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糖葫芦不是用薄膜裹住,需要撕开才能吃,而是用可以吃的那种透明纸包上的。
咬了一个,酸酸甜甜的,比现代那些劣糖劣山楂好吃多了。
张花吃得欢快,余青突然问了一句,“很好吃?”
“当然,你吃吗?”反正这糖葫芦是他买的,张花也吃不完,手一扬就把冰糖葫芦凑了过去。
张花的本意是,如果余青想吃的话,把它拿去就是,可余青却直接低头,顺着张花的手咬了一口,嚼嚼,“太甜了。”
这个场景,她怎么感觉在很多小说里都出现过,果然不愧为小说世界,基本轨路,还有男主人设,剧情什么的,都是一模一样的。
只是,张花看着手里还剩一个的糖葫芦,突然不想吃了。
“我吃饱了,这还剩一个,你吃吧。”
张花想着余青都说太甜,这剩下的一个冰糖葫芦,他应该是拒绝的,这样她就有理由丢掉。
哪知道他又一低头,咬去最后一个。
嚼嚼,皱眉,“还是太甜了。”
一根冰糖葫芦上的,难道还有不同甜度?
而且,嫌甜还吃什么,害得她像喂小孩子似的喂了两个,没看见四周人投来异样的眼光吗?
张花决定还是不和小说男主多说什么,默默的承受吧,现在的余青总比上个世界的醋王云朗好点。
不知为什么,这个剧情的接受十分的完整,张花就像是看了一部小说似的,对人设和故事情节都比较了解。
又因为这本小说的重生军嫂文,细节描写很多,所以张花大致知道男女主结婚时有哪些东西。
女主前世,就普普通通的农村嫁娶标配。
女主重生后,因为节俭,女方东西不多,男方则比前世的好上不少。
可张花穿过来后,男方,也就是余青,买的东西很多啊!
于是,两人买好结婚的东西后,搭着牛车回去时,被同车的人惊叹羡慕不已。
“张家姑娘,你这是手表吧,哎哟哟,瞧着颜色,这在太阳下看着还会发光捏!”
张花的手被那个同家婶子拿着看来看去,惊讶的表情就像光头收到的生日礼物是梳子,男生收到生日礼物是大姨妈巾似的。
张花就木了,要是让这张家婶子知道余青还给买了一辆凤凰牌自行车,一台黑白电视,只是不好拿,之后再送回来,张家婶子估计得惊讶得跳下车去。
张花就不明白了,余青这丫到底哪儿来的这么多钱,现在当兵的都这么富了。
而且,就算有钱,小说里,女主嫁过去的时候,为啥没显富,那个是女主啊,男主注定深爱的女主,为什么会发生这么神奇的事?
难道她身上透露出什么气质,就那么小家子气,如果没钱,就不能娶回去?
当然,这些问题,张花万万不敢问出声的,只是余青要送自己回家,张花拒绝,两人分开时,她还是说了声。
“谢谢你的东西。”
余青站得笔直,淡淡道:“你是我媳妇。”
这还没娶进门儿呢,都喊媳妇了?!
第一个世界是校园文,虽然狗血,但是纯情,第二个是江湖np文,虽然狗血,但是古风,所以张花就没被像余青这么直白的说如此亲密的称呼。
她,红了脸。
余青看着自己的小媳妇,面上不显,心里却十分满意。
张花不知道,回了家的余青,对余爹余娘说了自己的买的婚嫁物后。
两位老人家才算是明白,原来自己以为像个木头似的傻小子,居然稀罕上人家姑娘了。
虽然觉着对娶个媳妇花了家里不少积蓄有点心疼,但儿子喜欢,还是不错的。
婚礼敲锣打鼓的开始了,和现代不同,结婚前基本不用怎么麻烦新娘子,只需要乖乖等着新郎官上门娶就行了。
一大早,张花就被嫂子妹妹强行拉起床,还睡眼朦胧,就被几个人打扮起来,等张花抽空看了一眼镜里的自己,瞬间清醒啊!
“嫂子,你这是给我抹的啥啊!”
“腮红啊,多好看啊。”
张花看着镜里像纸扎人似的自己,终究是没在这大喜的日子说如此不吉利的话,改了方向,说道:“嫂子给我涂的这个,像猴屁股似的。”
“噗嗤。”一旁的张草忍不住,笑出声来。
张花抓住一个人就不放了,连忙说道:“看,小妹都笑了。”
“嫂子出嫁时,那腮红可比你涂得厚多了。”
张花叹气,“嫂子,你皮肤白,自然要涂重点,我皮肤黑,这涂红了,倒是不好看勒。”
好说歹说,总算是在张花和大嫂两人找到都能接受的一个点,虽然比现代比,有点浓,但还不错还不错。
时辰快到了,张花头上蒙上红绸布,就搭着嫂子的手,出了门,拜了父母,在敲锣打鼓声,鞭炮声下,被余青接过手去。
四周声音很杂,张花被余青牵着,却清晰听见余青对张父张母说道:“爹,娘,今天起,我会好好照顾张花一辈子。”
张花莫名的,心砰砰快了起来。
“哎,好,好。”
应声的是张父,至于张母,早就泣不成声。ωωω.χΙυΜЬ.Cǒm
因为是乡下,张花这村子还挺传统,新娘子还有花轿坐,摇着摇着,张花就被送到了余青家,然后拜了堂,又被送入了洞房。
恍恍惚惚,张花就嫁了人,坐在新房婚床,等着。
虽然脑子恍惚,但心里还算清楚,小说剧情里,余青会在敬酒时接到急报,然后赶去军营里,剧情大婶不会因为她的到来改变一丝一毫的。
所以张花心情也不是很紧张,等一阵,肚子也饿了,听着外面的喧闹声,想必一时也没什么人进来。便掀开红盖头,盯着桌上的酒菜眼都亮了。
咽咽口水,张花看过不少小说,也知道新郎没掀开盖头前自己撩开,还吃东西是不和规矩的。
现在男主好感刷得不是很顺利,张花也不想做些什么出格的事让男主生厌,还是等一会儿好了。
正想着,门外传来脚步声,张花连忙坐回床,盖上红布。
门被推开,又被合上,一个稳健略带沉重的脚步声慢慢靠近。
红布被来人掀开,张花微仰头,看着对方。
“花儿。”
“嗯。”
余青微笑,“你好漂亮。”
张花真的一点都不开心,她终究赶不上这年代人的欣赏水平。
“哦。”
余青只以为张花害羞,没说什么,挨着张花坐了下来。
小说里,余青根本没进婚房,所以之后才招一群少女洗刷,这么冷不丁发生剧情以外的事,张花也有些不知所措。
“那,那个,你怎么没陪客人喝酒,这么早就进来了?”
余青看向张花,一向淡定的他居然面有难色,“花儿,军里来了急报。”
张花脱口而出,“让你赶回军营?”
“是。”
“那你快去啊。”
说出声,张花才感觉,事情变得有多尴尬,一个新婚妻子让新婚丈夫赶快离开自己,这是什么套路。
张花也感觉到余青脸色有些不好,连忙解释,“不是,我就是想着,军营发来急报,肯定是有急事需要你,我们已经结了婚,事情差不多弄好我,你就不用担心了。”
余青直直的看着张花,突然俯身,在张花额上亲了一下,“等我。”
【叮,男主余青对宿主好感升到六十,望女主再接再厉】
“好,我等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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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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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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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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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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