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初夏斜睇他一眼,“要不然你能跟在我后面?”
“你……”小兔子气鼓鼓的瞪了她一眼。
见到老憨驼时,他与胖哥简直就是两个极端,胖哥又白又胖又嫩,二十八像十三四;老憨驼明明才三十六岁,又黑又瘦,说六十三岁都有人信。
沈初夏举头望了一会儿天,老天爷这是捉弄她?给她开玩笑?
腹诽归腹诽,既然来了,沈初夏肯定要试试是不是京城通了,她微微一笑,淡然坐到他对面,巷子两面墙遮挡了所有阳光,长长的巷子,阴暗潮湿,跟终年见不到太阳的山阴之地一样,令人不自觉遍生寒意。
“方罗街口,有多少家食肆、几个杂货铺,有几拔碰瓷的?”她问。
“你知道?”老憨驼不答反问。
“能同时坐三十人以上的三家,能同时坐十人以上的七家,门口摆凳子的十三家,还有常流动小贩四到五个,五个杂货铺,大碰没有,他们看不上方罗街,小碰,类似小兔子这样的固定有五六个,临时起意的三五个,你看我回答的还对吗?”
作为现代高级策划师,捕捉市场动态,是沈初夏的必修课之一,再加上她天生过目不忘,几天街可不是白逛的。
沈、元两家跟着沈初夏出来的孩子,站在后面听到她说这些,个个惊得目瞪口呆,她……什么时候知道这么多东西?
小兔子啧啧嘴,果然是干大事的,这才几天,方罗街已经被她摸的透儿精。
老憨驼眉尾扬起,“既然小娘子什么都知道还来找我干什么。”
沈初夏眯眼笑,摆摆手,“一些皮毛,与驼叔知道的相差甚远,还请驼叔相帮。”
“付得起多少钱?”老憨驼黑瘦的脸没什么表情。
对面小娘子看着年纪小,道行却不浅,抛砖引玉玩的倍溜,老憨驼不把她当小孩子玩过家家了,眸光微凝,注意她的一举一动,暗暗把控局面。Χiυmъ.cοΜ
沈初夏转头:“韶安,带大家出去,我有话对驼叔讲。”
“啊……”元韶安正想听老憨驼帮不帮呢,居然叫他带人出去,而且,慌忙之中,他一点也没有意识到,平时,大表妹叫他大表哥,一有事,直呼他名字。
这个细节,沈得志注意到了,上次逃跑,他发现大堂妹就是这样叫他们,他觉得很奇怪,带着疑问,跟韶安把弟弟妹妹们都带了出来,包括小兔子与胖哥。
巷子里安静的只听到穿堂风。
“帮你一起报仇算报酬,怎么样?”
“我没跟任何说过此事,你是如何知道的。”老憨驼波澜不惊的瘦脸露出一丝惊讶,更多的是紧惕。
“猜的。”沈初夏说的风轻云淡。
老憨驼显然不信,目光紧紧盯着她,似要把她看透。
“真的。”
要想与长期合作的人建立彼此信任的关系,坦诚,是最好的第一印象。
沈初夏开诚布公:“见到你之后,我打量了你,岁月吹皱了你的皮肤,却没有打败你的眼眸,它仍旧年轻且坚毅,一个形容落拓至此的人,还有这样的眼神,说明什么,说明人生有明确目标,一般人有目标,不可能流落到连乞丐都不如,那只能说明一点,你的目标跟仇恨有关,我说的对吗?驼叔。”
老憨驼默认了。
“长年累月住在这样阴暗潮湿的地方。”沈初夏朝长长的巷子看了看,“你一直找不到报仇的突破口,是吧,驼叔?”
老憨驼坐在墙角,一身褴褛,又脏又臭,苍蝇蚊虫乱飞,他的头就差垂到地面。
沈初夏明白,他的心情极不平静。
四月末,天气越来越热,坐在这里,却寒意渗人,留给沈初夏的时间不多了,大街上到处都在说摄政王殿下要回京了。
在他回京之前,她要亲口听到他便宜爹说出有没有勾结乱臣贼子,一旦有,她要赶紧带着沈家人逃亡。
仿佛很久,亦好像极短,老憨驼做出了决定,“可以。”
沈初夏悄悄松口气,“那咱们开始吧。”
“现在?”老憨驼没想到这女小娘这么急。
“时间不等人。”沈初夏马上问,“我想知道大理寺狱吏住在什么地方,他们是分散住,还是衙门专门有拔的地方住,谁手中有权限能让家属进去探监……”
等沈初夏出巷子,天色都快黑了,他们连忙朝家跑,这一次,沈小秋跑不动,胖哥直接背她跑,明明很胖,跑起来却很轻盈。
果然值十文。
元韶安一边跑一边忍不住问,“夏儿,你身上的铜子还够我们吃几天?”沈元两家,一共九个孩子,嘴可不少,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再不赚钱,真要喝西北风了。
“放心,我心里有成算了。”
“要去干一票了?”小兔子忍不住欢呼。
“不是。”
“那是什么?”小兔子又急了,“会打架的,京城通都有了,你还不出手等到什么时候?”
“我又不干碰瓷。”
“啊……”不仅小兔子惊讶,所有跟着沈初夏的丫头小子都奇怪。
“那你天天出来转来转去转什么?”元韶安第一个问出口。
“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小生意做。”
“大姐——”沈小秋第一个惊叫,“我都告诉你了,沈元两家都不许做生意。”
“那京城有田种吗?”沈初夏反问。
众人默。
讹来的钱眼见一天一天变少,沈初夏不可能不急,她想好了,先让舅舅开个早饭小摊,卖简单成本低的杂粮煎饼。
为何不是她自己做,一是她先要打听清便宜爹的情况,二是舅舅最近出去打听事情,并没有达到她想要的效果,还是先让舅舅做小生意,看看能不能混张嘴。
沈初夏与沈柄堂说做生意时,他既没打听到消息,又把二百多文花得差不多了,正纠结不知该如何是好,听到做小生意想也不想就答应了。
“舅不觉得做小生意丢脸?”
沈元两家都是乡下耕读之家,读书人有个通病,那就是不耻做小生意,认为那都是铜臭。
元柄堂苦笑,“没田没房,吃了上顿没下顿,那还顾得了祖宗家法,可生意再小也要本钱,你……那钱不是用来救你爹的吗?”
他没本事帮忙跑腿,还要花人家的钱,真心说不过去。
沈初夏就知道他会这么说,“放心,我已经打听到摄政王得力手下的小舅子的干娘了,正托人找关系,看能不能在月底探监时一起混进去。”
“真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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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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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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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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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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