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城这地方,基本上每户人家都有护卫,因此一到入夜,尤其显得宁静。
跟着来到内城的驴车,在外面停了一会儿,待夜色更浓的时候,才捡着小街道巷子走到里面去,七拐八绕的,最后停在苏府的后门。
前面驾车的人唇角有两撇胡,一开口却是略带柔和的女子音色,“你真要这么干?”
车帘被一只大手掀开,露出一张还算是俊俏的男人面庞,他说道:“咱们已经没饭吃了,若是能抓住这个苏家的把柄,吃香的喝辣的都由你。”
驾车人闷闷地应了声,然后把车赶到苏府的一个小角门。
“怎么说?”她回头问道。
男人刚巧认识之前在外城看见的那个男人,低声道:“就说,我哄了夫人回去,有几句话要和苏六小姐说。”
然后,将袖口里最后的一点碎银子拿出来,交给那两撇胡。
两撇胡不舍得把银子送出去,男人说道:“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你确定能骗过她?”两撇胡问道。
“我听过那位宗大人说话,”男人摸了摸喉结,音色便有些转换,“快去吧。”
两撇胡听着,确实比他自己的声音更沉稳,但还是更多的带着他自己的音色,她是能听出来的。
“别畏首畏尾了,”男人催促,“快去。”
邦邦邦!
在寂静的夏夜里,苏府一个小角门被敲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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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夜风吹来,安溆指着前方黑乎乎的地方,对宗徹道:“刚才是不是有个人影?”
这仲夏之夜,城外虽然黑暗没有一丝亮光,却不是伸手不见五指的。
前方已经快到军营了,有一大片她带着翀儿和晷儿、准儿种出来的一片红薯,大约三四亩,这两天就能收成。
不会是有贼吧?
宗徹低声道:“待会儿你牵好马,我过去看看。”
安溆点头,提醒道:“你小心。”
宗徹笑了笑,马儿按着刚才的方向直线行走,到了红薯田旁边时,他猛地翻身下马,三两下跃到红薯田里,随即便揪着一个人的衣领子拽了出来。
安溆下马来,趁着月光一看,这还是个大人,看起来都三十岁左右了,穿的是绫罗,竟然来偷红薯。
因着这边有督军夫人种出来的一片红薯地,军营里的士兵偶尔会来这里巡查一番,于是这边的动静,很快就惊动了军营里的兵。琇書蛧
听到有整齐的脚步声传来,男人露出惧怕神色,求道:“二位,帮帮忙,我只是经过这里,饿了,听说这种的东西能吃,就想刨两个充充饥。”
宗徹已经松开了人来到安溆身边,并不担心这个男人会逃脱。
而这男人也比较怂,见这俩年轻人不说话,更是直接跪下来相求。
安溆和宗徹还一句话都没说呢,这人已经吓傻了。
其实,他更怕的是那些即将抵达的军士。
“帮帮忙,千万别说看见我了。”
男人求饶的声音还没有落下,宗徹已经向那走来的一队军士道:“把这个蟊贼带下去,好好地审一审。”
过来的人没想到这里还有督军,未到跟前,赶紧从马上下来,半跪下来道:“见过督军,见过夫人。”
宗徹嗯了声,然后扶了安溆的手上马离开。
刚才求饶那人已经彻底傻了,此时万分后悔,为什么要转个弯儿偷这个红薯。
到了明亮的大帐,安溆到里间换衣服,这边刚换上更舒适的家常衣服,外面乌大娘就说:“督军,夫人,陈队长求见。”
安溆掀开内室的帘子出来,宗徹是一回来,就坐在外面的榻上,拿起榻边小桌子上的几份今天才送来的公文看。
安溆见他眉头微微皱着,想必是有了什么麻烦事,便走出来对乌大娘说:“让他进来吧。”
她转身将小炉子上的开水提下来,给宗徹冲了一杯普洱茶,自己的则是一杯酸甜浓香的果茶。
陈代手里提着一布袋沉甸甸的,还带着新鲜泥土的红薯进来,进来先把红薯放一边,跪下来见过礼,才说道:“属下已经审过了,那人姓鲁,名奇,是城里的一个小商贾,他倒不是专门来偷红薯的,而是、”
安溆说道:“有话直说。”
陈代低头道:“他今天,是过来给毛线厂一个女工,庆生辰的,之所以偷那红薯,正是因为听那女工说起。”
安溆让雷泽照看的那些红薯苗,最先分散的,就是居住在城外的那些牧民,城内的人知道的都不多。
安溆皱眉,问道:“他来寻的,那女工是谁?”
陈代说道:“据鲁奇供述,是朱红娘子。”
娘子是大明人对陌生女子的尊称,好像现代都称呼男人为先生。
“朱红?”安溆疑惑道,“是跟凌柱退婚的那个?”
这时宗徹已经放下公文走了过来,陈代回答得更为认真:“正是她。那鲁奇家里和朱红娘子家中是一条街上的邻居。”
只不过一家住在清净整洁的街道中心,一家住在乱糟糟常是污水遍地的街尾。
后来朱红在毛线厂做工,每次回去都能拿回去不少工钱,甚至还有在外面十分紧俏的毛线,朱家也渐渐好过起来,将她家那祖上就往下传的破旧老屋修整了一番。
而朱家因为有个在毛线厂做工的女儿,在他们那条街上也渐渐有名起来。
鲁奇就是年前那一段时间,和朱红开始走得比较近的。
陈代回禀得很详细,“鲁奇说,他和朱红的事,已经过双方家里的同意了,所以他说他去找朱红,也不算太失礼。至于偷挖出来的这些红薯,他也愿意赔。”
安溆说道:“先等等,如果之前我没看错的话,那男人都三十有余了吧。还没娶妻?”
“这,”陈代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样子,他觉着,这话说出来会让夫人比较没面子。
宗徹道:“无非就是娶续弦,或是纳贵妾了。”
只是毛线厂里出这么一个女工,还真会让溆儿面上无光。
陈代忙说道:“督军英明,只不过那鲁家是要娶平妻,据鲁奇说这门婚事,都是他妻子张罗的。”
安溆眉头紧皱,宗徹说道:“你下去吧,明天天亮就去毛线厂通知一声。”
陈代应是退下。
安溆问宗徹:“为什么要通知毛线厂?”
宗徹亲了亲她的额头,“这不是让你看看那女工是个什么表现,若是太认不清处境,直接除出毛线厂就是。正好杀鸡儆猴。”
安溆:你说得好有道理。
“对了,我刚才看你脸色不好看,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宗徹嗯了一声,靠着椅背躺倒,说道:“四月以来江南便大雨不断,如今已经成了灾,户部想了个法子,让没有灾情的省份输钱输粮过去。”
说着时,他又坐直了身体,伸手把安溆带到膝上抱着。
“那跟咱们要多少钱?”
宗徹笑了下,道:“白银十万,粮十万石,虽说粗粮也可以,但是北境这地方,可以出产粮食的土地根本就没多少。”
钱倒是不多,军营这边弄得煤矿厂,账目宗徹也在忙不过来时都给安溆看的,不用跟民间分派,他们就能拿出十万两来。
但粮食,却是即便有也不能往出拿。
安溆这么跟宗徹说,然后看了看外面的黑沉夜空,说道:“入春以来,北境连一场小雨都没下过,我问过外面的牧民,都说以前虽然少雨,也不是一场都不下的。前天我出门看红薯,还遇到了经法禅师,他对今年北境的雨水状况也不乐观。”
宗徹靠在她肩头,说道:“军营里,也有老兵这么谏言。我回复折子向朝廷请示一下,能不能将粮食折成白银。”
“嗯,”安溆不自觉蹭了蹭他的下巴,“放宽心,说不定过几天就下雨了。”
宗徹好笑,心底却是又柔又软。
第二天,安溆起了个大早,但宗徹也早半个时辰起来去军营练兵去了。
她洗漱好,将昨晚随意放在帐外的拿袋红薯拿到外面,对正给院子里几盆花浇水的乌大娘说道:“乌大娘,帮我打一盆水来。”
水打来了,放置一夜泥土已经起沙的红薯被倒进水盆里,在上下漂浮一瞬,就都沉到了水底。
安溆拿着一条丝瓜刷,嚓嚓地将红薯外面的土杀给洗刷干净
这红薯竟是紫皮的,在草原上长得也非常好,一块块红薯大小均匀,特别大的或是特别小的都没几个,外皮光滑,没有一个疤拉脸。
看着这些红薯,就觉得心情都好了。
乌大娘浇好花,也去厨房拿一个丝瓜条,蹲在水盆的另一边帮忙。
“夫人,这红薯,长得真是好,”她赞着一句,不过没见过这东西,一会儿还是忍不住好奇道:“这要怎么吃呢?”
安溆笑道:“那你待会儿给我帮忙,便知道怎么做了。”
乌大娘也笑:“夫人,您便是不说,咱也得帮忙啊。”
新鲜的红薯擦洗干净了,根本不用再削皮,安溆拿出蒸锅,取了一半放到蒸笼上,另一半都倒在案板上。
待全部切成手指粗细的长条,再捧到另一个瓷盆的清水里,浸泡出淀粉。
乌大娘得了夫人的允许,烧火做些杂事的同时,也光明正大的看这东西要怎么做。
看到夫人一通忙活之后捧出那装着菜籽油的罐子,咕咚咕咚倒入锅中半锅油,乌大娘倒吸一口凉气,笑道:“夫人,我可是不学了,学会这也做不起啊。”
现在还没有多高明的压榨植物油的手段,大豆能出油,此时的人也不知道,百姓们日常能见到的也就是菜籽油了。
到店里去买,都没有人会舍得成罐买的。
安溆闻言笑道:“也不必是要这么多油的,猪油也可以,润好锅,煎烤便可以了。”
一旁的炉子上,蒸汽嘟嘟的往上窜,安溆放好油罐,然后去掀开锅盖,拿筷子在蒸笼里戳了戳,红薯都烂熟了。
取出来,倒进大盆里撵成泥,待会儿晾凉了,加入酵母粉和面粉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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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徹带着两千军兵,在外面跑了二十里的一个来回,回到家里时,一股子油炸的香甜味道直勾得他腹如擂鼓。
到厨房门口一看,安翀那三个都已经回来了,一个个也不嫌热,都站在那儿拿着一筷子的金黄色丸子在吃。
溆儿呢,刚捞了一勺金黄中泛着粉色的长条东西出来。
“这是什么?”宗徹走进来。
“炸红薯条,”安溆夹了边上的一个不会那么热的,给送到他嘴边。
宗徹张口吃了,香甜酥嫩,“好吃。”
他一双眼睛都笑得弯起来,特别让人心动。
安溆说道:“都回主帐吃吧,这里太热了。”
一家人还没围着饭桌坐下来呢,乌大娘进来道:“夫人,戴大人家里的长随送了一盘子炒菜过来。”
炒菜就是很简单的炒豆芽,安溆说道:“端进来吧。”
然后捡了一盘子炸红薯丸子和红薯条给乌大娘,“转告戴大人,自家做的红薯吃食,请他品尝。”
乌大娘端着那一大盘子东西出去了。
严准往嘴里塞了一个红薯丸子,说道:“嫂子,那个戴大人是狗鼻子吗?每次我们家做了好吃的,他都要让他家的仆人来要吃的。”
安溆好笑:“他们也给了菜的,是交换。”
严准可不傻,“他们家做的菜比我们家的难吃死了。”
严晷也说道:“嫂子,那个戴大人贪吃又不乐意整天训练,现在都长胖了一圈。”
想到前天见到的戴继模样,安溆忍不住笑道:“这话,在外面不要说。”
话说回来了,戴继会不会觉得自己是故意做那么多好吃的喂废他呢?
她自语出声,便听到宗徹好笑的声音:“那么一个沙场老将,连这点抵御美食的自制力都没有?他恐怕是自己要吃废的。”
安溆惊讶:“你有没有限制他带兵的自由,这是为什么呀?”
宗徹笑道:“除了我,戴家兄弟还受制于京城的顺泰帝。”
在不能制约宗徹的前提下,他装作无能是最好的选择。
安溆摇头,只觉一涉及到就很心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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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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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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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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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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