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个的都哭什么,晦气不晦气……”
宋仁带着儿子和两个孙子跪在地上,眼圈红肿满面泪痕。头发花白的宋远靠在床头,不高兴的训斥着儿孙。
现在的宋远早已是老态龙钟的模样,但眼神明亮面孔红润,看上去气色非常好。不过但凡通点医理,都知道这是回光返照。
“我这个岁数,死了也是喜丧,该披红挂彩喜庆一点。”宋远继续训斥,“你们这哭哭啼啼的,这不是让我走的不安详么。”
“爹说的对,是该高兴,高兴……”宋仁很想笑一笑,但泪水还是止不住,忙侧过身用袖子抹了抹。
宋仁的年纪也已经很大了,现在同样过了百岁的年纪。知道的和宋远是父子,不知道的多半当成同龄的老头。
不过宋仁的儿子不是特别老,刚刚才五十多岁。两个孙子更是年轻,二十多岁刚刚娶亲没两年,生的孩子还不会走路。
当年因为鬼怪之劫,宋远死了一个儿子。大彻大悟后放弃一切,带着家人到乡下。
之前宋家因为千年世家的仙缘,想着攀附抱大腿的人很多。开始以为是假清高,或者有什么目的。可后来发现宋家是真的避世,不愿再结交权贵壮大家族。只想本本分分过普通日子,平平安安传承香火。wWW.ΧìǔΜЬ.CǒΜ
这样的本分人家,吸引力就太低了。渐渐的没有人再登门,甚至连宋仁原本定下的婚事都黄了。再加上香灰引来的利益者,期间发生了不少事情,使得宋仁过了五十才有了老婆。包括宋仁的儿子,也是三十几岁才娶妻。而且比较短命,前两年就过世了。
世道人心,历经坎坷。到了宋大公子这第四代,宋家才算真正站稳了根脚。
“哎,你也老喽。”宋远看着宋仁,颇有些感慨,“我比你强啊,能走在儿子前面,是我这个做爹的福气。”
“爹……”宋仁眼圈又是一红。
宋大公子和弟弟都没说什么话,各自搀扶着祖父和父亲。望着宋远这个老祖宗很是伤感,但情绪明显要平静很多。
“到了现在,我才明白这根香的意义。”宋远望向不远处的供桌,哪里供着一支长香。
“仙人的缘法来的不易,但不在我走的那一千步。而是要看我宋家的子孙,这一千年里能走多少步。家族传承在于延续和底蕴,而不是一朝富贵福及子孙……”
回想从仙岛回来时的风光,宋远心态平稳了许多,也看透了许多。尤其是看着儿孙的成长,更是心有明悟。
儿子孝顺稳重,是能守家的人,但是缺少手腕和眼界。包括他自己也是一样,做不来什么大事。
如果当年还留在城里,日子肯定比现在过的好。只是多半只是当个招牌,被各方势力利用。等到价值都被榨干,是非祸福实难预料。
但是这些年大起大落,经历是是非非,见了许多经历许多。老一辈没有了蜕变成长的机会,但是经验和收获可以传给新一代。
孙子比他们两个老的出色,宋家能在一系列风波中站稳,绝对是功不可没。但可能是过于操劳的缘故,早早的便故去。好在两个曾孙子也不错,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现在宋家虽然在乡下,但已经有了几分兴盛的气象。
宋远絮絮叨叨说了很多,宋仁带着儿孙认真倾听。但说着说着就没了声音,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不是已经故去,只是单纯的累了。
宋家人越发伤感。
知道这眼睛一闭上,再睁开只怕就难了。但能这样安详的离开,倒也不是坏事。
宋仁示意家人都不要哭,让老爷子走的时候清静。正在这个时候,两个人从外面匆匆进来。
正是三娘子和赘婿常三公子。
本来早就通知他们,但是常三公子伤了脚,去看完郎中才回来。现在一瘸一拐的,由老婆搀扶着。进屋后看见宋远闭了眼,常三公子顿时大哭起来。
“老爷子啊,我来晚了啊……”常三公子甩开三娘子,就要往床上扑。
宋大宋二一人一边,直接给常三按在了那里。
“别吵!”宋仁很恼火,压低声音训斥道,“老爷子乏了,刚刚才睡下。”
常三噢了一声,连忙跪好不再吭声。
“小妹,你们做什么去了?怎么才回来?”宋大公子对这个妹夫一直不爽,但现在也不好说什么,压着气问妹妹。
“不知道是谁送来一坛酒在门前,三郎不小心踢伤了脚……”三娘子不像两个哥哥,性格颇有些唯诺,将门前之事简单说了一下。
她说的内容,当然是常三说的。
只说不知道哪来个疯汉,非要见宋老爷子,不让进后就放了一坛酒在门前。常三不小心绊到上面,一下绊伤了脚。
乍一听没什么问题,只是个偶然时间。但是宋大公子听在耳朵里,却品出了别样味道儿。
听这话里的意思,那所谓的疯汉应该是来送酒的,和常三有过争执,不让进才把酒放在门口。既然是当着面放的,又怎么会看不见。
“如果我所猜不错,应是来求香灰的苦人吧。”宋大公子不满看向常三,“你无利可图,便驱赶人家,由此起了争执。结果你吃了亏,便赌气踢人家的酒坛。”
“大哥,不是那样。那人确实古怪,否则我至少也会传个话啊……”常三知道瞒不过这个大舅哥,只得半真半假的解释。
“他没说要香灰,只说给老爷子送酒,而且还直呼其名。如此不敬尊长,我当然会生气。而且我也没说什么,只是不让他进。他就直接把个破酒坛放门口,我想搬起来没搬动,就踹了一脚……”
宋大公子只是冷笑。
这个妹夫嘴里就没几句实话,他自然不会信。但现在曾祖父病危,他懒得在这里争执追究。不过宋仁听到这番话,表情却异样起来。
“酒坛搬不动?”宋仁问,“还放在门口吗?”
“没……”三娘子小心道,“三郎拿不动,但我能拿动。而且我拿起来后,三郎也能拿了……”
听起来逻辑有些乱,宋大公子直皱眉。但是宋仁听在耳中,呼吸却急促起来。
“送酒的人长什么样子?”宋仁又问。
“长的……”常三刚想描述,可突然愣了一下,挠了挠头,“就是个普通人吧,好像是个男的,有些想不起来了……”
宋仁腾的一下站了起来,脸色难看的吓人。
“祖父,您怎么了?”宋大公子吓一跳。
“你们兄弟两个跟我出来,还有你……带我去看看那坛酒……其他人都在这跪着,看着老爷子,不许离开。”宋仁偷偷看了宋远一眼,把两个孙子和孙女婿喊到外面。
酒坛被放到了厨房,常三引着宋仁过去。
“祖父,就是这坛酒。”常三很是有些紧张。
宋仁不是没发过脾气生过气,但常三从没有见过这么难看的脸色。
“难不成是什么大人物?”常三心里犯滴咕,“当年宋家离开府城之前,的确有不少人脉。难道是那个时候认识的大人物派人送酒……呀,好香。”
宋仁打开酒坛,一股香气飘出。几人都是一阵摇晃,似乎这味道就要让他们醉倒。宋仁手疾眼快,又将酒坛封上,几人才缓过来。
“祖父,这酒好香……”宋大公子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酒?”
“我不知道是什么酒,但肯定不会是人间酒……”宋仁表情难看,“如果没有猜错,来送酒的人,只怕是蓬来那一位……”
众人都是一惊。
“不会吧?”常三整个人都哆嗦起来,“您,您是说,那人……是……是……仙……”
“你把过程说清楚!”宋仁对常三道,“一点细节都不能错!”
“是……”常三是真的怕了,这次没有敢再掺杂水分,把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我,我也没想到啊……而且,而我也没说什么……”
“你确实是没说什么,只是没有让那一位进门。”宋仁彻底能确定了,“让人记不住相貌,甚至都忘记男女。你常三公子也算是有眼力的,如会连一个人都记不住吗?”
“混账!”
宋大公子一脚把常三踹倒,二公子更是直接抄起厨房门口的一根木棒。
如果这种事发生在别人家里,或许还有些不确定。可是在宋家,没有万分之一的侥幸。就连常三自己,都说不出狡辩的话。
“算了,打死他又有什么用。”宋仁劝住两个孙子,叹了口气,“这件事,一定不能让老爷子知道。否则的话,他……”
宋大公子和弟弟同时点头。
如果让宋远知道,不是马上气死,就死不瞑目。
常三跪在地上看似在忏悔,可眼睛一直偷瞟着那一坛酒。
“香灰只能换些银钱,偷拿些出去也是小利。可是这一坛酒,却是仙酒啊。如果送给贵人,那我……”
常三已经不想在宋家继续待着了。
经过今天这件事,就算宋远宋仁都死了,他也不可能再染指香灰,将其做成生意。可是那坛酒不一样,绝对是价值连城的宝贝。而且这事要做就是现在,决不能拖太久。
现在老头子马上要死,宋家人精力受牵扯。等再过一段时间,再想下手就完了。
“送去京城……不行,那边水太深,拿不到多少好处……我记得表舅在惠州,在惠王府当差。听说惠王爷极好美食美酒,如果将这酒送给他老人家……”
常三公子脑子很好使,转的也非常快,很快就有了定计。
偷酒,去惠州。
……
庆有世家,传千载。先祖云,道德传家,十代以上,耕读传家次之,诗书传家又次之,富贵传家,不过三代。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青洲志·庆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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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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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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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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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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