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台阶虽然微不足道,但它也是台阶,只要能下就行。
耿启儒连忙对她道:“我们都称摄政王为殿下。”
“果然是小民的错。”沈初夏又抬眼望向季翀,“殿下,小民送你一个冬瓜瓶,一盆兰草当做陪罪。”说完,爬起身,走到板台前,先从台板下捞出一盆兰草,又搂过一只冬瓜瓶,走到他面前,“殿下……”
一双桃花眼盈盈,几分少年纯真,几分少女妩媚,雌雄莫辨,让人上头。
季翀转身。
枳实眨了眼,马上让人去接冬瓜瓶与兰草。
季翀停步。
枳实吓一跳,连忙亲自去接冬瓜瓶与兰草。
接受她的东西,是不是就不赶她走的意思?沈初夏一喜,甜甜叫道:“殿下慢走。”
少女甜味引得季翀转头。
沈初夏绽开最美笑容。
季翀垂眼,转身上了马车。
危机过了?众人终于在马车粼粼声中松了气。
耿启儒拱手,“多谢小哥。”
“大人您太客气了。”沈初夏回礼,“小民还得感谢你第一个买瓶呢,要不是你,我的瓶可卖不出去。”
耿启儒笑了,“还有多少,我包了。”
沈初夏摆摆手,“多谢大人,今天卖不完,我明天再来,就不劳烦大人了。”
耿启儒双眉几不可见一动,居然还敢再来卖瓷瓶,这小哥还真是胆大妄为,居然敢无视煞神……哦,等等,他发现了什么?
耿启儒望向已经走远的马车,摄政王季翀七岁伴皇子读书,十三岁进御林,十七岁被派边疆镇守,二十回京做生辰被先帝留下,二十一岁被先帝任命为顾命摄政王。
一晃眼,他已二十八岁,不仅没有婚配,连妾氏、通房都没有,有传言说他进御林军时被人下阴绊子伤了身子,又有传言说他想娶的女人嫁给了先帝,从此伤情断俗不再婚娶。
究竟那个是真的,没人知道,但有一点众人都知,这多年摄政王身边连只母苍蝇都没有。
五天后,船空了,老杨跟做梦一般。
“叔,有机会再合作。”沈初夏清理完最后一批烧残的变色瓷器,挥手跟老杨告别。
“他爹……他爹……沈小哥走远了!”
老杨被婆娘叫醒,“京城人都这么有本事?”
老杨像是想到了什么,连忙追过去,“沈小哥……沈小哥……”
沈初夏停下脚步:“叔……”
老杨有些不好意思:“冬闲,我家还会烧两船,到时……”
原来还想与她合作,“好啊。”沈初夏答应了:“不过下次不要烧陶碗了。”
“好,那我就烧瓷碗瓷瓶。”
沈初夏想了一下,“这下吧,叔,咱们找个食肆,边吃边聊烧什么。”
“好咧。”
这五天一直忙的跟陀螺一样,杨家兄弟都没空跟老娘吹牛,“娘,你知道沈小哥把我们的货卖了多少银子吗?”
“多少?”
“我们一百两,他八十两。”
“老天爷,整整多卖了一百两,他是怎么做到的?”老杨婆娘惊讶极了。
终于忙完,没回家,沈初夏就把得来的银子分了,为何不回到家里分,她不想让大人参与造成不必要的家庭矛盾。
主要参与者仍然每人五两,小兔子的手下每人二两,“余下的钱都归我,一方面是我的点子,另一方面要救我爹,各位没意见吧!”
元韶安连忙摇头,“我这五两暂时用不到,要不先给你救姑夫。”家里有个杂粮摊子,不那么急用钱。
沈初夏摆手,“要是需要再跟你借。”
几人各回各家,各找各娘。
沈得志把五银给了母亲当家用,元韶安给了大姐二两当家用,余下三两自己存了。
沈初夏拿八两给沈元氏,“五两家用,三两给祖父祖母。”
沈元氏接过银钱,“你爹的事……”
“我正在打听。”
“那你赶紧,让你爹少受点罪。”
“嗯。”沈初夏点点。
溜到官署街道上卖瓷器,就卖瓷器吗?沈初夏怎么会放过接触到这么多官吏的机会,她当然从侧面打听了沈锦霖的事。
许多官吏一脸茫然:沈大人,哪个沈大人……礼部员外郎沈大人他被抓了?什么时候的事?
众人反应,从侧面应证,他真没钻营,一个不钻营的官员为何被抓?是牵连还是无意得罪上司被人阴了。
他爹的事,忙着平反贼的摄政王知道吗?
就在沈初夏想办法如何救沈锦霖时,摄政王大张旗鼓回京了!她翻了个白眼,真是太假了。
长街十里,都是夹道欢迎摄政王回京的人群,沈初夏原打算凑这个热闹,被小兔子拉过来,被迫站在人群中,看京中众少女千金犯花痴。
“听说太皇太后与摄政王约定,平反三王回京就让他娶王妃。”
“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听说太皇太后选了三家,有皇族郡主、高官千金、簪缨闺秀,每一位都是京城名流姝秀。”
“也只有真正的名门闺秀才能配得上英明神武的摄政王殿下。”
……
沈初夏实在听不下去,挤到人群后面,准备找个茶寮坐坐,又听到一群男人八卦,“听说摄政王都二十七、八了,怎么还不成婚?”
“这谁知道?”年青人道,“反正我跟他差不多大,我儿子都帮我到杂货店打酒了。”
有个少年笑道:“那摄政王岂不是成老男人了,还有女人肯嫁给他吗?”
旁边中年拍他脑袋,“人家可是万万人之上的摄政王,要啥有啥,就算他八十岁,多的是如花似玉的女人要嫁给他。”ωωω.χΙυΜЬ.Cǒm
……
沈初夏摇摇头,二十八岁就被人称为‘老男人’,想想都觉得好笑,要是在现代,像他这样的还能被人叫一声‘小鲜肉’吧。
古今还真是不同。
坐到茶寮里,人们议论的又是另一个话题,“摄政王都进京了,那些勾结反贼的乱臣贼子怕是要问斩了吧。”
沈初夏惊的屁股就跟被火燎似的,她怎么忘了,摄政王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暴君,连茶都没有喝,赶紧出了茶寮。
元韶安发现大表妹急走,连忙追上去,“你去哪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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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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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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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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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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