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日畅饮,这还真不是权司夜的作风。

  可他真就去了酒吧,头也不回地扎进了酒杯里。

  似乎不把自己喝醉了,就不罢休一般。

  “他这是怎么了?”林则有些好奇地问着。

  权司夜这样失态的时候,他只见过一次。

  就是在沈怜悔婚,跟苏城私奔出国的时候。

  “不会又跟沈怜那个女人有关吧?”

  就好像有什么未卜先知的能力一样,林则脱口而出。

  “您猜对了。”

  严松有些错愕地看着林则,这人还真是能掐会算,一说就中。

  “我就说那个女人不是什么好人,可偏偏权少不信,五年了,还没从那个女人的阴影里走出来。”

  林则有些看不下去了,这天涯何处无芳草,他这个花心大萝卜是一点儿都不理解,也理解不了。

  “权少,今天我做东,你喝个够,明天酒醒了我们就忘掉那个忘恩负义的女人!”

  林则还算是有点儿兄弟义气,自己开的酒吧,可不就是快被这些兄弟们给喝跨了。

  可权司夜一点儿都不领情,甚至还有些埋怨的眼神看着林则。

  他可是没有忘记,前段时间就是林则挑的事,让自己错把钟宛宁当成了男人,差点儿就让沈怜给误会了。

  “……”

  眼见权司夜那恶狠狠想要吃人的眼神,林则只能灰溜溜地一个人走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权司夜猩红的双眼再也隐藏不住了,这才停了下来。

  虽然没有醉,可身上的寒意愈发地沉重了。

  “回家。”

  保留着最后一丝理智,权司夜给严松说了这么一句话,整个人都昏了过去。

  也许是五年前那一夜的酒后放纵,从那以后,权司夜再也没有喝醉过。

  可就是因为喝醉了,权司夜才卸下了所有的防备,流露出了真实的情绪。

  “既然有情,又何必装得那么冷血无情呢。”

  严松自顾自地感慨着。

  虽然他不清楚五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是他知道,权司夜的心里一定有沈怜的位置。

  “铃铃铃……铃铃铃……”

  权司夜的手机响了很久,严松没胆量接电话,而权司夜也早就已经不省人事了。

  机场。

  听着手机里传来一阵忙音,宋可吟的指甲都快要被自己给掐进手里面了。

  没错,买通了护工之后,她买了最早的机票飞回来。

  自从得知沈怜回国的消息之后,宋可吟就没有睡过一个踏实的觉。

  可权司夜的手机无人接听,就更加让她慌张了。

  “小姐,去哪儿?”

  出租车司机看着后视镜里眼神狠毒的宋可吟,有些后怕。

  长得跟个天仙似的姑娘,似乎脾气有些不太好啊。

  “权氏集团!”

  只不过宋可吟没想到的是,工作狂的权司夜,居然不在公司。

  “宋小姐,我们真的不知道总裁去哪儿了,就连助理也不在公司。”

  秘书办的人只能耐心地解释着。

  和沈怜不一样,权氏集团就没有不认识宋可吟的人。

  宋可吟表面上虽然维持着完美的笑容,可心里早就已经气得不可开交了。

  手指更是蜷缩了起来,死死地捏住自己的衣角。

  “那苏总在吗?”

  权司夜不在,宋可吟只能转战去了苏吟的办公室。

  这一次的回国是急匆匆决定的,宋可吟没来得及通知任何一个人。

  原本想的是给权司夜一个惊喜,只是没想到,这个惊喜最后变成了对自己的惊吓。

  “在的在的。”

  秘书办的人忙不迭地开口说道,恨不得立马把宋可吟给送走一样。

  宋可吟没好气地看了一眼,转身就出了门。

  留下秘书办的人送了好长的一口气。wWW.ΧìǔΜЬ.CǒΜ

  “这人是谁啊?一上来就查总裁的岗,我怎么一点儿都不认识?”

  一个新来的新人有些好奇地问道。

  “这可不是什么小人物,全公司都知道这位宋小姐已经以权夫人自居了,你可小心一点别得罪了她。”

  这五年来,宋可吟确实没少出现在权氏集团。

  既有苏吟的撮合,还有她以权夫人身份自居的态度,愣是让权氏集团上上下下都尊敬她。

  来到了苏吟的办公室之后,宋可吟在门口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着,看起来楚楚可怜。

  “干妈……”

  这柔柔弱弱的嗓音,一开口就让人心疼得不行。

  一向雷厉风行的苏吟,眉眼之间也变得柔和了不少。

  “可吟?什么时候回来的。”

  此时的苏吟,就跟亲切的长辈一般,很是关切地走过来迎接宋可吟。

  那眉眼之间的关切之情,面部表情也变得特别柔和,一扫以前的强势和干练。

  “上一次通电话,不是说还需要一段时间吗?”

  说着苏吟就往宋可吟的手臂上看了看。

  之所以宋可吟选择出国,就是为了医治她手臂上的伤痕,当然这个理由是用来骗苏吟的。

  其实真实的原因,是因为宋可吟的心理出了一点儿问题。

  父母双亡之后,虽然有苏吟这个干妈细心照顾着,可还是在她的心理留下了很深的阴影。

  “干妈,我……”苏吟突然装得吞吞吐吐起来。

  她的心理治疗过程都还没有结束,哪有时间去做美容整形。

  再说了,这个伤疤的存在,可以无时无刻地提醒着权司夜,自己当初救了他一命。

  她怎么可能舍得把这个伤疤给做掉呢。

  “其实我考虑了很久,这个伤疤陪伴了我这么多年,已经有感情了,我不愿意做掉它。”

  宋可吟鼓起了勇气看向苏吟,她知道自己的这个说法,不仅会让苏吟相信,还会让苏吟更加心疼自己。

  “它也会提醒我,当初跟司夜哥哥一起逃命的经历,我不想毁了它。”

  不得不说,宋可吟的说法立马让苏吟心软了。

  原本总是能够看出漏洞的苏吟,这一次却神经大条地彻底相信了宋可吟的说法了。

  “女孩子不都爱美吗?干妈只是希望你能够美美的,不会有遗憾。”

  一个女孩子,大半个手臂上都是烧伤后留下的痕迹。

  平日里宋可吟都不穿无袖的礼服,苏吟都看在眼里。

  “只要在干妈眼里,我是最美的那个就好了。”

  宋可吟借势就依偎在苏吟的怀里,像是离开了母亲多日的孩子一般,撒着娇,卖着萌。

  没想到苏吟还真就吃这一套,两人很是温馨地相处着。

  “当然了,不仅在我眼里是最美的,在司夜眼里,你肯定也是最美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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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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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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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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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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