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媚娘并非是心向秦国。
而是事实如此。
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武国只能夹着尾巴做人。
武士彠知道这是事实,说实在的,他这个皇帝,当得很憋屈。
最起码武华在的时候,武国还没到处处仰仗别人的地步。
但是现在呢?
武士彠以及他的武国,就只能仰秦国鼻息活着。
当所有人都接受这个事实后,嬴荡在武国的地位,也就水涨船高。
享受着连太子,都未曾享受过的待遇。
“媚娘啊,既然你已经有了主意,那就按照你说的来吧。”
“只是,你能不能靠着,你与秦帝的那层关系,让他多给我武国一些利益?”
“反正,他们秦国家大业大,倒也不在乎,但是咱们武国在乎啊!”
武士彠充满希望的说道。
但是,武媚娘却果断摇了摇头,反问道:
“父皇,您认为,像嬴渊那样的盖世英雄,会缺女人吗?”
武士彠也摇了摇头,当做回应。
武媚娘继续说道:“既然不缺女人,那么女儿在他心目中,能有着什么样的地位?”
“他这样的男人,不会被儿女情长所牵绊,否则,也成为不了让各国闻之胆寒的大人物。”
武士彠明白她说的意思,但是...“你不是还给他生了一个孩子吗?”
武媚娘觉得很可笑,道:“父皇,您能不能活得现实一些?”
“即使嬴渊很爱荡儿,可那是荡儿,不是武国。”
“他如果想要夺走荡儿,随时都可以,而之所以没有夺走,是还念着与女儿那几分情面。”
“可是,这情分,迟早有一日,会消耗光的,女儿也不是一直都能保持住这份美貌。”
不得不说,从这一点来讲,武媚娘活得,就比武士彠清醒。
顿了顿,后者问道:“好吧,那依你之见,派谁领兵比较合适?要派出多少军队呢?”
武媚娘想了想,脱口而出道:“不如就让陈庆之领兵,薛仁贵为先锋,率军十五万,如何?”
陈庆之?
听到这个名字,武士彠想了许久,才算是有点印象,“他不是一介儒生么?怎么能领兵呢?”
薛仁贵他是知道的。
一个火头军出身,后来被武媚娘发现武力惊人,才一度破格提拔为将军。
由他担任先锋,是可行的。
武媚娘道:“陈庆之虽然对武艺不甚精通,但也远强于一般武将。”
“而且,此人用兵如鬼神莫测,擅长出其不意,对攻城之道,有着自己的见解。”
“相信一定能够在晋国战场上大放光彩。”
闻言,武士彠也不再犹豫,当即开口道:
“你举荐的人,为父放心,既如此,就由陈庆之挂帅,薛仁贵为先锋。”
“希望他们二人,能够好好为我武国争口气。”
其实原本薛仁贵是要去燕国当兵的。
但后来,看到秦国攻打晋国,认为晋国迟早会兵败。
而武华立国,肯定是需要大量人才的。
所以思虑再三,就干脆投效武华。
然而,却被人再三利用,并且迟迟不得升迁。
好在,最终被武媚娘巡视军营时,无意间发现了这个人才。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嬴渊这个不确定因素在。
薛仁贵早已成为李世民麾下将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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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初三年六月底。
晋国边疆镇北关。
李牧在面对燕国六十万大军的疯狂进攻,已经是损失惨重。
乐毅给他的十万大军,至今,只有一万不到了。
其余将士,全部阵亡。
而李牧,也坚守了大半个月之久。
可是却迟迟不见乐毅援兵。
他心里清楚,只怕是没有援兵了。
其实,这还真不是李牧无用。
要知道,他面临的敌人,是李道宗、侯君集、程咬金、尉迟敬德这些猛将啊!
别的不说,就论李道宗与侯君集二人,均为当世名将。
他们二人合力,完全可以对付李牧。
而且,他们的兵力,可足足是李牧的六倍啊!
燕国一般是三个民夫,养一名士卒。
但现在的晋国,是两个民夫,养一个士卒。
别看只少了一个民夫的差距,但就这一个,很有可能,就是七分饱与九分饱的差距。
上阵都可能饿肚子,你说李牧这场仗,该怎么打?
他能坚持半个月,用八万多条性命,换来唐军的十万阵亡,说实话,已经是极限了。
就冲这个正比的战绩,李牧也足以名传千古。
对于李道宗来说,死多少人不可怕,反正他还有民夫,只要稍加操练,亦能杀敌。
但是如果将李牧给杀了,那么燕军入晋,则如闯无人之境。
很快,燕军再一次组织攻城。
李牧虽然亲自上阵杀敌,但还是敌不过装备精良,而且人数众多的燕军。
最终,镇北关城破了。
夕阳如血。
李牧手挥镇岳剑,不知杀退多少敌兵。
甚至都已经杀到己身麻木的状态。
明知必败,却依旧坚守。
李牧深知,这一刻,他忠心的再也不是晋国。
而是心里的那份忠义!
喊打喊杀声,从震耳欲聋,到只有兵戈相向。
最终,除了燕军不断登上城墙的脚步声,便什么都听不到了。
李牧累了。
开始气喘吁吁。
身边的晋国将士,一个接一个的倒下。
直至最后,他的身边,再无一人。
镇北关最后的那一万名守卒,也死了。
就只剩下李牧一个人了。
而他的脚下,早已是尸山血海。
浓郁的鲜血味道,充斥在他的鼻息间,四肢渐生无力感,索性,竟是一屁股坐在了很多尸体之上。
他将剑插进一具尸体内。
盘腿而坐。
大口呼吸着。
雪白的胡子,早已染成了血红色。
他的脸庞,看起来愈加苍老。
回首看向晋国都城的方向,什么话都没说。
只是眼神产生了些微妙的变化。
没有人知道,他此刻在想些什么。
越来越多的燕军士卒,将他们围了起来。
但是,他们没有对一个行将朽木的老人下手。
一是没有得到将令。
二是身为一名优秀的士卒,他们绝不允许,再去补刀一个,连剑都有可能握不动的老人家了。
后来,李道宗与侯君集走到他的跟前。
李牧看了看二人,面容淡定。
见状,李道宗开口:
“不知你还记不记得我,曾经我与你有过一战,你我各执十万兵力,那一战,杀到昏天暗地,最终,还是你棋胜一招。”
侯君集也说道:“曾经我与你一同讨伐过北方的异族。”
“当时我的军队受阻于大漠,眼看就要被异族围杀,是你只出了一支骑兵,便救我于水火。”
“当时你说,身在异域,同属华夏子孙,硬摒弃内怨,一致对外。”
“这句话,我一直记在心里。”
李牧点了点头,“记得,我都记得,可如今,我是败军之将,而且,还是一败涂地。”
他并不认为战败很丢人,而是大大方方得承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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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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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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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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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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