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伊仙脸上有些僵硬。
她一直认为,夏沐晓是叶问蝉的女朋友,后来又觉得叶问蝉跟季云雨似乎有一腿,结果这又蹦出来个老婆。
现在看来,这位也是个花花公子啊!
只是这位老婆的穿戴,有点厚啊!
大热天的,你弄个针织衫,牛仔裤,还大皮靴,不热么?
“这……原来是嫂夫人……”
柳伊仙连忙赔笑,对苏轻眉巧笑嫣然。
“二姐,你能不能别用我的衣服当纸巾?”
叶问蝉指了指自己被苏轻眉按了一个油手印的袖口,一脑门子黑线。
原来是姐姐……
柳伊仙心中了然,心中那点不忿瞬间消失,满脸讨好的看着苏轻眉。
“咳咳……”
苏轻眉像是没事人一样,拉过叶问蝉的袖子擦了一下油乎乎的小嘴,示威似的看了柳伊仙一眼。
反正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你。
“柳小姐,叶大侠,你们认识?”
就在三人大眼瞪小眼,互相尴尬的时候,听到了一声呼唤。
只见甘露露正一脸惊诧的站在一旁,她身边是王凌峰,乔桂,杨凯泽,何珊等人。
“苏姐姐,你今天穿的真漂亮,我都没认出来!”
何珊兴奋的跑了过来,跟叶问蝉和苏轻眉打招呼。
“那是,咱们苏姐姐是武能单刀劈野猪,文能降伏叶大侠的绝世奇女子,化个妆就能惊艳整个苏北,有什么好稀奇的,你们说对吧?”
王凌峰连忙跟着拍马屁道。
他是王家小公子,这些人哪个不给面子,听到王凌峰的吹捧,自然都跟着看了过来。
苏轻眉白了王凌峰一眼,正要说什么的时候,这时旁边一个嚣张的声音插嘴道:“你就是那个一只手能按住野猪的叶大侠?看着不像啊,不会是吹的吧?”Χiυmъ.cοΜ
叶问蝉扭头,就见一个桀骜不驯、气质虚浮的青年,正斜着眼看他。
在这青年身后,也跟着两个穿着西装的跟班,表情都很浮夸,显然三个人是一伙的。
“你是?”
叶问蝉微微皱眉。
“哦,你不认识我啊。”
那个青年嘴角不屑道:“我叫王凌杰。”
“王满堂是我爸,王凌山是我哥,王凌峰是我四弟。”
“现在你总知道我是谁了吧?”
王凌杰带着几分纨绔,上下打量着叶问蝉和苏轻眉,只是在看叶问蝉的时候,多出了几分轻蔑,而看苏轻眉的时候,则是多出了几分轻浮。
“老二,你要是再对叶大侠这种态度,我就翻脸了。”
王凌杰的态度让王凌峰十分不满,今天如果不是他姐姐的婚礼,王凌峰早就跟王凌杰吵起来了。
王凌杰轻蔑一笑:“我就是想看看,单手擒野猪的英雄长什么样,质疑一下不行么?怎么的,踩到你尾巴了?”
昨天到今天,王凌峰一直在老太爷面前叭叭他猎杀野猪的英雄事迹,逢人就吹。
尤其着重描绘的,就是一个姓叶的男大侠和一个姓苏的女大侠。
说什么姓叶的单手按猪,姓苏的一刀毙命。
吹的唾沫横飞的。
当然,这其中也没少了他王凌峰的功劳,什么弓箭射在猪腿上,枪打在肚子上之类的,吹的老太爷一愣一愣的,不停的夸赞王凌峰。
王凌杰这一整天,一直被王凌峰的势头所压,做什么事都不顺心,家里举办婚礼这么大的事情,王凌杰却觉得所有的光芒,都被王凌峰给抢走了,他毫无建树,在这个家里都让人瞧不起一般。
而这一切的原因,竟然是因为一头野猪!
王凌杰是坚决不相信王凌峰这个废物能带着几个三脚猫的渣渣打回来那么大一头野猪的。
尤其是,在看到叶问蝉和苏轻眉后就更不相信了。
叶问蝉,一个看起来人畜无害,脸上连点凶悍相都不存在的小白脸,配上苏轻眉这个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能杀一头野猪?
王凌杰觉得这样的组合要是能猎野猪,他都能倒立走路了。
不止是王凌杰,就是他身后的那几个跟班也不认为叶问蝉这样的人,能单枪匹马宰杀一头野猪。
就算加上王凌峰他们几个也不行!
“是啊,小四,你二哥只是质疑一下,我看这什么叶大侠的,跟传闻中的大侠都不一样啊,倒像是个小白脸啊,哈哈哈!”
“是啊,前天我去白马会所,我记得那位8号公子就跟这位有点像,把我的一个姐妹给伺候高兴了,甩了他三百万的小费,哈哈哈!”
“呵呵呵,这年头猪鼻子插大葱装象的人多啊,都敢跑到王家家里来骗了,还大侠,大瞎是真的。”
王凌杰的两个小弟一个个都跟着嬉笑着揶揄起了王凌峰和叶问蝉。
这两个小弟,一个叫陆滨,是中海陆家的二世祖,也是陆紫涵的堂弟。
一个叫钱伟,是钱家人,也是省书钱正隆的后辈子侄,刚刚入选了华南之剑特战队的候补队员。
对于王凌峰所描绘的,叶问蝉单手擒野猪的故事,也带着怀疑态度,此刻都跟着王凌杰一起起哄嘲笑叶问蝉和苏轻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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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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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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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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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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