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个城镇村寨连在一起,这便是十三坞的由来。
一户农家的院子里,两个老人在纳凉。一名老汉,一名老妇。
从装扮上看就是两个普通的农人,可这两人却有着元神一转的实力。在如今的地圣乾洲,属于站在顶端的存在。
他们更有着传奇的故事,躲过两次灾劫的大气运。
“师妹,听说了吗?”
“嗯。”
“我们怎么办?”
“等死。”
与白鹤门那两个老道一样,他们是当年浩劫中的幸存者。只是后来的境遇,并不比那两位好。
两个道士回到白鹤门,至少过了十几年的舒心日子。可他们两个打从一开始,就没有一天舒心过。
东奔西走筹划重建烈剑山庄,刚刚攒下点家底任书奎就回来了。不但元神二转实力超群,还号称是蓬莱之主的传人。
才被蓬莱吓破胆的两人虽然半信半疑,但也没敢提出什么质疑,稀里糊涂的当了跟班。等到感觉不对劲的时候,任书奎已经成了气候。
招募了一大圈江湖败类,放着烈剑山庄不管,打下了邀月宫做宫主,倒行逆施残暴成性。因为实力察觉及过于怯懦,两个人敢怒不敢言。前段时间被派到十三坞,监视刘坚的动向。
虽然这个差事看似不怎样,但两人本来是挺喜欢的。只要能离任书奎那个疯子远点,在这里当个老农种种田似乎也不错。
可随着连串的消息传来,这日子也没法过了。
他们和白鹤门那俩老道不一样,消息是一点不闭塞。打从听到第一个消息起,就没有一天睡踏实过。
其他人还在核实仙迹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得出了最终结论。
蓬莱之主来了。
两人第一反应就是跑,可发现根本没地方去。
回任书奎身边,那是绝对作死。想去其他地方,也难保证蓬莱之主不会找到。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日子过的是胆战心惊。
“师妹,要不然咱们还是跑吧。”老人道,“按照之前的消息,那位似乎只去七大派。咱们只要离开十三坞,应该就是安全的。”
“如果那位真动杀意,跑哪都一样。”老妇摇头。“别忘了,当年咱们在乾洲,和那位搁着不知多远。结果……”
“那就真等死啊……”老人颓废。
“那还能怎样。”老妇叹道,“老祖宗当年对那位出剑,现在任书奎又冒充那位传人。他们都是烈剑山庄的人,咱俩也是烈剑山庄的人。别人能够宽恕,咱们两个怎么可能。”
“烈剑山庄……我怎么就……唉,不对。”老人想了想,道,“庄主不是回来了吗?还和那位在一起。如果因为门派关系,这说不通啊。”
“咱们和庄主不是一回事。”老妇道,“庄主这些年都不在,前不久又打上邀月宫被抓。咱们和任书奎混在一起,那会又刚好不在,怎么摘都摘不清。”
“真是倒霉……”老人咬了咬,“不如回去和他拼了,和庄主一起死,死也死的壮烈。”
“别冲动,还有机会。”老妇道,“那个匣子,你还记得吧?”
“怎么不记得。”老人下意识的看向屋里。
墙脚的桌柜上,摆放着一个看似不起眼的木匣子。但是他们两个却知道,那个匣子不简单。
他们尝试过打开,结果连一个缝都撬不起来。匣子本身也看不出什么玄机,就是单纯的无法打开。两个元神一转的武者,竟然拿一个木匣子没办法。
老人道:“任书奎专门送来,让咱们两个保护好。说一旦有了危险,就带着这匣子躲起来。他对你我是信任,可就是这个信任,才是真的坑人。”
“师兄,你怎么还不懂。正是有那个匣子,才不能去拼命。”老妇道,“既然匣子对任书奎重要,那咱们就交给那一位。即便还是不宽恕,咱们也算是做了件对的事。”
老人恍然点头。“是啊,也就这件事能做了。”
……
“到家了……”
站在村寨的外面,侯震颇有些激动。xǐυmь.℃òm
在青洲的时候人人都想着回家,但侯震是思乡情最重的一个。
一个是他的年纪最大,很怕会客死他乡。另外便是十三坞的情况和其他门派不同,说是帮派倒不如说同乡同宗更贴切。
当然,激动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他终于不再孤独了。
之前几个掌门跟着苏青的马车,一路上有说有笑的算是游山玩水。给蓬莱之主做跟班,不存在丢人的问题。
只是这一家家过去,人是越来越少。离开白鹤门前没意识到,后来才发现就剩他老头一个。
跟在马车后面走,他这种修为肯定不至于累,可孤独感实在太强。最可气的是那只大黑狗还趴在车上摇尾巴,走一路是憋屈一路,想找人吐个槽都难。
理论上可以和苏青说话,但是侯震自认为没那个资格。
跟在后面走已经是运气了,还凑过和蓬莱之主聊天说话?
那得多大脸。
不过现在到了家门口,侯震觉得应该能说两句了。
作为主人,招待客人是最基本的。
“仙君。”侯老当家鼓足勇气快走了几步,跟到马车便是赔笑。“您看,这就是十三坞了。”
“嗯。”苏青打量四周。
见苏青似有兴趣,侯震胆子也大了起来。
“十三个城寨相互依存,彼此之间沾亲带故。有着悠久的传统,住着的人非常团结。名义上是四十万帮众,实际上关联的人数更多。每一个城寨都有当家人,最德高望重的担任大当家。”
侯震挺了挺身体,故作随意道:“侯氏是十三坞的头号大姓,我年纪最长威望最高,所以才当了许多年的大当家。上上下下,就没有人不尊重我的……”
“老头,站住!!”话音未落,就被几个半大孩子拦住。手里拿着木棍木刀,一个个凶巴巴的模样。“你们是哪来的?不知道这是十三坞吗?怎敢乱闯!”
侯震的脸一阵白一阵红,可又不好发火。
这里民风彪悍,生性好斗,极为排外。不会阻拦陌生人进入,但也不可能对人客气。从这些孩子的表现来看,这些年来好像没什么改变。
“去检查一下,看他们是不是奸细!”领头的孩子发出命令,一个瘦小男孩被推了出来。
“我,我不去行不行……”男孩有些害怕。
“不行!”领头的孩子很生气。“你是十三坞的男人,怎么能这么胆小。”
瘦小男孩看了一眼侯震,小声道:“这个老爷爷挺和气的,应该不是坏人。就算坏人,让大人们来就好了,我们……”
“废物!”领头的男孩失去耐心,一脚把瘦弱男孩踹了个跟头。男孩挎包里滚出来许多石头,散落了一地。有一块滚的很远,落在马车旁边。
“小兔崽子。”侯震喝骂了一声。“你年龄比他大,怎可欺凌弱小!”
领头的男孩吓了一跳,随后又恼怒起来,举着木刀指向侯震。“有什么资格说我,你比我大,你也是欺凌弱小,我喊我爹来打你。”
“嘿,臭小子。”侯震顺手夺过木刀,冲那小子屁股就抽了一刀背。“老夫这是教育你们这些兔崽子,能是一回事吗?把你爹娘都喊来,老夫也是一样揍!”
咔咔两声,木刀捏成木屑,指缝溜掉。眼睛凶狠的瞪向男孩,向前进了半步。
十三坞大当家乃是一方枭雄,这气场哪是小孩子能承受。
小孩子们愣了下,哇的一下就跑掉了。
苏青下了马车,捡起瘦男孩掉落的石头。
“灵石。”
……
数童于村口嬉戏,壮者欺幼。长者见,谆谆劝诫,童聆听顿悟。拜谢教诲,携手归家。
《乾洲梦华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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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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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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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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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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