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沧阑像被雷劈了似的,闪电在他身上滚过,连每根白头发丝儿都被烫炸了起来。
上一次吃到如此难吃的食物,还是发妻在世的时候。
大个子一看就很能吃……苏承不动声色地一簸箕烤红薯全放在了他腿上。
秦沧阑被难以下咽的烤红薯噎得不要不要的。
不多时,苏二狗挑着担子回来了。
他去集市买了一箩筐干货,有花生,有芝麻,也有些干菇与黄花菜,本是想买梅干菜的,居然去晚了,人家都卖完了。
在乡下,可没那么多人爱吃梅干菜,除了他们苏记的梅干菜饼子。
另一个箩筐里装的是小马驹的草料,有玉米棒子,有青稞,也有一些嫩草和豆子。
“爹,我回来了!”
苏二狗把担子放在地上,他看见了院子里多出来的男人,男人发须花白,看上去与乡下的苏老爷子差不多年纪,但却比苏老爷子健壮魁梧多了。
“爹,咱家来客人了?”
苏二狗问。
“哦,大虎方才偷跑出去,是这个……大爷把大虎送回来的。”苏承突然发现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他。
秦沧阑想了想,说道:“我姓秦。”
“哦。”苏承搓了搓手,为毛看见这人,就特别想讹他——
秦沧阑并不知苏承想法,他看向苏二狗。
苏二狗晒得黑不溜秋的,纯一小黑皮,比起京城那些粉头油面的小公子,秦沧阑觉得苏二狗这种孩子看上去更加顺眼。
不知怎的,他想到了秦云。
秦云和眼前这孩子差不多大,但显然的,秦云就娇弱多了,自幼习武,学了个半吊子不说,身体也不怎么强悍,怕冷怕热,稍不留神就病倒。
苏二狗先把干货放进厨房,又拿了桶子过来给小马驹做饲料。
那么重的桶子,他一手一个,看得出时常干活儿,臂力极好,下盘也稳。
“你是要喂马?”秦沧阑问。
秦家的铁骑可是很厉害的,秦沧阑与马儿打的交道不少,一瞅苏二狗捯饬的东西便推断出是马儿的饲料。
苏二狗道:“是啊。”
秦沧阑问道:“没有碱茅和苜蓿吗?”
“啥?”苏二狗表示自己没听过。
秦沧阑道:“是两种牧草,马儿吃了能更壮。”
苏二狗一边拌饲料,一边道:“哦,那我下次去集市上找找。”
集市上怕是没的卖……
这种牧草在京城极为难得,秦家是有自己的牧场,专为军营饲养战马所用。
秦沧阑沉思间,苏二狗去后院把小马驹牵了过来。
秦沧阑眸光一扫,顿了下:“这匹马……”
苏二狗摸摸小马驹的脖子:“哦,你说它呀,很漂亮吧?我姐买的,刚买来那会儿又瘦又小,是早产的马崽,乡亲们都说养不活,这不是养得挺好嘛!”
小马驹十分应景地挺起小胸脯,雄赳赳地蹦跶了两下。
秦沧阑的眸光微微动了动。
这是一匹比汗血宝马更优良的大漠战马。
“我能……摸摸它吗?”秦沧阑问。
能让骑兵统帅爱不释手的,除了兵器便只有战马了。
“哦,可以。”苏二狗拍拍小马驹,把它牵到秦沧阑面前。
小马驹很乖。
秦沧阑摸了它的鬃毛与骨骼。
竟是纯种的大漠马!
秦沧阑激动了。
这种马在大周十分罕见,西南王府上有过几匹,可据说全都战死了。
在大周,最常见的战马要属蒙古马与汗血宝马。
蒙古马耐寒,生存力极强,恢复力也不错,必要时能为将士们提供马血,是北域最常用的战马。
只不过,蒙古马比较矮小,爆发力与跳跃力不太出众。
汗血宝马的爆发力就强多了,并且汗血宝马能日行千里,耐力十分惊人,缺点是它不如蒙古马耐寒,它耐暑,适合在大漠作战。
但汗血宝马也并不高大,驮运能力较差,多用于轻骑兵,重骑就太为难它了。
大漠马是最全面的战马,轻骑、重骑皆可,最重要的是,它们在战场上有着超乎常马的冷静。
“这种马……应该很难买到……”秦沧阑道。
苏二狗就道:“原本是不让卖的,母马死了,它也快死了,驿站的人就行了个好,卖给我姐了。”
秦沧阑点了点头,但同时,他也很惊讶。
他与马儿打交道多年,自然明白没有母马的小马驹是活不下去的。
别的母马只会喂养自己的孩子,不会哺乳它,甚至可能攻击它。
另外,缺乏母马的安抚,一些小马驹会绝食。
能养活它,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花了不少银子吧?”他问,就算是快死的大漠马驹,那也——
苏二狗肉痛地说道:“对呀,足足花了我姐四十两呢!”
秦沧阑险些没让一口红薯噎死!
你说啥?
四、四十两?
你确定不是四百两?
他秦沧阑愿意花四千两去买这匹马!
苏二狗把饲料拌好了,牵了小马驹过来吃。
秦沧阑说道:“我觉得,这饲料是不是弄得有点儿粗糙……”
小马应该不会爱吃的。
下一秒,秦沧阑就看见,小马驹一头扎进了它的小木食槽,吭哧吭哧地吃了起来!
它是乖乖的马宝宝,不挑哒!
秦沧阑的神色一言难尽。
对于爱马如命的秦沧阑而言,看着苏二狗用瞎瘠薄乱搞搞的粗饲料喂养一匹如此宝贵的马,其震惊程度,不亚于看见大内总管给皇太子喂猪食——
秦沧阑整个人都不好了!
……
另一边,苏小小与苏陌开始调查护国公府的事。
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那位姘头,这有点难度,伙计没看清对方的模样,他们只能徐徐图之了。
第二,就是要查一查护国公秦沧阑与当年的事故是否有所关联。xǐυmь.℃òm
第三,则是秦彻。
秦彻来与京城与护国公府认亲时已年满十六,他不可能毫不知情。
除非他是个孤儿,并且不记得六岁之前的经历,那么,他才有可能在被人“洗脑”的情况下,相信自己是真正的秦彻。
前者是主动隐瞒,后者是被动。
但不论哪一种,秦彻都绝对撒了谎。
因为,秦彻当初对护国公府说的原话是:“弄丢了一块玉佩,还好这一块一直佩戴在我身上。”
------题外话------
搓搓小手,榜单不榜单的无所谓,主要是想来两张热乎乎的月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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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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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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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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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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