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被救起来的时候,身上就携带着一枚钻戒,是他特意在国外定制的。
五克拉的粉钻,周围还镶嵌了不少的碎钻围绕着。
那是他用来向沈怜求婚的戒指。
虽然知道自己可能会被再一次拒绝。
“苏城,你到底带我去哪儿啊!”
沈怜有些无奈,她现在更想看着权司夜把早餐给吃下去。
至于苏城所谓的惊喜,她是一点儿也不好奇,也并不怎么期待。
“等等你就知道了!”
诺大的花园里,被苏城装饰出了一条玫瑰走廊。
廊顶的玻璃上都铺满了鲜艳欲滴的粉红色玫瑰。
随着走廊往前一直走下去,就会看见一个用艳丽的红色玫瑰铺满的巨大心形。
在中间有一个五彩缤纷的手捧花放在架子上,刚好及腰的高度。
这一路走过来,沈怜是又惊讶又害怕。
“苏城,你什么时候准备这些东西的!”沈怜难以置信地捂住了自己一直张着的嘴巴。
她就差24小时随时陪护在苏城的身边的。
他到底是什么时候,抽出时间准备这些东西的!
可沈怜也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苏城这是又要向自己求婚吗?
下意识的,沈怜回头看了一眼。
正好与落地窗旁边站着的权司夜,一眼看了个正着!
与沈怜的目光触及的一瞬间,权司夜转身走进了书房。
弄出这么大的阵仗,他很容易猜到苏城想要干什么,他没有那个勇气继续看下去了。
沈怜长了张嘴,想要说什么。
可是这么遥远的距离,无论她说什么,权司夜恐怕都听不见一个字。
“小怜,你喜欢吗?这都是我为你准备的!”
苏城将沈怜的动作都收入眼底,就连他呢注意到了,权司夜一直在看着他们。
可即使知道这样,苏城仍旧不想打乱自己的计划。
就让他卑劣一回吧,借着自己生病失忆为由,彻底地将沈怜留在自己的身边,他会为沈怜撑起一片天!
佯装无事发生的苏城,整个人依然是一副阳光乐观的模样。
那深情注视的眼神,还真让沈怜有一种回到了青春的错觉。
“很好看,你身体还没好,以后不要准备这种事情了。”
沈怜勉为其难地露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
刚才权司夜黯然伤神地转身背影,狠狠地烙印在了沈怜的心上。
她实在是提不起精神来,来欣赏苏城准备的这一切。
“我先回去了,外面风有一点儿大……”沈怜编了一个借口就想进屋。
这阳光明媚的天,万里无云,哪有什么风。
不过是她想要逃避的理由而已。
苏城怎么可能会让她离开呢!
将手捧花放在了手里,快步走到了沈怜的面前,单漆下跪。
“小怜,虽然我失忆了,脑子是忘了,可心却告诉我,这枚戒指是为你准备的。”
“这是我被救起来之后,身上唯一还保留着的物品。”
“给我一个机会好吗?即使失忆了,我也想要保护你!”
苏城很是诚挚地说着。
真情实意,全是发自内心。
唯一隐瞒的事,恐怕就是他已经恢复了记忆了。
手捧花的中央,静静地摆放着戒指盒,里面是那一枚精美绝伦的戒指。
苏城期待又深情地注视着沈怜。
其实他并不想这么早,趁着自己受伤而求婚的,这样总有趁火打劫的意思在里面。
可感受到权司夜的威胁,苏城也顾不得这么多了。
就好像,他与沈怜如果再不进一步的话,恐怕他们就只能一直保持现在这样的状态了。
即使知道自己了无胜算,可苏城还是想要试一试。
“苏城……”
沈怜弱弱的一开口,苏城就知道自己输了。
每次沈怜想要拒绝自己,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的时候,就会这样呼唤自己的名字,直到苏城自己举白旗投降。
“小怜,我想要给你幸福,小鱼宝贝我也会视如己出的,甚至我可以不要自己的孩子!”
苏城有些卑微地继续说道。
他知道,自己很难赢过权司夜,可他也不想输得这么彻底。
他爱沈怜,爱了这么多年,都已经爱成习惯了。
“对不起……”沈怜满脸歉意地看向苏城,她给不了苏城任何回应。
她这颗心里,早就已经被权司夜填得满满当当了,再也容不下任何人了。
“这么多年,我只是视你为哥哥而已,你放心,我们仍旧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
沈怜满口承诺道,她最担心的是仍旧是发生了。
即使苏城失忆了,她还是能够伤到他。
一想到这儿,沈怜觉得自己亏欠苏城的越来越多了,恐怕这辈子都是还不清了。
“快起来吧,总有一天,你会遇到那个与你契合,能够度过一生的人。”
沈怜还真是个毫无浪漫细胞可言的直女!
在拒绝了对方之后,还能扮演知心朋友的角色,劝导苏城想开一点,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
苏城就算是心中沮丧十足,也让沈怜给逗笑了。
“你啊,是真的不让我矫情一次!”
原本苏城都差点儿哭出来了,可愣是被沈怜打马虎眼给转移了注意力。
“所以,你确定了自己的心意吗?这辈子非他不可?”
苏城也立刻收拾好了情绪,原本他就已经知道了,这次求婚肯定不会成功。
没想到,还真是一语成谶,自己这个乌鸦嘴,好的不灵,坏的全灵了。
苏城的眼神往权司夜的书房看了看,意有所指地询问着沈怜。
他这个侄子,到底是撞了什么大运了,才让沈怜对他如此死心塌地。
一爱,就坚持到了现在!
“我也不知道……”沈怜摇了摇头,她也说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什么感觉。
就好像,她一直追随着权司夜的身影,从小到大,爱他,似乎成了自己已经融入骨血的习惯了。
任何男人,都无法在让她的心有任何的悸动,掀起涟漪。
“我的眼里,就好像只容得下他一个人一样………”
看着书房的窗帘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放了下来,沈怜有些感慨地说着。
她不是没想过放下,可越是提醒自己放下,反倒是加强了记忆。
以至于,权司夜总是鲜活如初地活在自己的记忆里。
从未消失,也从未褪色。
一直以来,都追随着他一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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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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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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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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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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