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锦绣农家之福嫁天下笔趣>第204章 生活
  宗徹眯了眯眼睛,问道:“本将只是想跟禅师讨一个护身符,老禅师可有?”

  说话倒是挺客气的,但是你身边有那么大一个人做护身符,还要那些纸的做什么,装饰吗?

  经法禅师说道:“身外的护身符,不如正心修前程。您是贵人,不必要护身符,也能遇难成祥逢凶化吉。”

  宗徹皱眉,“经法禅师的能力,南到徐州城都有所传闻,您就不要跟本将这儿装糊涂了。我不要你那些重要珍贵的法器,只要一个符。”

  老僧人抬头看了宗徹一眼,想说你遇到的问题,那是求什么符都不管用的啊,毕竟符能挡的,是相较本身弱的灵体。

  安溆说道:“您不要为难,符若是没有用处,我们也不会转回来找您的问题。”

  经法禅师叹气道:“算了算了,那就给你们一张吧。”

  随后便从旁边的一个破旧袋子里摸出来一张书写着,朱砂符文的金黄色符篆。

  安溆接了过来,躬身道:“多谢。”

  宗徹看了看那符纂,摇头道:“先用着。”

  过几天练兵,去找一些制作法器相关的原材料,叫道士做两个护心铃。

  这玩意,他也是之前出征西北的时候听说的,据说是先前西北漠主的随葬品,他打造这护心铃就是因为征战杀伐太多而被冤魂缠身,时有孤魂野鬼侵占他的身体。

  一直到现在,都有游侠盗墓之人远探西北,到处探墓寻找护心铃。

  宗徹之前去西北的时候,听到过西北漠主陵墓的传说,但是那东西传说得再神奇,却在墓地里待过那么多年,阴气定然沾染的不少,吉利不吉利还不一定。

  安溆并不知道宗徹这些想法,他们拿到护身符之后,便离开了,今天天气不错,春天到来之前的萧瑟风光别有一番震动人心的力量。

  吹着些微凛冽的春风,安溆心情也不错,但是侧头发现宗徹还在沉思状态,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宗徹回神,看到她眼中便流露出笑意。

  安溆说道:“别想那些事了,我们去野餐,怎么样?”

  自己现有力量不能控制的事,烦恼也无益。

  宗徹伸手抓住安溆的手,前后跟着的骑兵们都识趣地放缓马速,远远地坠着。

  最后他们停在一处山坡上,安溆从马上跳下来,远远的山坡尽头是一片明珠似的小水泊,小水泊旁边,一只半大的枣红色马驹正低着头在枯黄的草地上啃吃着干草。

  “那是野马?”安溆高兴地拉住宗徹的手臂。

  宗徹笑了笑,问道:“要不要抓走?”

  安溆摇头:“它生活在这蓝天白云绿草地之间,多自由自在。”

  虽然它可能在以后也被其他人抓走,但她却不想因为这个理由去剥夺这时候它的自由。

  水泊边的枣红马动了动耳朵,然后顺着动静向这边看来。

  这马儿长得真漂亮,红色的鬃毛垂在眼睛上,微风吹动,带来几分潇洒的味道。

  它看了会儿远处的两个人,又垂头捡着味道比较好吃的干草。

  安溆的心思有些动摇了,对于美好的事物,她也有想要据为己有的心思。

  宗徹看到她这模样,忍不住笑道:“走,下去看看。”

  两人牵手来到山坡下,那只枣红马除了一开始听到脚步声警惕地后退两步之外,见他们没有特别的动作,竟然又慢慢地在周围晃悠着吃起草来。

  安溆好笑:“这样不怕人的马,难道是被人养过?”

  说着走过去,试探着伸手,慢慢地放在马儿头顶的鬃毛上,枣红马打了个响鼻,倒是没有退开。

  安溆解下腰里的荷包,抓出来一把糖,剥开糖纸放到手心里,枣红马闻了闻,大嘴一张就把几颗糖卷到口中。

  这马吃起糖来也特别好笑,大嘴巴一搓一搓地嚼着,吃完了还伸着嘴巴去咬了咬安溆的衣服。

  安溆摊摊手,表示没有了。

  也不知道马儿听懂没有,在她身上没找到,脑袋一转又想凑到宗徹身边寻找。

  宗徹抱着双臂,站在那里也没什么特别狠戾的神情,这马儿却只是距离他很远嗅了嗅,便转头到一边继续吃草去了。

  这是一处山坳,坐下来就完全感觉不到风的流动,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安溆找了一处草厚的地方坐下来,静静享受时光。

  宗徹四下看了看,捡了些干木枝来扔到一边,才在安溆旁边坐下来,“水里有鱼,待会儿我抓两只鱼。”

  “好啊,”安溆随身带着盐、胡椒粉、辣椒粉之类的调料,不过若是有兔子,就更好了。

  今天的运气还算不错,她这想法冒出来没多久,还真有一只硕大的灰兔子从土里钻出来。

  安溆晃了晃宗徹的手臂提醒他,宗徹身上随时带着兵器,不过眼下一只兔子而已,他随手掏出一支箭掷了过去便收获一只草原上特有的灰兔。

  兔子噗通一声倒地,那边惬意悠闲的枣红马被吓了一个激灵,但这家伙明显是个懒且心大的,眼看着这两个直立的生物把那四条腿儿的拆了拆,又串在一根棍子上烤起来,它也没走。

  安溆看它那时不时摇晃一下尾巴的模样,还真和家里的小汪有一比。

  兔子烤起来没多久,外面那些军士还送了一只不算多大的野羊来。

  他们两个吃不了多少,烤好之后留下一只羊腿,剩下的就让马赫拿走跟军士们分了。

  在这个小水泉处消磨了半下午的时光,安溆和宗徹才回去。

  草原上太阳落得很快,他们出发回去的时候太阳还在西边挂着,没多大会儿夜色就降了下来。

  安溆这是第一天黑天里在草原上行走,似乎从太阳下去的那一刻,草原上就热闹起来,马儿行走的几分钟之间,她便看到好几个土拔鼠从草丛里钻出来。

  远处,时不时又传来一两声悠远的狼嚎。

  她都来这里这么长时间了,还没有发现草原上也有狼。

  宗徹此时和她共骑一骑,笑道:“不仅有狼,还有鹿。以后,我经常带你出来走走。”

  安溆点头。

  毛线厂在军营的西北边,他们出来这条路线就是西北向的,还没看见军营,便远远看见毛线厂里的灯光。

  他们现在用的煤油灯,因为玻璃灯罩不普及,毛线厂大门口的灯就是两只脸盆大的池子,池子里盛满煤油,加一层纱布灯罩,还有一个婆子专门照看这门外的灯。

  灯足够大,这亮光也足够远,将毛线厂外很大一片场地都照得十分明亮。

  此时,两个比较年轻的女人正在外面说话。

  一个是穿着红纱彩缎披着大毛披风的女子,一个则穿着普通的毛线厂女工服。

  “夭儿,你真要在这种地方待一辈子?”大毛披风的女子看着那只有一圈栅栏围墙的毛线厂,对眼前的女子既有怜惜又有恨铁不成钢。

  夭儿身上已经没多少青楼里养出来的娇气,闻言笑道:“霞月姐姐,你真应该进来住两天,这里有热水、好吃的,每天的活儿也不重,比我们楼里可好多了。而且我认字,现在李管事让我每天睡前都抽出半个时辰的时间教大家认认字,另给我一份儿工钱呢。这钱,我拿着比在楼里那会儿的金银珠宝都舒服。”

  霞月心疼道:“你傻不傻?我们到底是这些平民女子不一样的,就算花楼早被查封,我们也可以找一个可靠的男人嫁了。”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夭儿说道。

  霞月伸出手指点了点她的额头,“你是不是被这里面的人都教坏了?”

  夭儿不想跟她多说这个话题,道:“霞月姐,你这个时候来找我,不是只为了说这些事吧?”

  霞月叹气道:“我和那侯黎明,三日后成婚,这两天我都会待在军营,他本是个游击将军,还有个独立营帐,现在因为我被上面真针对,成了一个普通士兵,我在军营,还要借住在那有女眷的副帐。”

  夭儿耐心地听她说着。

  “事已至此,我也不能和侯黎明分开,只能咬着牙走下去,在军营成婚之后,我会在回城里居住。”

  夭儿说道:“军营的确是比较苦的。”

  现在不是苦不苦的问题,而是侯黎明身为一个普通小兵,他自己居住的地方都没有,她又怎么敢住在那都是男人的营帐里。

  想到这个,霞月最恨的就是将军夫人。

  是,封闭青楼的命令是将军下的,撤销侯黎明游击将军职位的决定也是将军下的,但没有将军夫人的鼓动,军机繁重的将军哪有什么闲工夫关心他们?

  她来军营两天了,一直都住在副帐那边,见过那个将军夫人,对方长相很差,和那些大户人家的正妻如出一辙,端庄有余而美貌不足。

  这样的人,向来是憎恨他们这些青楼女子的,而她只是一句话,便能让她们这些女子不好过。

  但她们也都不是好惹的。

  霞月又说夭儿:“看看你的手,你的脸,比我的丫鬟都要粗糙了,夭儿,你真确定留在这里吗?”

  夭儿不厌其烦地再次道:“霞月姐,我确定。”

  霞月叹口气,“我是说不动你了。不过,袅袅入了沐府,现在是沐大少爷的姨娘,沐大少爷对她很好,还单独给她在外面置了一个院子。以后你要是进城,可以去外城的流金巷找我们。”

  “我记下了,”夭儿顿了下,说道:“姐姐,你劝一劝袅袅,让她不要像以前依赖我们那样,依赖沐大少爷。”

  霞月道:“我们都知道,倒是你,在这里才更要小心些。”

  正说着话,一阵马蹄声响起,跟着是一队长长的马队从不远处经过。

  灯光能照到的范围内,霞月看见了骑在马上的高大男人,在他身前,还有一个身形娇小的女人。

  这个北境大将军,是霞月从来没有见过的男人,她很是不明白,这样的男人,为什么要死守着一个那样的女人?

  她见过最多的,就是把正妻尊放在后院,一腔柔情都交给美貌妾室的。

  那样的环境,才是她们这种天生在容貌上占优势的女人的世界。

  英雄配美人,这是理所当然且广为世人认可的。

  霞月看了看地上由灯光照出来的路,她转身对夭儿道:“三日后你别忘了,我先回。”

  夭儿让她等等,转身回去提了只灯笼出来,交给霞月的丫鬟,叮嘱道:“毛线厂距离军营还有老远,你们马车赶得快一些,和前面那队军士一起走。”

  她看着霞月提着繁复的衣服上了车,有种两人此时已经是两个世界中的人的感觉。

  “你回去吧。”霞月在窗口摆了摆手。ωωω.χΙυΜЬ.Cǒm

  夭儿点点头。

  日升月落,三日后很快到来,这一天军营里举行了好几对新人的婚礼,夭儿提着她织的一个毛线围巾来参加的。

  看着热闹宣天的场面,也为霞月高兴。

  安溆也过来了,不过司仪宣布礼成之后,她便回去了,手头还有很多事要忙呢。

  鹧鸪倒是在那个专门举行婚礼的营地处待了大半天,傍晚回来就凑到安溆身边跟她说:“您是没看到,那巧儿姑娘也是个喜争高气的,特地去找侯黎明和霞月说话呢。我看着,她是跟那两口子杠上了,以后便是为了争这一口气,也要把日子过得比侯黎明两口子好。”

  安溆笑道:“这是很有可能的。侯黎明现在和凌柱是同一起点,但侯黎明的妻子却不如巧儿。”

  这时,有婆子抗进来一个大箩筐,说道:“夫人,雷相公叫送来的。”

  箩筐里都是绿油油的红薯秧苗,鹧鸪一直都在城里忙的,看到这么多绿意,惊喜道:“小姐,这都是那几根藤绳种出来的?”

  “那还能有假?”安溆将之前准备好的草绳拿过来,又拉来一个小凳子,坐在箩筐边将秧苗整齐的捡出来一把,捆扎成一小把。

  明天让铁树带兵去给草原上的牧民分送过去。

  这东西耐寒,如果能在草原上大丰收,以后应该能让牧民门固定一地生活。

  鹧鸪便坐在另一边也帮着捆扎,又说起先前的那话:“小姐,您说的对。我看侯黎明那个妻子,只是想过衣食无忧的享受生活,她完全没有巧儿能干的。”

  “是啊,”安溆笑道:“不过咱们女人,私下里再能干,在自己的男人跟前,那也要表现得爱享受很笨拙的一面。”

  鹧鸪不太明白,“为什么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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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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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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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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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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