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陶幽回宿舍换了身衣服跟宿舍里的俩人告别,就坐公交回家了。
公交车站人很多,以至于前面几部公交车陶幽都没能挤上去。等她上了公交,又碰到了晚高峰。
她到家的时候陶妈妈已经在家烧饭了。
“妈妈,我回来了。”陶幽关上门换鞋,歪头见陶妈妈手上拿着锅铲,戴着围裙站在玄关口,直愣愣地看着她。她脚上的动作慢了几拍,脸上的笑容也僵住,“怎...怎么了?”
陶幽将心里的疑惑摆明在脸上,带着一脸的莫名,慢慢从陶妈妈身边挤过去,两眼紧盯陶妈妈,生怕她突然来个大动作。
她把书包扔地上,拆开一颗糖放嘴里,屁股刚碰到沙发就被陶妈妈从背后凑过来仔细审视。陶幽被猛然凑近的脸吓了一跳,整颗糖就这么囫囵咽了下去。
陶幽一手捂住喉咙,一手使劲儿锤着胸口,等糖基本上滑下去了才出声:“怎么了,干嘛这么看我?吓得我糖直接咽下去了!菜糊了!”她闻到一股焦味。
陶妈妈连忙跑回厨房,处理完那锅菜,回到客厅,拿了杯水给陶幽,在另一边的沙发上坐下:“我寻思着,我送你去的是一中啊,没记错吧。”
陶幽觉得更疑惑了,慢吞吞拿起水杯,放在嘴边抿一口,眼神左右转着,莫名的有点不安,犹豫着点头说:“没错啊,是一中。”
“是吧。”陶妈妈上下打量着陶幽感慨着,“哎呦,啧,看你这颜色,我以为我送错地方,给你送哪个同名的挖煤厂去了。”
陶幽这才反应过来,干笑两声,一手摩挲着杯壁,一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养回来就好了。不是什么大事儿。”
陶妈妈横了她一眼,站起身回厨房:“养回来,说得轻松,你小时候就跟你爸一样,皮肤黑,你知道我花了多大力气帮你养回来吗!就一个星期,一个星期!你就全给我还回来了!哼,就把我们的话当耳边风,以后有你后悔的时候,这次我不会管你了,你自己慢慢养去吧!”
陶幽扯着唇挑挑眉,很是无奈。
陶爸爸下班回家,见了陶幽也是愣了几秒,最后只是安慰陶幽说可以慢慢恢复过来,还让陶妈妈给她传授点美白的经验,比如喝柠檬水什么的,食补,很用心,像是怕她晒黑了伤心。陶幽为此感动不已。
直到她听见陶爸爸在厨房用所有人都听得见的声音跟陶妈妈说悄悄话:咱女儿怎么那么黑了,刚真把我惊着了,我以为她去了趟非洲;白的时候看着还行,这黑了就不行了,肯定要白回来的。
陶幽坐在餐桌边,托着腮,撇了撇嘴,不停地翻着白眼。
亲情什么的都是浮云!太会损人了!
周六,万里晴空,只有几朵淡淡的云飘着。因为昨天的暴雨,虽然还是大晴天,却没那么热了,秋天就要到了。
陶幽起了大早,好好收拾了一番,在镜子前搭配了好几套衣服才找出较满意的那套。
洗漱时还在想自己是不是该去买几件衣服了。
吃完早饭,陶爸爸和陶妈妈照常收拾家,陶幽借着买书的理由出门去了老巷的书店,可能还是心理作祟,她想去碰碰运气能不能见到宋逸勉。xiumb.com
陶幽第一次认真打量这家书店。
书店大门顶部挂着一块牌匾,黑底金字,用方正大隶字体端端正正写着三个大字——剑兰轩。作为书店来说,是个很独特古雅的名字。
门边挂着一串贝壳风铃,有些年份了,但看得出来,被人保护得很好。
一路上陶幽出了不少汗,整个人热的发烫,书店里的凉风一吹,说不出的舒畅。
书店内部的装扮也与它的名字相配。大多用的是木材,应该是有定期保养,在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店里熏着柏子香,清静幽寂的淡香钻入鼻尖,安抚着那颗急躁的心。
书店的右侧是一列列书架,足足有十几列,分门别类放着不同的书,整洁有序,有工作人员在书架间推着车穿梭。左侧是个小书吧,有吧台供应饮品和小点心。
二楼是一个个包间,由吧台后面的楼梯连接。中间镂空,只在四周有窄窄的走廊供人行走,可以很清楚地看见一楼的景象。
陶幽擦去额头的汗,见书吧处没人,只有两个服务员在吧台处整理器皿和食物。这才走到在一列列书架前漫无目的地找书。
她的速度很慢,在每一列书架前都驻足良久,仿佛要把所有书的书名都看一遍,更多时候还是把眼神转向门口。
不过,等陶幽把书架全逛完了,自己等的人还是没来,心里涌起一股失落感。
看了看手表,见时间还早,陶幽随手拿了本书走到书吧处,坐在上次宋逸勉坐的位置,翻开其中一页开始看。
平日里陶幽总能很快静下心投入到书里,这次却怎么也不行。
具有静心安神功能的柏子香此时倒更像是梅拉多宁激素,分泌过多,刺激着陶幽的神经,整个人开始变得烦躁。
只要大门一开,风铃一响,她就会抬头看,在看到不是自己期待的后又低下头,书也好久才翻一次。
不知过了多久,一杯柠檬水出现在陶幽眼前。
随之,对面坐下一个人。
陶幽抬头,是一个男人,年龄应该跟她爸爸差不多大,棕色皮肤,脸上满是沟壑,深深嵌进皮肤,饱经风霜。那双小眼睛很亮,黑色短袖配沙滩裤,嘴角带着笑。看上去温厚老实。很容易让人产生‘他是个好人’的感觉。
“看你在这坐挺久的了,喝点水。”那男人先开口,“我是这家书店的老板。”说着,把水杯朝陶幽推近,“最近在书店,进行一个小调研,你对这书店印象怎么样,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吗?说说你的意见。”
陶幽注意到那双手,指甲修剪干净,没有一丝皱纹,保养得很好,更像是年轻小伙子的手。她看了眼自己长了点倒刺的手,自愧不如,心里感叹老板对自己手的重视,就是不知道有没有上保险。
“你好,我是第一次来,目前为止,感觉还不错的。”陶幽是真没什么建议,而且,在书店老板面前提意见,她不太好意思,“那个,水还是我自己去买吧。”
老板当然知道陶幽心里在想什么,示意她不用:“感觉满意就行,作为老板,我十分开心听到这样的评论,谢谢。这个水是送你的,你可以继续看书,没有关系。”说着,脸上堆起了笑,皱纹都挤到了一块,小眼眯成一条缝。
陶幽还是很拘束,手拿起旁边的水润了润嘴唇,并没有喝进去:“谢谢。”
“交个朋友,我姓仝,人工仝,你可以叫我仝叔。你怎么称呼?”老板突然开始自我介绍。
陶幽倒是第一回遇到这个姓,在脑子里绕了几下才反应过来是哪个字。
她不知道老板的目的是什么,面对陌生人还是很警惕,不知该不该告诉他真名,手紧紧攥着书角,微微扯了扯嘴角:“叫我小幽就好。”
“小幽,很好听的名字。你和我女儿差不多大,气质也很像,我看见你就想到她了。”老板说着说着眼睛红了一圈,抬手擦了擦眼,“不好意思。见笑了。这是我第一次遇到跟我女儿那么像的女孩,有点激动。”
陶幽迟缓地摇摇头,她实在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说些什么。想了半天才想出一句:“那您女儿现在在哪读书?”
仝老板沉默了一瞬,这才回答:“她不在我身边,我跟她妈妈很早就离婚了,好些年没见到她了,以后也不会见到了。”
陶幽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戳到人家痛处了,赶忙道歉:“对不起。”
仝老板摇摇头:“没事,我都习惯了。我女儿也跟你一样很爱看书,小的时候总嚷着要我带她去书店看书,有时候一待就是一整天。还总偷偷跟我说以后的梦想就是开一家书店,一家拥有世界上所有书籍种类的书店。”
“后来我和她妈妈离婚,这才开了这家书店,留个念想。你以后需要什么书就来这里找,要是没有就跟我说,我去给你找,我到时候给你打折,免费送都可以。你别急着拒绝,我就是想我女儿了。”
说着,眼睛定定地望着前方,好似陷入了什么回忆。
陶幽是想拒绝这突然的好处,但见他这么说,也就沉默下来。想着以后还是别来这买书了。
仝老板又坐了会儿才走,去图书处整理书单。
陶幽等他一走,赶紧放松紧绷已久的身体。
书店里的人越来越多,身边的桌子都快坐满了,脖子抬的次数多了就开始泛酸,自己等的人却还是没来。
快到正午了,陶妈妈也发消息来催了好几次。她默默叹了口气,今天是没机会遇到宋逸勉了。
陶幽把书放回去,还是去吧台把那杯水的钱付了,这才出门。
二楼拐角处的视线盲区里,一小节不起眼的摄像头藏在大盆茂盛的龟背竹里,跟随陶幽的身影,闪烁了一下。
陶幽在家多待了一个晚上,周一一大早才坐车去学校。这个时间段虽然不是早高峰,但胜似早高峰。
陶幽忘了现在是正式开学,高中三个年段的走读生和部分住校生都在这个时间来上学。陶幽在车上坐立难安,抖着脚,紧皱眉头,看着前面的长龙车队无奈。
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车队挪动的速度却比海马移动的速度还要慢。
陶幽百般纠结下,跟开车的陶爸爸商量了下,决定下车跑去学校。
待陶幽提着书包跑到校门口时,刚好七点整,早读铃响起。校门口已经没几个学生了。
陶幽还没把气顺过来,身后的校门缓缓关上,远远看见值班老师从教学楼处走来抓迟到的学生。
校门口的学生都奋力奔跑,被关在门外的学生还在尝试从门缝里钻进来。陶幽被撞了几下,赶紧背上书包直奔教室。
“小幽幽,你终于来了。”洪熙淇前一天就来了,很早就到了教室,“我以为你又要迟到了。”
陶幽将书包甩到桌上,一屁股坐下,微微张嘴气喘吁吁,尝试说话,发现根本说不了一句完整的话,只能放弃摆摆手,回应洪熙淇。
“嗨,你好。好巧啊。”一个人拍拍陶幽肩膀。
陶幽转头,见是顾易,停顿了一瞬,有点惊讶他也是这个班的,军训好像没见过。
出于礼貌,回应道:“你好。”
顾易露出一个阳光的笑容:“我叫顾易,不是那个故意,是顾易,容易的易。”
陶幽点点头,看了眼坐在身边的洪熙淇,觉得这俩人名字还挺配,都挺罕见搞笑:“我叫陶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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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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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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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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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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