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忍不住想起了天鹅湖中那精彩绝伦的天鹅舞。
眼看时间也不早了,只好放弃赏景提议回去。
凯莉与凯迪也没耽搁功夫,很快带着苏寻回了洞穴。
现在让苏寻头疼的是怎么做自己想要的羽绒衣。
布料是有,但是裁剪工作对于一个大男人来说也太难了吧。
打开乾坤袋仔细看着自己的衣服,倒是不缺乏双层和三层布料的衣服。
挑选了两件看起来不是很复杂的三层布料衣服后,又想起了一件麻烦事。
没有针线在身呀!
像这兽王渊,什么都好,但是没有一只动物是穿衣的。
想找针线,比登天还难。
凯莉望着苏寻的乾坤袋发呆,突然好像闻到了什么香味。
鼻子好痒……
“阿嚏!”
凯莉的一个喷嚏,打出了几根羽毛。
这让苏寻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要知道这天鹅湖的鹅毛可是坚韧无比,只要稍微加工一下,不就成了天然的针吗?
说干就干,苏寻将那几根羽毛捡起,这羽毛差不多有个十五厘米长,却每一根都很细。
挑选出合适的羽毛后比划了几下。随后便用刀均匀切断。削尖了一头,在另一头扎出一个大孔。
羽毛本身就是空心的,扎个孔穿线一不小心就会漏到空心里面从原来的孔出来。
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苏寻只能小心翼翼地工作。
好在在仔细弄了一小会后,穿针插线的工作完毕。
苏寻挑选了一件暗红色与黑色绒锦棉布纺织而成的衣服,里面两层布料先将底部缝合起来做到上下不通透。
随后便开始罐装鹅绒。
给自己做衣服,自然是鹅绒越多越好。
充好绒后,压得严实一些,再开始缝合下一层。
如此一来,工作到了差不多子时才把一件大袍子缝合完毕。
太累了,睡觉!
……
次日清晨,苏寻睡到自然醒,不过也不算是很自然。
心里装着事就是没那么容易睡着。
所以这回子醒来,还是有点精神不太好。
检查一下制作的大袍子,各方各面都还算是ok的。但苏寻还是觉得不够简便。
试了一下袍子,要是可以束个口子就好了。
思来想去,早餐都没吃又对羽绒袍子做了一下改良。
晌午时间,整件羽绒袍都变得有点现代化了,苏寻颇为满意。
试穿下,感觉也挺贴身的。
这时候,凯迪和凯莉今日学习完毕,前来看苏寻。
看着这被改良的奇奇怪怪的衣服,凯莉好奇问道:“叔叔,你弄的这衣服都没有扩袖了。捂脸和抚茶怎么办?”
凯迪却持不同意见:“妹妹,我看这改良后的衣服挺好,没有先生说的那么繁琐。先生说了,在外面的人族为了衣服华丽好看,根本就不管穿着以后行动是否方便。琇書蛧
….现在叔叔这样一改良,我看是既保暖又实在。”
凯莉不服气:“可是,哥哥,我也听先生说过。人族将就的是礼仪和形态,要是礼仪不端正是很不礼貌的。
所以他们设计出来的服装,也有助于端正仪态。
还有就是,无论仙族还是人族,他们都分三六九等。
服装的华丽程度和复杂程度,也是显现了他们的身份之别。
我没有说叔叔改良的衣服有什么不妥当,就是觉得不适合在人族中穿着。
如此穿着,人族会视为异类。”
“那是他们不懂欣赏!”
凯迪反驳道:“人族不敢太过创新,进步的速度就极快。你看他们冬日为了保暖,活剥动物皮毛来御寒。若是人人都像叔叔这般,用天鹅褪下的绒毛来制作衣服保暖,那岂不是两全其美?”
“哥哥说的也是。”凯莉撇撇嘴,仿佛已经说不过凯迪。
这时候,苏寻试穿完了衣服,掩面一笑。
指着自己的衣服说道:“其实,你们两个说的都有一定道理。
就像凯莉说的,我现在就处于这样的时代,不能改变时代,就只能顺从时代。
礼仪仪态在人们眼中看得很重,服装在设计上大幅度规避了人的自身缺陷。
其实这个时代设计出来的服装虽然看起来繁琐,但是对于百姓来说是很合时宜的。
首先这些布料都比较多,不会出现什么暴露行为。
每个人的身材都适合穿着,很大众化。
不过,它也有自己的缺点,普通百姓在劳作时,有些复杂的衣服便不适合穿着。
所以穷苦百姓往往穿着的都是粗布麻衣,没有阔袖。
可是对于官宦子弟,富家公子来说,这些服装不但彰显了自己的身分,还有助于端正自己的仪态,很合适。
至于对我们修士来说,在天上飞,御剑而行。
这些服装都很合时宜。
毕竟,我们不是赤手肉搏,使用的是灵力。
阔袖和一些特制的服装便可以让我们隐藏一些兵器,暗器还有丹药之内,有利于战斗。
而且身上一些披帛,彩带之类,在受伤时还可以起到一定作用。
所以,这些款式复杂,但很好看的服装,的确是这个时代应有的产物。”
“叔叔说的对!”
凯莉又有了底气:“哥哥,我就说,这些服装才是最好看的。叔叔改良的衣服看起来精简了,但是失去了一定的美观性!我们女孩子才不会喜欢呢!”
凯迪:……
“不过……”
苏寻又接话道:“凯莉,你哥哥其实说的也对。其他衣服就不说了,冬衣用的动物皮毛的确是比较残忍。若是一般用死去动物皮毛来制作衣衫可能会失去原来的柔软性。
所以人们才会想着用活的。
倘若换成羽毛,用这些羽绒来制作衣衫,就会减少一部分杀戮。
但与此同时也会有一些隐患。”
“隐患?”凯迪有些不理解:“叔叔,你说这些羽绒都是用天鹅褪毛的绒毛制作,怎么会有隐患呢?”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苏寻叹息道:“人们为了追求极致,为了追求更好的销路。他们可能就不会用天鹅自然而然褪下来的绒毛。”
“难不成?他们会把那些天鹅都害死?”凯莉追问道:“可是叔叔,那样不就得不偿失了吗?死了之后就无法再生产绒毛了呀!”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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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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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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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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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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