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今岚心脏跳得很快,这段时间因为坚王爷的缘故,他斩杀的羌国士兵越来越多,甚至比元随风还要耀眼。大夏士兵望着他的眼神越发的狂热,大家都不再说他运道好,攀上元家飞上枝头,反而夸元家慧眼识英雄,一眼相中了他。
元随风和卫彻也越来越信任他,他甚至还像元随风一样,随时能够进出卫大将军的帐篷,卫彻还亲自指点他战术。
所有人都说,他将成为第二个元随风,前途可谓一片光明。
然而沈今岚始终没忘记自己的使命——他是羌族的细作,他将为羌族带来一场大胜,然后光明正大地迎娶他心爱的女人。
“将军,您说这一回,咱们能抢到多少人头?”
一个士兵一脸期待地看着他。
沈今岚今日的任务是带领这两千人包抄羌族西宁王的队伍。
沈今岚看着身边这些士兵,眼底的不忍被他压了下去。他即将带领他们走向断头路。
他这段时间的任务已经完成,想来坚亲王的大军现在已经包抄了卫彻所带领的精锐,将用卫彻的人头来洗刷这些年的屈辱,用一场盛大的胜利彻底稳固地位。
他也终于能够功成身退,返回羌国。
他恍惚间想起自己离京之前找人订做的玫瑰钗子,那钗子大概是送不到元宝姝手中了。在元宝姝和郡主之间,他还是选择了自己一直倾慕的郡主。
看在元宝姝的份上,他会向坚亲王求情,留下元随风的性命,这也算对得起她了。
他从怀中掏出了一个荷包,那荷包是前几天副将偷偷塞给他的,说是郡主花了一个多月时间绣成的。郡主那样尊贵的人儿,却为了他动了针线,一想到这事,他胸口不自觉激荡了起来。
其他人看到那荷包,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这肯定是崇阳县君送的吧?
难怪将军这段时间跟打了热血一样。
……
坚亲王坐在高头大马上,身材魁梧的他自带久居人上的气势。
这段时间,因为沈今岚的缘故,他不动声色地除掉了军中反对他的势力。
也因为那些人屡屡失利的缘故,气焰被他给打了下来。但这还不够,他需要用卫彻的人头来祭奠这些年来死在他手中的羌族人命。不仅是卫彻,还有元随风。
这位是大夏荣郡王的兄弟,英勇善战,是不折不扣的天才,若是放任他继续成长下去,无疑又是一个卫彻。
一个卫彻依旧让他们如芒在背多年,他自然要趁元随风还没彻底成长之前铲除掉他。
至于答应沈今岚的事情,那当然只是随便说说,暂时哄着他罢了。
自己的爱女,坚亲王从头到尾都没打算将她许配给沈今岚。沈今岚不过他手中一把趁手的刀,哪里配得上他尊贵美丽的女儿。
他的女儿救下他,他为她付出生命都是应该的,让他活到现在便已经足够了。他却贪心不足,看不清自己的身份,惦记着不该惦记的人,也不看看自己配不配。
而且沈今岚也知道太多了,等今日过后,他也该上路了。
坚亲王眼中掠过暴戾的情绪,他捏紧了手中的缰绳。
他已经派遣了队伍去包抄大夏的粮草,断了卫彻的后路。
卫彻收到虚假的消息,打算率领一万五的军队来歼灭戴王的军队,只是他不知道,在这里的等着的是他,坚亲王将自己六万大军全都压了过来。他又对大夏的布防图了若指掌,任凭卫彻有再多的能耐,到时候依旧插翅难飞。根据沈今岚的消息,最晚再两个时辰,便可以等来卫彻了。
“谁若是能取了卫彻的项上人头,本王将赐金千两。”
“谁能杀了元随风,本王赐金八百两。”
“本王还会亲自为你们到皇上面前请功。”
一听到坚亲王这话,羌族的战士们全都激动了起来,在金钱和权势的诱惑下,大家眼睛都红了。
“杀卫彻!杀元随风!”
他们的声音响彻云霄。
……
距离坚亲王五十里的林子,元随风领着五万的大军在这里驻扎了下来。这个位置是他们精心挑选出来的,颇为隐瞒,大军往林中一藏,便能够遮掩住行迹。
为了避免烟火引起哨兵的注意,他们携带的全都是干粮。除了肉干、还有炒面。这炒面方子是嫂子拿出来的。
那炒面是将小麦、大豆和玉米磨成粉后,放入锅中,加上油,反复翻炒后做出来的,虽然味道不算好,但这东西携带方便,能够填饱肚子,再搭配肉干,还是能满足他们的需要的。这几年国库充盈,将士们的伙食也好了不少,加上师父治军严格,不许那些将领吞没下面小兵们的粮草,因此就算是最低品级的士兵,每顿都能分到一些肉干。琇書網
“大人,我们要在这里驻扎几天?”有士兵问道。
元随风漫不经心说道:“就看什么时候坚亲王他们的精神气没了。”
“对了,多弄一些旗帜,一千人的队伍怎么也得搞出一万人的效果。”这样才能让他们整个大军都动弹起来。
他才没那么傻,现在就对上坚亲王的大军,怎么也得在这里等个两天,将羌族的耐心磨灭。半夜的时候,再派遣小队骚扰他们,扰得他们夜不成眠,他派去的这些都是轻功学得好,跑得快的士兵,等骚扰完后,让他们拍马都追不上。最后再以逸待劳和他们来一场真正的战斗。
至于师父卫彻,他走另一条路,断坚亲王的粮草后备队伍,等着他们,以防他们逃窜出去。
如果这都能输,他就将自己的头摘下来当球踢。
同时他们还打算将坚亲王这些时日出卖同僚的消息传到羌族那边,就算坚亲王侥幸不死,成功逃回去,羌国人也饶不得他。
毕竟为了成就沈今岚,坚亲王可是实打实送了几千个人头给他。羌国人勇猛冲动,最恨这种出卖同族的行为。
这都多亏了沈今岚啊,如果不是他的话,坚亲王又如何能够轻而易举地相信了他们刻意传送出去的那些假消息。
可惜没法亲自跟沈今岚说一声谢谢,元随风心中不免有些惋惜。
嗯,等将来给沈今岚立衣冠冢的时候,到时候在他坟前给他敬一杯酒聊表心意得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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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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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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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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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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