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春光锦笔趣>第31章 谢礼
  季翀微叹。

  韦大人心疼,“殿下——”

  “他现在什么官职?”

  “回殿下,还是九品校尉。”

  “给他升两级。”

  “是,殿下。”

  木通小心翼翼上前,倒了一杯茶水,轻声道,“枳实去打听了,是沈小娘子掀出的风浪。”

  她?季翀勾嘴,凉薄眼中透出丝丝笑意。

  “殿下,沈小娘子为了他爹,这马屁可真会拍,竟拍到十年前了。”

  那会儿,殿下才十八岁,少年意气,挥斥方遵,坚守边疆,战无不胜,没想到竟被京城那些老家伙骂作杀人如麻。

  要是十年前就遇到沈小娘子是不是殿下就不会蒙受不白之冤了?

  黄大力做梦没想到连升两级,连忙去感谢老大,老大哼一声,“别谢我,要谢就谢你老娘会酿酒。”

  他听不懂老大什么意思,“我老娘酿的酒,老大你也经常喝呀。”

  “你的意思怪我没给你升职?”

  “没没,绝对没有。”从军十几年,黄大力但凡会钻营,也不至于混成九品校尉,老大冷嘲热讽,他算是听出来了,没精打彩回家。

  “娘,这个月俸禄。”一两银子甩给老娘,明明二两,要被克扣一半,他哀声叹气坐到堂屋主位。

  黄老二奇怪,“大哥,我可听人说了,你连升二级,成了八品宣节校尉,以后俸禄就是五两、谷粮五斗了,怎么还不高兴?难道没升职,是误传?”

  “没误传,是真的。”

  “那你咋不高兴?”

  当差之事,黄大力不想跟家里人多讲。

  黄老二也不管大哥什么心情,高兴的把他不在家的事讲了一通,“大哥,你说我们是不是遇到贵人了?”

  黄大力惊讶的问:“你的意思是,那小郎君不仅帮卖了酒,还得了二十多两银子?”

  黄老二点头。

  老天爷,这可是他一年不克扣的俸禄。

  “大哥,咱这酒卖的可轰轰烈烈了,估计都传到摄政王耳朵里了。”

  黄老二现在算是明白了,那沈小郎君为何与他们磕牙闲聊,原来是为了打听摄政王的故事,然后通过故事把酒卖出去。琇書蛧

  怎么他就没想到呢?

  “等等,你刚才说什么?”

  “传到摄政王耳朵里呀?”

  黄大力突然明白自己为何升职了,原来还真跟老娘酿的酒有关。

  “快快,告诉我,那小郎君家在哪里,我要去感谢他。”

  “大哥,咱们家现在卖酒单子都接不过来,你是该去好好谢谢小郎君,咱娘礼品都买好了,就等你这个当家人提谢礼上门哩。”

  古代六月,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沈初夏窝在家里,坐在走廊里,等穿堂风吹,小日子怡然,挺不错的。

  沈元氏不仅自己当家做主,还有丫头使唤,整个人比以前开朗了很多,对孩子们的态度也温和了很多,对庶子沈明熙更好。

  “娘,你干嘛对他这么好?”沈初夏就不明白了,正妻一般不都是恨小妾,连带着也恨小妾生的孩子吗?

  沈元氏看了眼糯米团似的庶子,“他是你爹的心头肉,我对他好,就是对你爹好。”

  这也能爱乌及屋?沈初夏抽抽嘴角,世上为何那么多渣男,原来都是女人捧出来的,算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她管不着。

  沈明熙粘在沈初夏身边,听到沈元氏的话,朝沈初夏做了个鬼脸,“大娘就是对我好,气死你。”

  沈初夏又不是真的十五六,也不是真的沈初夏,当然懂得孩子都是无辜的,她能客观的面对他,不见得别人能,既然最不能接受的沈元氏都接受了,她就不再杞人忧天了。

  这小家伙聪明的很,知道这会讨不到好:“我找祖父练字去。”

  说到练字,还真是怪了,一群孩子,大大小小,竟然就属沈明熙最好,不但如此,背诵古文诗辞,也是过目不忘,比她小时候有过之而无不及。

  客观来讲,称他一声神童,还真不为过,难道这就是养在沈锦霖身边的缘故?

  吹风,打瞌睡,真惬意。

  忽然,门口传来吵闹声,不一会儿元思安跑进来,“大表姐,有人找。”

  沈初夏从瞌睡中醒来,“谁?”

  元思安兴奋的叫道,“不认识,不过他说姓黄,还带了很多礼物。”

  沈初夏明白是谁了,“小秋,把爷爷请出来。”

  “是,姐姐。”小秋高兴的去书房叫人。

  沈初夏迎到门口。

  “你就是沈小郎君?”

  她点头,“你是……”黄家只有在军营的大郎没有见过,估计是他。

  “我是黄家大郎,特来感谢小郎君卖酒之义。”

  “黄大哥客气了。”

  沈初夏把人引进正堂,让沈老爷子招待。

  以前在乡下,沈家是富绅,几乎每天都有人来拜访,来京城这么多天,门可罗雀,没想到终于有访客上门。

  “坐,请坐。”沈老爷子找到了流亡前的感觉。

  “沈老爷太客气了。”

  黄大力上来就把沈初夏大夸一顿,夸得沈老爷子心花怒放,子孙争气,那叫一个脸上有光哟!

  二人寒喧。

  沈初夏只管点头、微笑。

  不一会儿,元思安躲在门外侧朝她招手。

  她反正无聊,见二人聊得正欢,轻手轻脚到门外,“什么事?”

  “大表姐,又有人找你。”

  “问谁了吗?”

  元思安满眼亮光,“那个侍卫带刀,好神气。”

  “问是谁吗?”沈初夏隐约觉得是谁,可又不敢相信。

  “他说姓季的贵人找。”

  沈初夏双眉抬得很高,朝正堂看了眼,这个是来感谢的,那门外这个呢?秋后算账?难道马屁拍到马蹄上了,竟让他亲自跑来问罪?

  沈初夏下意识整理头发衣裳,“思安,跟我爷讲一下,我出去一下。”

  “那你带胖哥还是木槿?”

  “木槿。”带胖哥,她又不想死。

  城南民居巷子都很窄,摄政王即便驾了一辆低调普通的马车也通不过,等在巷子口,有好奇的都被侍卫拦走。

  巷子口有两棵参天大树,挡住了热烈阳光,风从巷子深处一路吹过来,带着花香,沁人心脾,等待中,蝉鸣、孩童追嘻声竟也不显得吵闹。

  季翀的心在这一刻竟显得特别宁静。

  轻轻哒声,由远而近,他竟听出是她的脚步声,下意识挑帘望过去。

  炎炎夏日,透过阳光,穿过风儿,四目在空中相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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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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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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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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