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锦绣农家之福嫁天下笔趣>第104章 高低贵贱
  叹口气往旁边躺了,“鹧鸪,你说出身不同的两个人,就真的没办法调和吗?还是我出身低,就能沾染上什么改不掉的坏毛病。”

  鹧鸪摇头:“不是这样的,以前奴婢在家的时候,常听爷爷说,越是穷,越是不能丢品性。”

  安溆好笑:“可我不穷呀。”

  那些富贵人,所谓的各种礼仪,是不是就为了能把圈子外的人合理地排除在外?

  什么拿筷子要讲究,咀嚼要讲究,可要是人心是坏的,讲究那么多也不会比别人高贵多少吧?

  还是说,联姻一个身份低的,无法对这个家族的发展起到助力,所以不做这亏本买卖。那从根本上来说,这些所谓的高贵人不也就是商人?

  安溆这趟去荣国公府,没想打听什么的,却听到这么番话,一想到那种心疼女儿不生女儿的言论,她就觉得记忆中沈宵的温和面容,也带上一层可怖冰冷的色彩。

  “小姐,是沈少爷。”外面传来车夫的声音。

  安溆掀开车窗帘,便对上旁边驾马同行的沈宵。他身着一身青衣,今天有风,还披着件藏青色的披风,容颜如玉,一笑能暖到人心里去。

  沈家如果真有荣国公说得那么黑暗,会长出来沈宵这样温暖的人吗?

  安溆决定相信自己的恋人。

  沈宵提醒道:“关上窗帘,今天有些冷。”

  安溆将窗帘放了下来。

  沈宵一边目视前方的控着马儿,一边和马车保持三尺左右的距离,问道:“去哪儿了,我看你脸色不太好,是累的吗?”

  车里传出来安溆的声音,“没有,我就是去荣国公看了看老夫人和赵婆婆。”

  沈宵笑道:“那你快到家了,隔壁街便是沈府。”

  安溆又想起荣慈那些话,“你祖母,对我还有什么评价吗?”

  “别紧张,”沈宵的声音笑意满满,“我祖母人很好,她听我说了你,跟我说你必定是个很优秀勇敢的女孩子。”

  安溆微微松了口气。

  荣慈说的沈宵父亲当年喜欢的女子,毕竟是出身风尘,沈老夫人都没有特别为难。

  若是她弟弟喜欢一个风尘女子,她都会忍不住先把孩子抽一顿的。

  和一个风尘女子相比,自己这家庭,还算不错的。

  察觉到自己的想法,安溆差点给自己一巴掌。

  听车里没有声音了,沈宵有些担心,刚才看到,她的脸色的确不好看。

  “溆儿,有什么事一定要跟我说。”

  “没事,”安溆说道。

  她其实很想直接问一问,但是张口却不知道怎么问。有时候越是情侣,在说话上有些东西越不能触及。

  沈宵道:“今晚你好好休息,明天上午我去接你。”

  安溆想了想,道:“也好。”

  “我祖母说,第一次见面,要慎重些,砌香茶楼太偏僻,叫我改在第一楼定餐,你觉得呢?”

  第一楼,京城最好的酒楼,没有百十两银子就别想出来的地方。

  这是下马威鸿门宴?

  可昨天她都在鱼铺门口看到沈国公府的马车了,沈老夫人能不派人继续打听?

  那么肯定就会知道,昨天第一楼的掌柜都亲自登门状元府了。一个能顺利适应豪门生活的人,还是个在豪门中打滚了那么多年的老夫人,安溆不信她猜不到第一楼掌柜登状元府的门是冲谁。

  安溆犹豫了好一会儿,说道:“我觉得砌香茶楼就挺好的,不用太过隆重。”

  沈宵笑道:“行,我回去就跟祖母说。”

  安溆不放心地问:“你准备怎么说?”

  “就说你觉得第一楼太隆重,让祖母看看你多懂事。”沈宵这般说道,声音里还透着自豪。

  安溆抚额,你这样说是会让你祖母觉得我懂事了,但也会觉得你很听我的话。

  婆婆都是不喜欢儿子听儿媳妇话的,现在这个沈老夫人,之于她来说,和未来婆婆也没什么差别。

  “你别太直来直去,便说是你不想让我去第一楼,”安溆说道。

  沈宵笑道:“你想去哪儿我都乐意,何谈不想?溆儿,跟我祖母,你不必这么谨慎。”

  安溆刷的掀开窗帘,道:“我就想留下一个勤俭的印象,要不然我还有什么优点?”

  沈宵不敢再皮,笑道:“好好好,我照你说的说。”可在我心里,你的优点有很多。

  安溆:这还差不多。

  马上就到状元府了,沈宵停马,目送着马车进了状元府,才调转马头回去。

  东楼就在沈府门口等着,一见少爷回来,赶紧上前牵马,低声道:“少爷,老夫人派出去跟着安小姐的人已经进去回话了。”

  沈宵点点头,迈步进府。

  沈老夫人处有好几个孙女儿陪着,她自己不喜欢生女儿受苦,但是儿子开枝散叶出来的闺女,她却很疼爱,时常带在身边教导。

  见沈宵进来,姐妹们起身见了见礼,就都说笑着去后面玩了。

  看孙子面色冷硬,沈老夫人笑着捻了颗蜜饯到嘴里,道:“咋的了,这么气烘烘的?”

  “您为什么要派人跟着溆儿?”

  如果不是他今天下值早碰巧看见,根本不知道。

  “我想了解了解孙儿喜欢的姑娘是个什么样的人啊。”沈老夫人笑得更加和蔼,“下人报上来的,我基本上满意,只是有一点,忒不知道男女大防了些。你可知,她去荣国公府上了,就在门口,跟那荣国公说说笑笑足有一刻钟。”

  见孙儿脸色更加难看,沈老夫人摆手:“罢了罢了,我不说了。反正以后要和她过日子的人是你,你喜欢才最重要。”

  沈宵闻言,觉得自己刚才的态度十分不好,低头道:“祖母,孙儿莽撞了,孙儿知道您都是为孙儿好。但是溆儿她真得是很好的一个女子,孙儿不会喜欢上一个不值的人。”

  沈老夫人笑着,眸底却是深深的忌惮。

  宵儿,是个比他父亲心志还坚定的人,也正因为这样,他才可能有更高的成就,绝对不能让一个农户商女给毁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打鼠怕伤了玉瓶,”沈宵告退后,沈老夫人转头跟身边的老嬷嬷说道:“这孩子,真会给我出难题。”

  老嬷嬷笑道:“好歹咱们少爷没有被一个女人哄得团团转,知晓那么个女子还不配在第一楼招待。”

  沈老夫人笑着点头,“就这一点他比他父亲强。”

  “只是砌香楼,到底不如第一楼顺理成章。”老嬷嬷又有些为难。

  “没关系,有的是机会,”沈老夫人不紧不慢地拨动着手里的念珠,皱纹垂搭的眼睛下,似乎一瞬间翻涌过无限风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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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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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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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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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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