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两递过去,卖身契签了,在衙门那边登记过后,元随君便领着他们三个回去了。
三个中做主的是父亲宋义,今年三十二,长相看着就很憨厚,话并不多。他的妻子小他两岁,皮肤比寻常人更白皙些,身材微丰。他们的女儿宋小巧十二岁,看着瘦瘦小小的。如果不是元随君亲眼目睹她随手将百斤以上的石头轻松挪开,看她这身材都很难相信她不仅力气大还能吃。
元随君原本想着宋义先充当粗使,做些杂活,他妻子宋义家的可以安排到厨房里,宋小巧同样能安置在厨房。
苏悦灵自己的几个丫鬟,他是琢磨着过些天庄婆婆领人到家里的时候,让她自己挑选的。
结果才带回去,苏悦灵听说宋小巧吃得多,便起了兴趣,“你能吃多少?”
宋小巧只觉得坐在她面前带着盈盈笑意的苏悦灵简直是她见过最美的人,如果真有天仙的话,肯定是这样的。
只是她有些担心自己要是说出实话的话,她会不会嫌弃她吃得太多,把她赶出去?她不想和爹娘分开……
苏悦灵转头对元宝姝,“今天中午给他们准备的什么午饭?我记得有馒头吧?”
这里的馒头都是那种特别实在的,一个有她两拳头大的。
苏悦灵估摸着午饭也差不多做好了。一般他们都会多做一些。如果还有剩的话,再分给村里一些贫困家庭。
元宝姝点点头,“今天中午给他们做的是馒头、红烧肉、炒茄子、酱瓜,还煮了鱼头豆腐汤。”
苏悦灵说道:“那就拿一些过来给他们吃吧。”
她又问宋小巧,“你们还没吃过午饭吧?”
宋小巧点点头。
这事也不需要元宝姝做,阿武直接就去拿了。
阿武拿了十个馒头过来,菜也装得满满当当的。
宋小巧眼睛都瞪大了,居然有白面馒头,而且还有肉。
苏悦灵笑眯眯说道:“吃吧。”
宋小巧毕竟年龄小,听苏悦灵这么说,便迫不及待地坐下来吃了起来。
像苏悦灵他们准备的馒头都不小,就算是成年男人吃两个就饱了。
或许是因为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宋小巧吃到后面便忘记了自己一开始要克制一下食欲的想法。阿武拿过来的十个馒头,她一个人吃了六个,菜也都吃完了,都等于三个成年男人的饭量了。
而且她吃东西的时候特别香,一脸幸福,看着就让人很有食欲。
于是等苏悦灵吃午饭的时候,都比平时多吃了三分之一了。
她心中感慨,这或许就是吃播的魅力吧,让人不自觉地会越吃越多。
于是她手指着宋小巧,说道:“小巧就在我身边伺候好了。”
元随君没想到小巧还投了苏悦灵的眼缘,他问道:“你确定?”
苏悦灵点点头,“她吃饭香,让人看着就心情好。而且她力气还不小吧?”
她可是听元随君说了,她搬百斤重的东西都很轻松。很好,这样的人在身边,能给人安全感。
宋小巧一脸愕然,她原本以为自己这样,做个粗使丫鬟不被赶出去就很好了,结果居然还能留在女主人身边?
她呆在原地,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还是她娘看不过去,推了她一把,小声提醒她,“傻孩子,还不快谢谢夫人。”想也知道,在夫人身边伺候活计肯定要轻省许多。
她这闺女是傻人有傻福啊。夫人不但没嫌她吃得多,反而还看上她会吃这点。
宋小巧他们在庄婆婆那边也是学过一点礼仪的,手忙脚乱地行礼。
苏悦灵好奇问她,“你刚才那些吃了几分饱?”
宋小巧说道:“七分差不多吧。”
苏悦灵:“……”
这饭量恐怖如斯!
她扭头吩咐,“再去给她拿三个大馒头和盛一碗红烧肉。总不能在我这边还饿肚子。”琇書蛧
宋小巧觉得不嫌弃她饭量的女主人简直就是全天底下最善良的人了。
宋小巧就这样在苏悦灵身边伺候了起来。她做事虽然没那么细致,但优点也是有的,就是听话。
苏悦灵的一些要求,在旁人眼中是十分吹毛求疵的。但宋小巧就不会这样认为。
苏悦灵让她洗十遍杯子,她只会老老实实地洗十遍,还会问苏悦灵,“要不要再洗两遍?”
苏悦灵让她给她摇扇子摇一炷香,她能摇到苏悦灵说停下再停。总的来说,虽然宋小巧不会给她梳发髻,审美还一塌糊涂,不会搭配衣服首饰,但术业有专攻,苏悦灵对她还是很满意的。
倒是元宝姝有些失落,她习惯伺候嫂子,结果现在大部分活都被宋小巧给抢了去,做饭也有宋嫂子来。不过她也清楚这是他们安身立命的工作,自然不会和他们抢。
嗯,等二哥将那些布带回来,她就可以尝试着染布,早日将染坊弄起来。
染坊要是能赚更多钱,嫂子每年也能分更多。
……
在九月二十七的时候,庄婆婆领着差不多三十人来卢山村。
她花了好些力气,跑了好几个县,这才找来了这些合适的人。希望元随君能多挑中几个,也不枉费她辛苦这几日。
她转过头,目光落在左边穿着浅蓝色裙子的少女身上。少女微微垂着头,皮肤细腻如雪,五官柔美,神态更是带着楚楚动人的风姿。
这位少女是隔壁县人牙子童婆婆找来的,少女名为阿舒,原本是伺候官宦人家的小姐的。结果伺候的那家人被贬为平民,没法继续养着这些仆役,便将他们给发卖了。
童婆婆说阿舒跟着原来的小姐学了点皮毛,不仅能在书房伺候,还略懂琴棋书画。
受原来的人家影响,阿舒不愿意进那些富贵人家,更想要去耕读人家伺候。
这样的品貌和气质,即使是经常出入大户人家的庄婆婆都头一回见到。
受童婆婆的托付,她便将阿舒也给带过来了。她也知道童婆婆的想法,不外乎是觉得阿舒能够给元随君做妾。
只是阿舒能不能留下,就看元家做主的是谁了。如此出众的相貌,是男人都无法拒绝。但若元家做主的是元随君的夫人,只怕当场就要扫地出门吧。
说起来,她记得元随君的妻子便是苏悦灵,出了名的广宁县美人。只是她没机会见过对方。
也不知道苏悦灵和阿舒,到底谁更漂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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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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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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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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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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