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锦绣农家之福嫁天下笔趣>第144章 信口
  安翀道:“你也记住你说的话,别辜负我姐。否则,我不会让你好过的。”

  宗徹不屑地嗤笑一声,迈开步伐去追安溆。

  安翀当然会去查,姐姐和沈宵到底是怎么分开的,但是也不用跑到太学去找荣成那么麻烦,吃过饭,姐姐去休息,他就带着两个下人出了门。

  本意想的是去炸鸡店问问鹧鸪,喜鹊的嘴把不住门,他前脚问了,姐姐后脚就能知道。

  只是没用到炸鸡店,他就从一家茶馆外那些闲人闲谈的话里摸出了些端倪。

  “沈大公子真的要娶一个妓女?”安翀掩下冷冷的面色,走到一个茶桌旁坐下,很感兴趣的模样,示意身后的下人去点一些上好的茶点来。

  那人一看有吃的喝的,便把最近发生的事之前发生的事全都说了。

  “以前,沈老夫人看不上一个农家出身的做孙媳妇,现在只能让家里进一个妓子。”那人说着,摇头:“沈大公子这不肖子孙当的。”

  安翀皱眉,说道:“农家出身怎么了?一国之重,士农工商,若是没有最苦最累的农人种田,只怕第一层的士人也得饿死。难不成,他们那些大家族,都餐风饮露的不成?”

  那人闻言,笑着道:“兄弟何必如此忿忿?看你的穿着,也不像是农家人。不过正是因为农家人干得最多,拿得最少,尽管上面的人一直在喊士农工商,可走到大街上,也没几个人能看得起农人不是。”

  安翀冷笑道:“这岂不就是俗语常说的,端起碗吃饭,放下筷子骂娘么。”

  边儿上几个桌子上的人听了这话,都忍不住笑起来。

  一个老者说道:“后生,你说的是在理,但是两家结亲么,都讲究门当户对,父母之命,那农家女就是缺了这两点,才没能成功嫁入沈家。状元郎也是农家出身,他们二人倒真是门当户对的。”

  安翀眉头紧紧皱着,一直没散开。

  他真没想到,姐姐来京城才两个月不到,竟然就成了市井闲人口中的闲谈。

  沈家做事,太过得理不饶人。

  吉发和端平加快了脚步,也才刚刚跟上少爷的步伐。

  “对了,”安翀突然停住脚步,“你们两个不用跟我去炸鸡店,再找个街边的小茶楼,去打听打听能不能知道沈宵现在住哪里。”

  刚才他只听到沈宵为了抵抗家里,带着那个妓女在外面住,当时太生气,具体的也没问。

  这个公道,他是必要替姐姐讨回来的。

  吉发、端平有些不放心,“京城这么大,少爷您一个人再迷路了,要不让端平跟着您?”

  安翀摆手道:“不必多说,你俩分头打听,一个时辰后去炸鸡店找我。”

  说着,他就加快脚步走了。

  一路上,安翀走得飞快,也没功夫去打量路两边的景色,一个转弯时,拐角处走出来个人,安翀及时侧身,才没有撞到人身上。

  那是一个姑娘,看穿着,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安翀抱歉道:“姑娘,你没事吧。”

  沈颖这是要偷偷地去看大哥安置的那个女人,没想到刚下车,就差点被撞到。

  不过看到对方的模样,沈颖一下子羞红脸颊,微微低头施了一礼,“我没事,都怪我刚才没看路,公子可还好?”

  没事就行,安翀点点头,抬步便走。

  “公子,”沈颖又叫住了人,道:“我哥哥家就在对面的巷子里,要不你跟我去包一下。”

  说着指了指安翀的左手,原来是刚才为防撞到人,安翀侧得太快,手打在了一旁的墙壁上。手背上一片擦伤,微微渗着血珠。

  “不用了,”安翀脚步也没停,只是不经意的回头时,看到那姑娘腰间挂着的一枚玉佩,有些似曾相识。

  而随后跟来的丫鬟和护卫,装扮也有些熟悉。

  一般的大户人家,下人们的穿着,基本上都是统一的风格,除非是备受主子看重的下人,才能穿上主子不要的衣服。

  安翀停下脚步,问道:“姑娘可认识沈大公子,沈宵?”

  “原来你是哥哥的朋友,”沈颖面上是肉眼可见的欣喜,忙道:“沈宵就是我大哥,你要找他吗?但是他现在和家里在闹别扭,没有住家中,就在前面的葫芦巷。”wWW.ΧìǔΜЬ.CǒΜ

  安翀多看了沈颖一眼,不知道这么蠢的姑娘,沈家怎么养出来的。他之前和沈宵说过话,也没感觉他这么蠢啊。

  安翀心里这么想着,点头跟在这姑娘身后。

  可能是因为得知对方也是欺负了自家姐姐的沈家人,刚才一丝缺点都没有在对方身上发现的安翀,现在是看哪儿都觉得是大毛病。

  就这么,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走到葫芦巷一户小院门口,沈颖朝安翀微微一笑,这才上前拍上面的铜搭扣。

  不久,门里传来一道问声:“谁呀?”

  “我,”沈颖来过一次,这一答应,里面的丫鬟就听出来了,转回身到屋里,对卧榻上半躺着的霜萍道:“姑娘,是沈大小姐。”

  霜萍穿上鞋,起身,和丫鬟一起来到门口。

  丫鬟上前开了门,没想到外面还有个少年男子,顿时面色一惊,问道:“沈小姐,您带着外男来是为何?”

  沈颖在心里骂了一声装,笑道:“这是我大哥的朋友,找他的。”

  霜萍走过来,道:“请他们进来吧。”

  丫鬟这才放开把门的手。

  到了客厅,霜萍亲自给安翀和沈颖倒过茶,才转身走到主位上坐下。

  安翀发现,这个女人跟她姐姐有着很大的差别,姐姐做什么都干脆利落,但这个女人,连走路都透出一股慢吞吞的感觉,说话更是让人听得大气都不敢喘。

  沈宵要是喜欢这样儿的,以前为什么要糊弄自家姐姐。

  “请问这位公子贵姓,来找家夫所为何事?”霜萍问道。

  沈颖立刻就打岔道:“小嫂子,看在我哥的面子上,我叫你一声嫂子,可是你能不能自重一点。你和我哥,现在八字还没一撇呢。”

  “他的手伤着了,能不能先让你的丫鬟拿点伤药来?”

  霜萍柔柔的笑了下,侧头吩咐了丫鬟一声,道:“在缤纷楼,我们已经喝过交杯酒了。我这么喊他,是没问题的。”

  沈颖听得恶心,嘴下也不再留情,“以前我看着,那个一心攀附我家的农户女吃相难看,现在看来,你比她不要脸。”

  安翀一下子看向沈颖,吃相难看,沈家人就是这么看待姐姐的。

  沈颖面色微红,端起茶杯,掩饰刚才说话太难听的尴尬。

  霜萍见此,看了安翀一眼,然后才慢慢道:“我的底气,是夫君给我的,我和那个无媒无证便要登门的农家女不一样。女子贞德,我们缤纷楼里也是教的。”

  安翀肺都要快气炸了,这两个女人,一个是沈宵的新欢,一个是他妹妹,见了面竟然三句不离贬低姐姐的话语。

  沈宵是个死人吗?连一个青楼的妓女都能这么自恃甚高。

  “妹妹若是有这个空,不如再去劝一劝那个农女,昨日我在街上恰巧看见她,说了两句话,听她的意思,还要把夫君抢回去呢。”霜萍双手交叠放在膝上,一副贵夫人的派头。

  沈颖气笑道:“现在更想巴着我大哥的,是你才对吧。要是那农女还不死心,你们狗咬狗不是正好,关我什么事、”

  “够了。”

  突然打断的声音,将沈颖和神态悠闲的霜萍都吓了一条。

  安翀站起身,指着霜萍道:“你一个青楼妓院里的婊子,也敢跟我姐姐相提并论?沈宵给你的脸也未免太大了。”

  然后指着沈颖:“你,说是大户人家千金的小姐,我看你还不如一个铜板儿值钱,和妓女对座而谈就罢了,还一二再而三贬低我姐姐,你们沈家的教养就是这样的?”

  “你,你在说什么?”沈颖还有些没明白过来,“你不是我大哥的朋友吗?”

  怎么就姐姐起来了?

  安翀甩袖,说道:“你们给我等着。”

  走出门之前,又放下一句话:“小爷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爷爷叫安翀,沈宵要还是个人,就让他去落雨茶楼会会小爷。”

  安翀出了门,好一会儿,霜萍突然拿帕子掩着嘴,晶莹的泪珠跟珠帘似的,一挂一挂往下掉。

  “颖儿妹妹,你便是再看不管我,也不用随便找个男人来欺辱我吧。”

  沈颖到现在还没反应过来,道:“谁欺辱你了?”

  沈宵已经从昨天傍晚离开,就没有再来葫芦巷了,这天下衙后,想着过来看看,只是还没进门,就听见里面的吵闹声。

  “你凭什么不让我走?”

  “你带了一个登徒子过来侮辱我们家姑娘,不能就这么走了。”

  沈宵皱眉,一脚将门踢开,看到院子里拉拉扯扯的几个人,皱眉道:“怎么回事?”

  “大哥,”沈颖赶紧扑到沈宵身边,眼里后怕的眼泪一时不停,“我好心来看看她,路上遇到一个人,说是大哥的朋友,就带着过来了,谁想那却是姓安的,刚骂了我们一顿就走了。她、”

  说着指向正站在门内无声落泪的霜萍,道:“她却说我是故意找外男来侮辱她,竟然敢拦着我不让我走。”

  霜萍依旧柔柔弱弱的,迈过门槛,看着沈宵道:“我只是想让沈小姐留下来,说清楚。不然,我一身清白都要毁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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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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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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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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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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