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书,对于现世的人来说,可能一文不值。因为现世的人们,拥有成千上万本医书。医学生想学专业内的知识,教授、老师不但要把知识细化、简易化再讲给他们听,还会每天约束他们学习。
在遍地是知识,人们却视而不见的时代。
没人能体会,想钻研医学却没有任何参考治疗、无从下手的无力感的。
这六本书,对沈逸这种把医学当成毕生追求的人来说,比金银财宝更重要,甚至比他自己的性命都重要。琇書網
其中只是扁鹊的《难经》就已经千金难求了。
“这些是……”沈逸虽然一眼就能看出陈姣姣给他的是医书,他却仍然不敢相信。
开了医馆,每天接触的病例多了,很多病人不光年纪大,身体还兼有几种病痛,这些都让沈逸头疼不已。
不同的体质、不同的年纪,不同的性别,在用药上肯定不能一样。
更别提好多病人同时有很多种病,这类病人更是不能一味地按照旧方子抓药。
沈逸太想有个人能指导他了,他觉得自己的医术远远不够,不足以应付各类病症。他才只出诊了一天,就有了力不从心的感觉。
昨晚他甚至产生了独身前往京都,寻找名医,拜师学艺的想法。
他消沉了一夜,怀疑自己的能力。出诊的时候遇上了太多的问题,如果这个时候有名医能指导一二,他一定会豁然开朗。
陈姣姣的医书,就像天降神兵一样,沈逸如获至宝地把书捧了过去。
陈姣姣却一点感觉都没有,这样的书,在现世的时候,街边最多卖十块钱一本,还没人愿意买。
“这些都是很厉害的医书,就是有点旧……”陈姣姣还挺不好意思的,第一次给人送东西,居然是旧的。
沈逸摇头:“不……这些书,都是无上至宝。”
陈姣姣良久无言,顿了半晌,才开口道:“……你喜欢就好。”
沈逸把书宝贝地抱在怀里,从拿到书的那一刻起,他就没再抬过头。吃饭的时候在看,坐马车的时候在看,走路的时候也在看。
于景行也跟着起哄,沈逸看这本他就看那本,一连好几天,两个人的眼睛都落在了书上,谁叫都听不见。
陈姣姣没有办法,自己养的‘孩子’,只能惯着。
昨天陈姣姣在医馆守了一上午,于笙没有来,下午她离开不久,于笙就又出现在医馆了。
听沈逸说,昨天医馆开张,于笙竟想把账房先生赶走,他进去收钱。
沈逸气不过,叫门口的守卫把他哄走了。
于笙昨天特别没面子,他放话,一定要让陈姣姣把沈逸从男人堂赶走。
今天陈姣姣故意一整天都守在男人堂,她倒想看看,于笙哪来的自信,觉得自己会把男人堂拱手让给他。
陈姣姣刚到男人堂,账房的徐先生就把账本拿给了她。
陈姣姣快速地瞅了几眼,直接翻到了最后面,看一天的营业额。令她没想到的是,男人堂开张第一天,竟然挣了九十八两银子。
这九十八两银子,除了房租、本金和人工钱,至少也能赚一半,利润已经相当可观了。
最重要的是,沈逸收费便宜,如果他也像同济堂那样,动不动就收病人三五两银子,他们一天的收益只怕会翻好几倍。
今天于笙没有辜负陈姣姣的期望,上午就来了。
他仍旧戴着面纱,其他年轻男子出行,都带着帷帽,把自己围得严严实实的。只有他半遮半掩,戴的面纱还是轻薄透明的。
于笙其实长得很好看,只是他太过恶毒。像他这种坏到骨子里的人,在陈姣姣的眼里,还没有路边常年不洗澡的乞丐顺眼。
奈何于笙勾搭女子的手段高超,前有陈姣姣为他倾尽家财,后面也有无数女子为他神魂颠倒。他简直是洛水县男人的噩梦,每个男人最怕的就是,自己家的家主跟于笙认识。
沈逸一直在忙着诊治病人,他特别专注,一心扑在病人身上。不过当于笙出现的那一刻,他还是分心朝门口看了一眼。脸上掠过一丝担忧。
陈姣姣拭目以待地等着于笙作妖,她倒想看看,他能玩什么把戏,让自己重新对他言听计从?
难道他会什么传说中的媚术?能迷惑人的心智?
不然他哪来的自信?觉得我会再一次刨心挖肺的爱他?
我这辈子都没要死要活的喜欢过一个人,他要真有这本事,就算他本领高强。
于笙看到陈姣姣后,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热烈起来,说话的声音也变了调,故意把声音放的很低,说话时,好像有吱吱啦啦的电流在响。
他这说话的声音,确实……挺费嗓子的。这么说话,喉咙不会哑吗?
“姣姣,你来了,我在这等了你好几天。你一直不出现,我想见你一面也太难了。”于笙扭着腰,歪坐在陈姣姣的椅子扶手上。
他身上有很浓郁的玉兰花香,浓郁的能污染二里地的空气。陈姣姣连着打了两个喷嚏,别无他法,只能用手挡着点自己的鼻子。
“你坐凳子上去,别把我椅子坐坏了。”陈姣姣没有吐槽他身上的味道,太不礼貌的事,她还是做不出来。刻在骨子里的教养,不容许她对别人评头论足。
不过坐椅子扶手这个事,她还是能说的。这不算人身攻击。
于笙心理素质是真的强,这要是换了一个男人,这会肯定会觉得很难堪。他却没事人一样,一扭腰,坐到了陈姣姣身后的椅子上。
这种做法陈姣姣见所未见,她正想提着椅子转个身,跟于笙面对面好说话。于笙却身子往前一倾,上半身靠在了陈姣姣的椅背上,头伏在陈姣姣的颈侧,吴侬软语的在她耳边说着话。
这种看不到人,只能想象他说话的样子。听他的声音,感受从他嘴里喷洒出的灼热气息。这样撩拨人的手法,确实厉害。
这要是换个人,陈姣姣可能也把持不住。
不过现在这样对她的是于笙,她想象中于笙的样子,就是一条恶臭的烂尾毒蛇。
一条浑身溃烂流脓的毒蛇爬上自己的后背,对着自己的脖子吐信子,谁他妈会心动?
陈姣姣现在什么旖旎的想法都没有,她只有一个耳光,不知道当扇不当扇。
“姣姣,我们多久没见了?你还记得去年你陪我一起看日出的事吗?我经常在梦里梦到那天的日出,梦里你的笑脸比日出还美。”于笙的语气十分深情,每一个语调,每一个呼吸节点,他都把控的很好。他的声音确实很有魔力,这要是放在现实,他这样的本事,足以成为一名优秀的声优。
这个世界没有声优,能像他这么说话的人,估计也是凤毛麟角。所以他才能让女子为他神魂颠倒。
果然有几分真本事。
不过陈姣姣可是在现世,经历了二十几年的声优洗脑,每天听这种刻意修饰过的声音,不下一百遍。
那些恼人的广告,哪个不是用这种调调讲话的?她早就免疫了。
“我只记得大荒山上的悬崖特别高,山风特别烈。”陈姣姣也压着嗓子,用冷淡、疏离的语气回复于笙。
他俩现在就像在配音,说话的语气一个比一个做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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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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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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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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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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