不到这么大的,谁家舍得用细粮精心喂养一个小丫头片子呢?
而且她这个年纪的姑娘家早就下地干活了,就算干不了重活,也能跟着去地里捡捡麦子什么的,中午负责做饭送饭。
她这个身子本来就弱,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连去地里送个水她娘都没让她去过。
她之前去过地里,就去捡过一天麦子,回来皮肤晒得发红蜕皮,她爹心疼的不得了,第二天说什么也不让她去了。
劳动人民确实辛苦,古代的劳动人民更辛苦,没有机械全是手工,辛辛苦苦劳作一年,一年下来也就将够一家人的口粮。
而且这个时候也没现代那么多农作物,这里一年到头种的就是小麦跟土豆,红薯一类的。
正在思索间,院子外头似乎有什么动静,是娘回来了吗?
可是不对啊,他们家的地是在大山脚下,按照记忆里的距离,娘也走不了那么快,这个时候可能才将将走到,怎么会这么快回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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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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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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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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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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