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到七零,我娶了个古代媳妇>第17章 媳妇的绣技神乎其技
  朱楠武背着箩筐回到家,看到的是自己刚领证的新媳妇,坐在堂屋门前聚精会神的在做绣活的恬静画面。

  秀美端庄的少女,唇角嗪着温婉恬淡的笑容,一双纤纤玉手十根手指飞舞,穿针引线,如蝴蝶穿花一般灵巧快速。一个个精致华美的图样,缓缓在那看上去很是普通的布料之上浮现成形。

  淡淡的金色落日余晖,斜斜的洒落在堂屋前的少女身上,给她附上了一层暖暖的色彩。

  此刻的她认真而专注,一双美目明亮清澈,两个乌黑的辫子随意的搭在身前,唯美而又宁静

  朱楠武怕惊扰到她打破这副美好的画面,同时也是担心高雪瑶如果突然受到惊吓,会不小心被针扎到。

  他故意放轻脚步和呼吸,走到近前,这才看清,自己媳妇身旁已经摆放着好几块完成的手帕。上面有的绣着向阳怒放的葵花,有的画着清翠苍劲的松柏,有的是接天莲叶无穷碧的荷花,,,

  每一块手帕之上的图样都是绣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

  即便是朱楠武这个没什么审美眼光,更不懂刺绣的直男来看,这些绣帕绣的都是相当的好,绣技更是了得。

  因为那些手帕真的是很好看,绣在上面的荷花,松柏都像是真的一般。

  对美好事物的欣赏是共通的,好不好看是个有正常美丑观的人都能分辨。

  又绣好了一件,高雪瑶将其放好,准备如之前一般起来走走,舒展一下久坐的身体,同时也让眼睛放松放松。琇書蛧

  实际上这已经是她绣的第十个帕子。

  吃过午饭,朱楠武离开家后,高雪瑶也没闲着。

  不仅朱楠武在考虑生计问题,同样身为这个家里一员的高雪瑶也在思考着如何赚钱。

  他们的家实在太穷了,虽然高雪瑶也不是不能吃苦,但自己明明有能力去赚钱过好日子,干嘛非得去受那份罪。

  原身虽然被人视作资本家的大小姐,外人都以为她很有钱,实际上高雪瑶在重生到来后,就发现原身还真没留下多少钱。

  从记忆中得知,原身刚下乡时,身上确实带着不少的钱和票。但原身身体娇弱无法适应繁重的农活劳动。

  干不了农活,就挣不到工分,没有工分,就分不到粮食。

  这就陷入了一个死循环。

  为了活着,原身就只能用钱和票去买粮食。

  而且原身以前过的都是好日子,自小就没吃过苦,那些粗粮,杂粮窝窝头之类的她根本吃不下去。可谓是货真价实的娇小姐!

  所以,原身基本上买的也都是很贵的细粮,比如鸡蛋,大米,白面这些好东西。

  这般的大手大脚,再多的钱和票恐怕也不够花的,可以想象久而久之,又还能剩下多少!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吃喝拉撒,只要是活着,就离不开钱。

  至于说,赚钱是男人的事这种想法,高雪瑶可没有。她可不是那种只能靠着男人供养的娇弱菟丝花!

  她有能力,也有手段,自然也想为自己新组建的小家出一份力。

  而在这个计划经济的特殊年代,赚钱的渠道并不多,其中最主要的有两个;要么去下地干农活挣工分,要么就成为工人到工厂上班。

  但很明显,这两种都不适合高雪瑶。身娇体弱的她适应不了高强度的农活劳动,出身不好的她也无法成为工厂的正式员工。

  好在条条大路通罗马,虽说这个时期赚钱的主要渠道是那两个,但却并非只有那两种。

  比如做一些手工活计,去卖给供销社这些国营单位。

  上午去镇上领完证,逛供销社时,高雪瑶就在供销社当中看到有卖手帕这类绣品的。

  高雪瑶还特地询问了,供销社的确也收这类绣品。

  自然而然的,她就想到了绣手帕去赚钱。

  高雪瑶对自己的绣技还是蛮有信心的。前世身为丞相之女,真正的高门世家千金小姐,琴棋书画,女红刺绣这些都是必备的基础技能。

  而且以她前世的身份,教她的那些人也都是各个领域的宗师大拿。加上高雪瑶本就聪慧,也好学,无论是琴棋书画,还是女红刺绣,造诣都不低。

  可以毫不夸张额说,以她的绣技水平,绣个手帕荷包,到供销社去买还是绰绰有余的。

  于是,在朱楠武下午出门后,她就利用原身留下的针线开始绣起了手帕。

  顺带一提,出身传统富贵之家的原身也会刺绣,技艺还算不错。她自己穿的用的,不少都是自己做的。

  所以原身留下的针线布料等都还算齐全,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那些东西的品质都不算好。

  不过,高雪瑶有自信,以自己的绣技,即便针线布料品质不高,她也能凭借自身的高超技艺,做出好的绣品。

  真正的大师,就要能做到化腐朽为神奇!

  高雪瑶刚绣好一条手帕,正在放松身体,突然像是若有所感,霍得转身向后望去。

  然后就看到一个身形高大,面容只算周正的男人,不知何时站在了她的身后,正一脸淡笑的看着她。

  不是她刚领证不久的丈夫朱楠武,又是谁。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又或是对自己的丈夫有滤镜,高雪瑶总觉得自己这个丈夫好像比初见之时更好看,更吸引人了。

  高雪瑶并没有因朱楠武不声不响出现在身后,差点被吓到而生气,而是很自然的轻柔一笑对着朱楠武道;“你回来了,什么时候到家的?”

  “刚回来不久,见你在忙就没打扰。”朱楠武有些不好意思的歉然一笑;“没吓到你吗?”

  “没。”高雪瑶轻轻摇头。

  “那就好。”朱楠武笑笑,随后目光落在了那些手帕之上;“没想到你还会刺绣,这些绣的可真漂亮。”

  高雪瑶看了眼正在盯着那些手帕看的朱楠武,丝毫不慌,神情自若的缓缓说道;“以前跟外婆学的,我跟你说过,我外婆家是比较传统的家族,刺绣女红都是女子要学的基础技能。”

  朱楠武微微颔首,他也的确有所耳闻,特别是在民国时期,一些比较传统的家庭,培养子女还都是按照古时候的那一套。

  朱楠武收回看向那些手帕的目光,有些好奇的看着高雪瑶;“对了,你绣这么多的手帕做什么?好像一个人用不了这么多吧?”

  “我在供销社里看到有收手帕的,就想着绣一些拿去卖。”高雪瑶扫了一眼自己一个下午的成果,莞尔一笑,有些期待的看向朱楠武问道;“你觉得怎么样?”

  朱楠武目光一闪,略作思考后,才回道;“可以是可以,虽然禁止个人私下里进行交易买卖,但卖给供销社应该问题不大。以你绣出来的那些手帕的品质,供销社应该不会不收。”

  说道这里,他稍微停顿了片刻,略作迟疑后这才继续说道;“只是有一个问题,供销社收东西,往往会把价格压得很低。虽然我不懂刺绣,但也能看得出你绣的那些手帕品质很高,如果遇到识货的正常收买,价格应该不会低。”

  “但要是买给供销社,恐怕也就和那些普通绣帕差不多的价格,顶多高一些。”朱楠武说到这里,也有些无奈,大环境如此,不是人力能改变的;“你最好要做好心理准备,免得心里落差太大。”

  “这样啊!”高雪瑶轻轻颔首,美目之中略过些许失望。她原本的确是对那些手帕抱有不低的期望,毕竟她对自己的刺绣技艺很有信心。

  换做前世,她随便一件绣品,都是价值千金,而反观现在,,,

  只能无奈的感慨一句时过境迁,此一时彼一时了。

  高雪瑶最擅长的就是适应环境,审时度势。所以她也没纠结太久,片刻之后,便整理好了情绪,微微一笑;“没关系,我还是想要卖给供销社试试。”

  价格低就低吧,能卖一点钱,总比买不到一分钱好吧。以她现如今的处境和条件,也没资格要求那么多了。

  既然活着,就需要学着适应周遭环境。

  朱楠武目光快速闪动,一幅陷入思索的模样,片刻之后,他似是做出了什么决定,看向高雪瑶缓缓说道;“这样吧,你把一半的手帕交给我来处理,另一半你拿去供销社试试。”

  闻听此言,高雪瑶先是一愣,然后有些狐疑的看向朱楠武;难道他有什么更好的渠道去卖手帕不成?

  突然,高雪瑶脑海灵光一闪。她从原身的记忆当中,还真找到了一个或许能更好售卖手帕的地方。

  黑市!

  那是一种不被官方承认,由个人组织的私下里的交易买卖场所。

  原身虽然有所耳闻,但因为胆怯从来没去过黑市。

  她所知道一些黑市信息,也都是道听途说来的。据说黑市当中什么都有,只要你有钱,什么都能买到。同样的,只要你有好东西,也不愁卖不出好价格。

  这年头,要说哪里能买卖东西,价格比供销社的还要高,那肯定就是黑市了。

  高雪瑶蹙着秀眉,有些担忧的开口道;“会不会太麻烦,危不危险?”

  虽然没有明说,但高雪瑶的话语中已经暗示,她猜出了朱楠武打算要去卖手帕的地方就是黑市。

  “没事,我今天打了不少野鸡野兔,放在了山上,明天本来就打算去镇上的黑市一趟。带上那些手帕也就是顺手而已。”朱楠武摆摆手,混不在意;“放心,很多人都去过黑市换东西,就连上面的人也都知道黑市的存在,但为了能过的好一点,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有事的。”

  听到朱楠武这么说了,高雪瑶也就没再说什么,嘱咐了一句;“一切多加小心。”

  “我知道,安心,就算真的遇到治安队巡查,我也能脱身。”朱楠武自信一笑;“你忘了我的脚力有多快了。”

  紧接着,朱楠武话锋一转跳过这个话题;“打的那些野鸡野兔数量有些多,全带下山来太打眼,就藏在了山上明早再去拿。”

  空间暂时还不能暴露,朱楠武自然要编一个合理的理由来解释那些猎物的去向。

  “不过,我带回了最肥的一只野鸡和野兔。”朱楠武炫耀似的将放在箩筐中的野鸡野兔拿了出来,在高雪瑶面前晃了晃;“正好也捡了不少板栗,今晚我们就做板栗烧鸡,如何?”

  高雪瑶看着那肥硕的野鸡野兔,还有箩筐里的板栗,苹果葡萄,不禁露出幸福满足的笑;“好。”

  按理说,前世她身为丞相之女,什么样的珍禽异兽,奇珍异果没吃过。

  但不知道为什么,看到眼前男人带回来的那些看起来并不是多么珍贵的东西,反而在心里涌现出以前从未有过的幸福甜蜜和满足。

  或许因为那个男人是自己的丈夫,也或许是因为那些东西是自己的丈夫费尽心力,亲自为她弄来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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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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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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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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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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