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国民法医章节目录>第九十七章 杀人好地方
  吴珑山。

  山高,山大,面积广。

  从立元市的高速公路下来,不进市区,绕城几十公里,就能看到庞大的吴珑山横卧于天边,绵长的看不到边。

  事实上,也确实是看不到边的。宽泛的吴珑山,要横跨多个市州乃至于省界,最中心的部分,更是原始森林的构造,划了很大的一块作为自然保护区。

  反而是吴珑山的主峰,是立元市的5A级景区,峰顶建有庙宇,山脚下建有度假山庄,靠近郊区的部分有农家乐。

  而大部分的人类活动区域,也就止步于此了。

  柳景辉开着破破烂烂的长城炮,直接到了山脚下的一个村子,然后将车停进了一个农家乐的院子里。

  江远坐车坐的发晕,越走越觉得柳景辉不靠谱。

  只是此时已是晚间,想走都走不了的感觉。

  柳景辉选的农家乐还在村子里的偏僻角落,天一黑,真的是天如棋盘,月如钩,头枕星河入梦,耳听八方蛙声,放眼望去,光明所及之处,红砖绿瓦,清新可人,放远一望,漆黑如墨,墙上挂满死人都看不到。

  农家乐里也没别的客人,老板和老板娘等着给两人各自安排了一间房,就回去休息了。

  “先睡吧,有啥事,明天再说。”柳景辉开了一年的车,困的眼睛都睁不开了。

  江远只来得及低声问一句:“你带枪没有?”

  “没带,带了也用不上。”柳景辉从背后掏了个玩意,递给江远,道:“拿着防身。”

  “这……喷雾器?你怎么不给我一个防狼喷雾。”江远接过柳景辉给的东西,看了一眼,险些给逗乐。黑色的小罐子,上面赫然写着“催泪喷射器”,正是警用的喷雾器。

  “防狼喷雾还得自己买呢。这个威力可以的。”柳景辉把自己的喷雾器亮出来给江远看了眼,道:“明天进山了,就咱们的警用小手枪,能有什么用?警棍甩棍之类的,也施展不开的,就这个好用。你遇到熊了喷它一脸,说不定都有用。”

  “熊都凑我脸前面了,我拿出一罐子辣椒水,我可真的是……。”江远叹口气,心累的摆摆手,回房间睡觉去了。

  都到这一步了,再掰扯武器什么的,也是没必要了。

  第二日。

  天刚亮,公鸡打鸣的声音,就把江远给吵醒了。

  江远穿戴整齐,出门去看,就见晨曦中,一只红冠彩羽的大公鸡,站在鸡舍的红砖顶上,骄傲的对空打鸣:“狗哥哥,狗哥哥……”

  农家乐老板也起床了,站在院子里,冲着太阳升起的方向打拳。

  江远看看老板,看看鸡,开口道:“公鸡能吃吗?”

  老板缓缓收拳,迟疑几秒钟,道:“养来就是吃的,不过,这个鸡有两年多了,太大,你们俩人吃不完……”

  “就它了。咱们一起吃。”江远都不问价,比划了一下,道:“现在就弄吧,一会赶不及出门了。”

  “得,我喊老婆烧火烧水。”老板一边说话一边走,故意拐了个弯,就到了鸡舍跟前,眼睛故意不看向大公鸡的方向,一叨手,就将慌忙起飞的公鸡的翅膀给抓住了。

  大公鸡急的乱蹬,老板两手合握,口中念叨着:“小鸡小鸡你别怪,你是庄稼人的一口菜……”

  再等柳景辉起床的时候,鸡肉已是炖熟了。

  “哎呦,早饭就吃鸡。有点硬哦。”睡醒了的柳景辉闻到了炖鸡的香味,心情亦是不错。

  江远踞坐于小桌前,旁若无人的看着炖鸡的锅,像是没听到柳景辉的话似的。

  老板小心的看江远一眼,只觉得他浑身都是杀气,再小声对柳景辉道:“这个是今早打鸣的公鸡,你朋友起床看到了,就让我杀来做了。”

  柳景辉听的愣了愣,突然有点体会到老板的心情。

  ……

  饭后,两人略作整理,再等两名向导抵达,才开始进山。

  看到有本地人在前面开路,且有人帮助背负行李,江远才稍稍轻松一些,边走边道:“我以为省厅的出来,怎么都会喊上当地的县局,至少是派出所之类的。结果真的是自己调查吗?”

  “吴珑野人案启动过三次了。”柳景辉边走边道:“上一次,就是我启动了,20多个人进山,效率很低,对现场还制造了不可逆的破坏。另外,山外是派出所,山里面是森林公安,也比较复杂。”

  江远没言语。他刚去过省厅,知道省厅单人出案的情况很少。大部分时候,省厅若想表示关注,就会派两名左右的警官去当地,就像是柳景辉他们上次做谭永案那样,有必要的时候,直接接管当地的刑警队即可。

  柳景辉这次找了江远,说是两个人,但在省厅那边看来,等于是他独立出去办案了。

  柳景辉何等玲珑的心思,一晃眼,就知道江远的想法,遂道:“这个案子有名,是因为死者和发现者,都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死者是一名专栏作家,笔名李三秋,专门写深山的生活,探险和隐居之类的。”

  见江远不知道,柳景辉继续道:“发现他的尸体的驴友,是长阳市的一个……应该叫露营中介,或者户外装备的店家吧。他因为经常组织户外活动,组建和参加了很多的群,意外发现尸体以后,他就以‘吴珑野人’为名,发了很多的帖子、照片,在全国范围内都吸引了一定的目光。”

  “这样一来,会有无聊的人专门来看吧。”江远立即想到,现场的情况恐怕不妙。

  “是啊。”柳景辉叹口气:“本来在野外,尸体和现场的保存条件就很差。被人来围观以后,再做二次现场,三次现场的时候,条件就更糟糕了。偏偏一次现场还是当地派出所做的,活干的非常糙……”

  江远莫名的抽动了一下嘴角,坦言道:“我以为你不在乎证据的。”

  “推理也得有基础的。”柳景辉猜得到江远对自己的评价,并不在意的样子,继续道:“总之,事件发酵以后,引起了省厅的关注,后来调派组织了比较精干的队伍,最后确认了死者的身份是李三秋,跟野人什么的毫不沾边,但到这个时候,驴友和那些野人迷们,已经不相信公告了。反而引起了李三秋的读者,以及文化媒体的关注。”

  江远在只容一人的小道上艰难行走,喘着气道:“所以,你是指望我能找到什么?”

  “最好是指纹。”柳景辉笑了一下,又道:“我知道你做现场勘查也很厉害,曾经通过复勘,破获了一起命案,若是能复勘到什么线索,也不错。退而求其次,看看有没有微量物证能用。”

  “唔……那到了地方,试试看吧。”江远应了下来。柳景辉提到的,都是他目前擅长的技能,老实讲,运用这些技能来破案,江远是不反感的。

  柳景辉也点点头,不再说话,以节省体力。m.xiumb.com

  自村子往上200米的海拔,他们就深入到了纯粹意义上的深山老林了。这里,树高且觅,有藤蔓纠缠错落,深草或其他不知名的植物试图塞满剩余的所有空间,仅有的小道也被淹没了大半,使得向导不得不挥舞着柴刀来开山。

  蚊虫、蛇虫等等人类不喜欢的小东西到处都是,很快就让人免疫了。

  即使道路条件如此艰难,几人所走的位置,依旧称不上原始森林,这里还是几十年前砍伐过后,重新长出的次生林。这从周围明显的优势树种看得出来。

  江远一边观察,一边默默思考着。

  野外的犯罪现场调查,与城市里的犯罪现场调查截然不同。在城市里,一腔热血撒出来,十年后做现场分析,都能轻易的测出来。但在野外,只要十天半个月的功夫,血迹就会消失的干干净净。

  蚯蚓、蚂蚁、微生物,各种人类熟悉或陌生的家伙会钻出来,喊一声“老板大气”,转身就走。

  同样的道理,DNA之类的技术,在这里很难有用武之地,一坨精斑喷地上,保存时间不会比保质期长多久。也就是烟头针管这种传统卖自己的笨贼专用品,才有一点点的价值。

  而在城市里超难处理的尸体,在野外也都保存不了太久。野猪,熊,以及微生物们,很容易就将尸体啃食的干干净净,埋葬这种行为,在野外反而是有利于尸体保存的。

  可以说,在这里,人丢了就是丢了,能不能找回来,全凭运气。

  甚至尸体能不能被发现,都要凭运气。就像是今次的吴珑野人案,若不是正好有个驴友上山,正好深入到了李三秋的隐居之所,还正好选择在那里休整了两天,都很难发现尸体。

  江远想到这里,不由看了看前面的柳景辉。这家伙,估计也是有类似的怀疑,说不定,还想着要寻找更多的尸体吧。

  就像是一只老虎轻易的吃到了人,就会将人列入食谱,尝试着吃更多的人;一只鲨鱼轻易的吃过了人,就会将人列入食谱,尝试着吃更多的人;一个人如果轻易的杀死了人,且不受惩罚,也会将人列入名单,而不再心存禁忌。

  吴珑山,着实是个杀人的好地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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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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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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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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