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大魏朝一个月之内不得有开市嫁娶之事,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风月场所欢娱,一时之间,整个京城安静下来。
普通老百姓也没心情嫁娶开市,更没闲钱进入风月场所,个个在家里整修被战火毁坏的房屋,那些没有伤亡的家庭能在战火中安然存活下来已是万幸。
沈元氏等人因受小国舅庇护,没受伤,可榆林巷因为是摄政王的别院,毁坏的挺严重,不得不重新修缮。
沈元氏听到夫君即将回来的消息整个人跟活过来似的,“夏儿啊,这里到底不是我们自己的房子,咱们还是把你爹以前住的房子买回来,这里还是还给殿下吧。”
这几天沈初夏也在想这事,一直犹豫,听到她娘这样说,跟有人给她下决心一样,点头,“行,不过娘,以前的房子可是有小妾住过的,你确定要重新买下来?”
一听到小妾,沈元氏浑身不得劲,“那就……”
“咱们重新买个小院。”
从候府回来,沈元氏一直不得劲,听到女儿拿的主意,她想想同意了。
由于战火,生意不景气,卖小院的还真有,沈初夏没费什么劲买了个二进二出的小院子,就在院子收拾好的第二天,沈锦霖从衡南回来了。
一见到夫君,沈元氏委屈的跟孩子似,“他爹……”一头扑到他怀里,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
“好了好了,一切都好了,别哭了秀娥,别哭了,以后我都在。”沈锦霖温声柔语的哄着妻子,目光却时不时扫向庶子沈明熙。
一心二用。
沈初夏看不下去,很想提醒他,你还有两个儿子回老家考秀才了,不要一门心思都在小儿子身上。
实际行动却是,她带着几个碍眼的出了房间,“走,我带你们去厨房给爹准备好吃,给他接风洗尘。”
见到老爹回来,焉了几天的沈明熙也跟活过来一样,蹦蹦跳跳的问,“沈初夏你准备做什么好吃的?”
“姐都不叫,没大没小。”
“我以为你是个特别的姐姐,没想到也这么迂腐。”沈明熙一脸嫌弃,萌萌的大眼翻白。
“这跟特别不特别有什么关系,难道我不是你姐?”
沈明熙瘪嘴,“是是是,沈大姐。”
又沈大姐了,咋听着跟傻大姐似的,沈初夏最近心情不好,没劲跟他斗嘴,白了他眼,进了厨房,准备和厨娘一起做几道硬菜。
由于木通说了沈锦霖大概回来的日期,又加上买了新居,厨房里还真备了不少好食材,可惜在现代时,沈初夏没做过什么菜,并不太懂做菜,最后,还是厨娘上阵,做了几道汴京名菜,有黄焖鱼翅、水晶肘子、抓炒鱼片、酱肉丝、炸酥肉还有鲤鱼焙面,最后一道清汤鲍鱼。
几道菜,厨娘做的十分用心,黄焖鱼翅用色泽金黄、汤味醇厚、香气扑鼻的浓汤做出来的香鲜怡人,咸甜适口。
水晶肘子,沈初夏在现代吃过,也是一道名菜,猪肘营养,含有大量的胶原蛋白质,经过多道工序烹制而成的水晶肘子,晶莹透明,肘肉透烂,肥而不腻,清爽适口,最宜夏季食用,三月吃也不错。
抓炒鱼片菜色泽金黄,外脆里嫩,明油亮芡,入口香脆,外挂粘汁,无骨无刺,有酸、甜、咸、鲜之味,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
鲤鱼焙面是汴京传统名菜,由糖醋熘鱼和焙龙须面两道名菜配制而成。其特点是色泽枣红,软嫩鲜香;焙面细如发丝,蓬松酥脆。
鲤鱼焙面选料严格,制作精细。鱼肉味纯正,鲜美肥嫩。还有两道平时经常吃的酱肉丝、炸酥肉,味道当然也不错,最后一道是清汤鲍鱼。
鲍鱼难得,平常人家一般吃不到,这个是小国舅刘卫显送过来的,沈家人不收,他非要留下,那就吃呗。
考虑到沈锦霖路途劳累,胃口不佳,最后鲍鱼做了清汤。
虽说是清汤,可工序也不是一般的简单,鲍鱼切片,青豆、火腿片为配,放入海碗中,用兑入作料的上好清汤冲入碗内温炖而成,此菜靠清汤氽制,汤清味醇,鲍鱼鲜嫩,极其爽口而又回味悠长。
从最后沈锦霖饕鬄的神情里可以看出一二,这菜非常对他味口,“咱们家的小日子还不错。”
沈初夏老不客气的说道,“要是爹的俸禄给娘,估计伙食还要好。”
沈锦霖老脸一红,“等会我就把大半年的俸禄都给你娘。”
“……”这下轮到沈初夏不好意思了。
沈明熙瞪了眼她,天真的问,“爹,那你出门在外不用银子吗?”
“住在官衙里不需要什么花销,银子基本上都带回来了。”
不会吧,沈锦霖竟是个居家好宅男?沈初夏对他不了解,没相信他的话,目光扫过伺候沈明熙吃饭的青鸾停了下来。
不动声的看了看沈锦霖与青鸾,从她老爹回来,目光一直落在沈元氏身上,几乎没正眼瞧过这个小妾,细细看也不像做戏。
难道真是一时寂寞娶了小妾,实际上,他真的很爱正妻沈元氏?
对于这种一边爱妻子一边娶小妾的老爹,沈初夏还是保留态度,只能客观的想一下,沈锦霖似乎比大魏朝其它男人好一点。
也只是好那么一点。
吃完饭,众人坐在厢房消食,由于她不是人家真正的女儿,沈初夏没怎么说话,怕多说漏相。
沈小秋与沈秀儿,一个小,一个不是亲女儿,也没什么话说,只有沈明熙绕在沈锦霖身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好奇的问东问西。
“爹,那你这次也算有功劳吧,会升官吗?”这孩子就知道关心他爹升官加薪。
沈初夏看到沈锦霖明显愣了一下,然后沉默。
难道他犯了事,还是资质平庸不可能加官进爵?
谁知,沈锦霖沉沉的开口,“爹打算辞职回老家,从此做个田舍翁。”
“什么……”
“……”大家都很震惊。
震惊过后,沈元氏第一个喜开颜笑,“真的,锦霖,你没骗我?”
沈锦霖点头,“嗯。”
对于沈元氏有这样的反映,沈初夏细想一下倒是不意外,她从小生于乡村,是个小富之家的小娘子,从小不缺吃穿,日子简单。
对于她来说,吃饱穿暖,家有良田数十亩,丈夫在家教孩子读书写字就是人生最美满的状态。这其实也是绝大部分女人婚后理想的生活——一日三餐四季,与心爱的人相守,一切都足以。
沈锦霖竟能给沈元氏这样的生活?这一刻,沈初夏无端的羡慕起她娘,怪不得她时时事事为沈锦霖为尊,还真是嫁对了人。
不对,等等!她得弄清楚沈锦霖为何年纪轻轻便想辞职回家种田,是性格使然,还是能力不够,还是在衡南治理贪员时犯了事?
沈初夏很想去摄政王府打听打听,又觉得不妥,说不定是自己想多了,最后想想还是顺其自然。
消完食,各自散去。
沈锦霖携妻子的手准备回房里,在走廊里被青鸾拦住,“大人,奴婢有话讲。”
沈元氏望向夫君。
他眼神安慰,“去房里等我,我马上就回去。”
“是,夫君。”对于沈元氏来说,沈锦霖就是她的天,他说什么,她都听,很听话的回房间了。
青鸾朝四周看看,很紧慎,声音也很低,“大人,季翀可能知道小主人的身份了。”
“什么?”沈锦霖大吃一惊,简直不敢相信。
青鸾无奈,“先前,奴婢一直想不通他为何没有杀了大人你,原来……哦,对不起大人,奴婢不是心狠非要他杀了你,只是他做事不合常理,奴婢不得不这样想。”
沈锦霖叹息,“我曾经以为他没杀我,是为了夏儿,没想到竟是已经猜到熙儿……”天下并不是所有男人都像他一样对妻子忠贞,守男德。
他说,“季翀野心勃勃,估计已经谋划什么时候登基了,我为何要辞官,就是想把熙儿带离旋涡中心,保全先皇唯一的血脉。”
青鸾苦脸,“摄政王不放过小主人怎么办?”
他们要怎么样才能保住先皇唯一的血脉呢?
二人站在走廊里,许久都没有出声,三月清风吹过,满城烦心事。
“如果可以,熙儿他就永远成为我的庶子吧。”
“大人……”青鸾一脸痛苦,“可是先皇拖着病驱为小主人呕心沥血的谋划,我们这样做对得起他吗?”
“那能怎么办?”沈锦霖道,“季翀手握三十万大军,现在又斗倒了高氏,大魏朝已经掌握在他手,只要他一个呼声,跪在他脚下俯首称臣的人多的是。”
这是事实,青鸾不得不承认,咬唇。
二人再次陷入沉默。
最后,鸟儿飞过,打破了沉默,“我先辞官,先保住熙儿再说。”说完,一手负后,低头沉沉离去。
青鸾站在走廊里半天没动。
大半年没见,封少鄞一回来就与季翀密谈了一天一夜,最后,他实在困得的不行,打着哈欠起身准备回去,随口问,“什么时候登基?”
季翀一个抬眼。
“看我做什么?”封少鄞笑骂,“大魏朝还有比你更适合做上龙椅的人吗?”
他垂眼,沉寂不语。
封少鄞觉得不对劲:“诶,季文初,你什么意思?你不会告诉我,你不想登基为皇?”
季翀仍旧沉默。
封少鄞猜不透他怎么想的了,“难道你怕宗室不同意?”他嗤笑一声,“他们要是敢不同意,我母亲一个人就能把他们骂缩头,你信不信?”
一直沉默不语的季翀把温文尔雅的封世子生生逼得上了脾气,“文初,你倒底在怕什么?”
他蓦然抬头,“这么久没回京城,长公主想你了,赶紧回去吧。”
“哎,文初,你到底怎么想的?”封少鄞没动。
季翀无奈哂笑:“大魏朝现在什么样,你还不清楚吗?要钱没钱,要人没人,我想把高氏的贪污款先追回来再说。”
怎么听着有股不对劲的感觉:“文初,正因为国库没银子、大批贪官下马,更需要你登基为皇啊!”
季翀手抚额头,不想说话。
封少鄞皱眉以:“你不登基,难道跟先帝最后一道密旨有关?”ωωω.χΙυΜЬ.Cǒm
季翀道:“高忱为了这道密旨,几乎把先帝临死前接触过或是靠近过先帝的人都找了,却仍旧没有找到那道密旨。”
封少鄞试问,“文初,你担心名不正言不顺?”
“嗯。”
他失笑,“先帝的皇位怎么来的,你我都很清楚,他一个病秧子能坐上皇上,已经是上天的恩赐,现在他儿子又被楚王杀了,能怪谁?文初,你实在没必要想这么多,你登基,是人心所向。”
听到‘儿子’季翀一脸端肃,薄唇轻抿成一条直线。
“先找到高氏及贪污银。”季翀为谈话画上了句号。
封少鄞目光复杂的看了他眼,“那我先回去休息了。”
他了东署,门口,苏觉松一见他出来,连忙靠近他,“世子爷,怎么样?”
他瞄了眼,“没怎么样?”
苏觉松急了,“再不登基,宗族选的人可就要送进皇宫了,到时耿太傅一伙肯定办排众议会把宗室选的人送上皇位。”
“耿太傅?”封少鄞都快忘了朝庭有这号人存在。
“是,世子爷。”
封少鄞转头看向署衙,季翀在想什么?
新皇迟迟没有登基,整个大魏朝暗流涌动,人心慌慌。
沈锦霖暗自揣摩了两日,还是揣上辞呈去了摄政王府,他以为会等上一段时间才能见到季翀上,没想到到了王府他就见到了摄政王。
收到沈锦霖的辞呈,在季翀的意料之中,整个衡南之行,他就像个打酱油的,一点力也没出。
他不动声色,语气淡淡:“回彭城种田?”
“回殿下,是,下官祖上留有薄产,在下想回村做个乡绅。”
季翀靠到太师椅上,淡淡的望向他,“夏儿有对你讲过吗?”
“……”讲过什么?沈锦霖细想一遍,女儿没讲过任何关于摄政王季翀之事,他一下子紧张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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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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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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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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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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