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下楼的时候,月之光已经在一楼客厅了。
若是普通人,定然还需要开灯才能看清楚周围,可木桃夭和月之光都从小学武,已把身体开发到极致,所以特别的耳清目明。
即使此时才天光微亮,他们也能如白日一样视物。
“小夭夭,你怎么不多睡会儿?”
“我习惯了。二哥也早。”
“一样的习惯了。妹妹,你给我喂招吧。”
“好啊。姑姑说二哥的天分很高,小师父也是一样的评价,我倒是想试试二哥的深浅。”
“我只能接下小师父的七成功力,妹妹却能打败小师父,比我天分高出不知多少倍。”
练武之人都知道,越往上越难突破,所以,就算只是高出一层,也是不可能对抗得了的。
木桃夭笑笑。
她这具身体比上一世的根骨更佳,又有经验,还有名师,再捡起来加以创新简直不要太顺利!
盛世长安的东边和北面都归帝家和月家,所以他们毫无顾忌地用轻功飞到清秀山脚下。
木桃夭比月之光更快一些。
就地捡了两根长木棍,一人不断佯攻,一个不停接招。
木桃夭的招数变幻莫测,月之光的应变能力也十分出色。
一套月氏用在战场上的棍法下来,月之光都能感觉到自己很快就会有突破了。
外行人看不出来他们之间的距离,但武功高强的内行人,如夏侯氏人一看便知谁高谁低、相差多远。
月氏虽以轻功和剑法闻名中洲大陆,可他是世袭护国将军,所以用在战场上的枪法才是月家武术背后最大的“boss”!
毕竟,长枪比剑等短兵器于战场来说是非常有优势的。
历史上的名将,几乎都是用长枪或者其他长兵器。
长枪是军用武器,刀剑是武林人士的配比,史上也没有哪个武林世家能强得过正规军的。
长枪在古代也叫矛,它使用灵便,杀伤力又强,可以说是百兵之王。
月家人世代从军,毫无疑问,最称手的兵器当然是长枪这个神兵利器了。
百刃之君剑较百兵之王枪在战场上就逊色了不止一筹。
木桃夭和月之光以长棍代长枪你来我往,畅快淋漓地打了一场。
“二哥,你的枪法跟姑姑有些不一样。”
“嗯,我融入了现代的近身格杀术。除了跟姑姑学的古武,我和大哥还有许多武术老师。妹妹,大哥的现代武术就学得比我好。”
“每个人都有锲合自己身体和思想的一条道。坚持下去,必然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就如人的爱好,有些人喜欢喝茶,有些人偏向咖啡……有些人适合做这个工作,有些人适合做那种职业……
只要把所擅长的做到极致,那你就会成为某一行业的宗师。
“妹妹,练武和学医都特别苦,你是怎么坚持下来的?我听两位师父和村民们说,你不仅学医和学武,还学了无数的东西。”
“学医和学武是自己打从内心里喜欢的,学其他东西则是因为好奇。小时候对什么都十分感兴趣。”
当然了,刚从中洲大陆过来,新鲜着呢!
“那现在呢?还好奇吗?你才18岁就那么忙……”
“二哥,我感觉现在也挺好的。忙归忙,但都是有意义的。”
月之光在心里叹了口气,拥着木桃夭缓步往回走。
“妹妹,我跟大哥说了要选几个人送去桃源村交给两位师父进行特训,等到寒假,我与唐糖带他们进内围去找线索。”
“到时我一起去。”
“不。小夭夭,你平时就很忙,有时间要好好休息,其他事情有爸爸和哥哥们。”
木桃夭眨了眨大眼睛说:“可我答应了唐糖要带她进内围的。”
“……由我陪她也一样。到时你若有空,我把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送来桃源村?”
“时间还远,到时候再看吧。”她倒是不介意,就怕那时候又有什么突发的事情。
“嗯。”
兄妹俩人以正常的步伐走了半小时就加快速度往回走。
除了小肥啾,其他人均已起床,在室外两两对练。
见兄妹二人回来,他们就停手。
良玑走过来,语气颇有些幽怨:“二少、小公主,下次带带我!”
她真的是超级喜欢古武的!
当初会选择做酋长的飞行员也是因为馋月亮的身手,想得到她的指点。
结果当然也如愿了。
不过,可能是天分不够,不管她怎么练,始终都不能青出于蓝。
木桃夭点头:“良玑,以后你就每天跟我一起锻炼吧。”
“好啊好啊!谢谢小公主!”
一群保镖围过来,眼睛绿幽幽的,如狼见到肉。
木桃夭:“……你们若想一起也可以。只是,没有内力加持的招式可能还不如你们的近身格斗。”Χiυmъ.cοΜ
保镖阿坤急问:“小神医,我们就没有办法练出内力了吗?”
众人皆盯着木桃夭,眼露期盼。
“也不是没有办法。我可以炼出内力丸,但以药丸提升的内力很不稳定,最终还是要靠练才能把它压制到丹田为己所用。”
所以,她从来都没有以药丸提升过内力。
反正都得练,干嘛要多此一举?
阿坤:“我们可以练!每天练!只要有希望,我们不怕练!”
其他人狂点头。
“那么,等周末我再回桃源村时去采药,炼制好内力丹带回来给你们。”
大家狂喜,一齐道谢。
“妹妹,我的内力可以用丹药快速提升吗?”月之光也急。
“二哥,在内力达到一定程度后,内力丹的作用是不明显的。内力越高,丹药的效果就越差。”
月之光很失望。
“如果,能找紫丹花入药,那不管内力有多高,都能提升至少三十年的功力。而且,内功越高,提升得越多越快,并且能立即化入丹田。”
在场的所有人均露出一脸向往的表情。
木桃夭失笑,不忍泼他们冷水,却又不得不泼。
“你们不要抱这种希望,紫丹花跟活毒草一样难寻。”
上一世的武林盟北家就收藏有一株。
因北家独女北漓嫁给雁行当皇后,又一胎产下太子,北家感恩皇帝除了皇后之外无妃子,就敬献了传家之宝紫丹花给雁行。
她拖着病体炼制了三颗丹药,皇帝皇后各服一颗,也劝她服用一颗。
可惜,内力丹并非药,不能治好她残破的身体,所以不想浪费,就让皇后赠回北家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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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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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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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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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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