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算长得不错,给你三天时间,养好伤,开始工作吧!”
听到工作两个字,红簪愣住了。
她知道,这种风月场所,工作意味着什么。
若是如此,自己怎么可能对得起潘小安?
家没了,父亲兄弟都没了。
她究竟做错了什么,上苍要如此惩罚自己。
一想到这,她就失声痛哭了起来。
老鸨被她哭得有些烦,便说道:“你若是有才艺,单独只卖艺也行!”
说完,她便已经离去。
不是她有多善良,只是这大小姐可是个药罐子。
就算让她去工作,要是突然死了,那客人岂不是被吓死?
更何况,也没人敢要她,太晦气了!
三日后,夜风袭来。
灯红柳绿。
红簪便蒙面着红妆抱着琵琶开始弹奏了她人生第一曲风月歌。
只是没想到,只是这一曲便让无数风月少年倾心,争先恐后地向她抛着红花。
而这青楼——《红花馆》的规则就是,在门口有专门售卖红花。
小红花一两银子一朵,大红花十两。
姑娘们靠获得的红花再到老鸨那里获取一定的报酬,当然,极少。
第一晚,红簪便获取红花数千,一曲成名。
三个月后,她的名气便已经传遍整个庸洲,化名牡丹。
这事情也很快传到了风流成性的东方庆耳中,届时,他怀里还抱着两个美人。
他对这牡丹姑娘一下子来了兴趣,第二天起来便准备返回青城山。
可没想到,身体遭到反噬,突然晕厥了过去。
等他醒来后,已经到了官驿。
由于他品行不端,封官后迟迟不上任,被君主一道罢官令革去了他的职务。
官职对他来说不重要,反正他也嫌当官太多限制。
回到青城山老宅后,准备继续挥霍财产。
而当天夜里,东方庆刚躺到床上,潘小安化作幽灵来寻他了。
“呜呜~”
一个白影慢慢接近窗口,带着阴冷的声音传来:“墨河里的水,有多冷,你知道吗?”
“谁……”
东方庆惊恐地爬起来,由于他平时亏心事做的多,所以随身带着桃木剑。
身上还贴了一点道符,那幽灵不敢靠近。
只是飘在他眼前,冷冷道:“东方庆,我当你是兄弟,你却害我性命。我诅咒你不得好死……”
“哼!”
东方庆冷哼道:“我当是谁呢,潘小安!”
“没错,是我杀了你,夺了你的身体,那又怎么样?”
他一脸得意之色,仿佛根本不惧怕潘小安。
戏谑道:“我不但要用你的身体尽情享受,玩遍天下,我还要将你的未婚妻娶回家,让她日日侍奉我。
再折磨死她……哈哈哈哈……”
“你敢!我杀了你!”
潘小安愤怒不已,伸出双爪便来掐东方庆的脖子。
东方庆惊恐之余,拔除桃木剑就往他手上一扎。
“呲呲~”
那被扎穿的爪子冒着青烟,潘小安根本无法再攻击他。
看到了这一幕,东方庆一更是得意至极。
还好自己早有准备,普通妖邪根本不敢靠近!
他壮起胆子,从床上下来,趾高气扬地用桃木剑对着潘小安说道:“怎么,是不是还想尝尝这滋味?
你活着的时候斗不过老子,死了以后更不可能!
别说是你,那臭娘门一家,她的父亲,三个哥哥,都是死在我手上!
我早就罪恶滔天了,我怕什么,哈哈哈哈……”
“善恶到头终有报,东方庆,你得意不了多久了!”
潘小安说完,便准备离去,而东方庆怎么会放过他。
拿出几长符咒便用桃木剑飞了过去。
不过,没有击中潘小安,符咒余威灼烧了他一些发丝,潘小安只好加速离去。
东方庆更是得意忘形。
“一只幽灵也敢放肆!哈哈哈哈……”
躺到床上,东方庆睡不着了。
人的欲望,贪婪无穷无尽。
现在有着散不尽,花不完的财产。
但人有生老病死,自己天天沾花惹草,要是病死了,这一生岂不是太短暂?
要是可以得道升仙,坐享无尽财富,无尽生命,无数美人,那人生才够完整!
从这一天起,他便四处花钱打听如何快速修仙的事情。
有钱能使鬼推磨,不久后,他便得到了一个邪门秘方——利用丹药提升基础修炼,再用邪魔妖术汲取已有道行的人或者是妖魔身上的灵力。
而给他提供这秘方的,乃是一个黑衣道士。
收了东方庆的重金,开始为他炼制丹药。
七日之后,东方庆便依靠这丹药修炼到了练气初期。
说是练气初期,其实也就是比普通人力气大了点,血量多了点,速度也稍微快了点。
他还学会了最基本的隔空御物术。
有了此技能,很快,他便到了红花馆。
为了让头牌牡丹姑娘对自己有一定亲睐,豪掷千金购买了大量红花。
而当牡丹出场演出时,看到坐在最前面的男子竟然是自己的郎君——潘小安。
一时间激动不已,但又不敢相认。
东方庆顶着潘小安的容貌,不但让牡丹愿意为他多演奏一曲,还请他做了第一个入幕之宾。
深夜,当红簪卸下牡丹伪装,出现在东方庆眼前时。
他的眼睛都看直了,没到到,她居然是红簪。
而且,几个月不见,她比以前更有韵味了。
那胸前的分量仿佛也多了几分。
“红簪……”
东方庆一把抱住了她,吻了上去,仿佛她是自己相恋已久的恋人。
而红簪也无比激动,没想到自己的郎君早就“认出”了自己。
做了入幕之宾,不嫌弃自己现在的身份。
一阵深吻后,红簪已是泪流满面。
她依偎在东方庆的怀里,深情道:“潘郎,我就知道,总有一天可以等到你。”
“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不及了……”
东方庆哪有心思和她说长话短,只想马不停蹄地进行下一步。琇書網
……
半个时辰后,红簪累了,准备睡觉。
看着身旁熟睡的这个男人,感觉仿佛很陌生。
以前那么尊重自己,从来不会强迫。
而现在……
若非那皮囊没变,真怀疑是不是换了个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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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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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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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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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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