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口的心脏跳得很快,仿佛随时会从喉咙口蹦出来,他甚至开始担心,其他人会不会听到他心脏跳动的声音。
真奇怪,明明只是送一朵花,为什么会让他体会到失措和不安的感觉。
元随君知道苏悦灵眼光一贯挑剔,吃必须得是最新鲜最好的,非绫罗绸缎不穿。即使是书房里插在品种的花,也必须是最好看的那束。
他目光落在自己手中的金桂,这样的花朵,即使采摘前再鲜妍美丽,现在这样子只怕也入不了苏悦灵的眼吧。
也罢,他带回来,只不过是为了遵守和她的约定罢了。她若是不收,也是她的决定。
他的手正要放了下来,却看到苏悦灵伸手握住树枝下方的位置,“这就是贡院的桂花吗?还挺好看的。”
骗人!
明明苏悦灵现代收到随便一束花,都可以吊打这桂花。但不知道为什么,在看到元随君难得一见的紧张时,话便已经脱口而出。
她居然夸起了这平时会被她丢垃圾桶的花。
对,其实也不能怪他。毕竟从州府回来,得一天一夜呢。这花经过那么久时间,还能保持这状态,已经很不错了。
在将花拿回去的时候,她的手指碰触到他的指尖,像是被烫到一般,元随君飞快地缩回了手,那手在半空中握成拳头,抵在下巴的位置,轻轻咳嗽了一声,“喜欢就好。”
苏悦灵眨了眨眼,在看到他脸上不自觉流露的温柔笑意时,她发现自己居然仿佛被传染了一般,不自觉跟着勾起唇角。
太奇怪了,这种感觉。
苏悦灵有些不适地垂下头,手指轻轻把玩着花瓣,仿佛忽然之间对这桂花充满了兴趣一样。
元宝姝眨巴着圆圆的眼睛,视线在苏悦灵和元随君之间来回转,脸颊不自觉泛起了红色。
明明大哥和嫂子两人的谈话听起来很正常,但刚才的话,也不知道为什么,竟是跟着紧张起来,还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最后是元随风肚子里咕噜咕噜的声音打破了这份寂静。
“你们肚子不饿吗?我饿了。”
他本来饭量就大,因为赶着回来的缘故,只吃了点心垫肚子,肚子还真有些受不了。大哥也真是的,送个花,都扭扭捏捏的。
苏悦灵回过神来,捏着树枝的手微微用力,她若无其事说道:“我吃饱了,你们吃吧。”
然后拿着桂花,慢悠悠地回她院子里。
回到她最为放松熟悉的地盘,刚才那些扭捏的情绪也随之一扫而空。
苏悦灵忽的想起一事,问吴舒,“我记得先前圣上有赏赐一个青花如意梅瓶?”
吴舒点点头,“是有这个花瓶。”
“把那梅瓶搬出来,往里面加些清水。”
吴舒看了看苏悦灵手中的桂花,已经猜到了她的打算。她眼皮不由一跳,那青花如意梅瓶技艺精湛,匀称秀美,一看就是皇家手艺。以前吴世林也有一个,比这还差一点,花了两千两才到手。
这样一个堪称艺术品的花瓶,苏悦灵却直接拿来插这桂花。
这行为,可以说是相当暴殄天物了。
但转念一想,这的确很有苏悦灵本人的风格。物品在她眼中的价值,只取决于她的喜好程度。她喜欢的,便是价值千金。不爱的,便一文不值。
她很快就从库房中找出了梅瓶,擦拭干净后,往里加上水。
苏悦灵将桂花放在花瓶里,满意地点头。
还是很搭的嘛,她的审美一如既往的优秀!
唯一可惜的是,这花最多也只能再撑个两天了。
等后天就让吴舒将花瓣晒干,做成干花好了。
……
随着元随君等人的归来,元家顿时热闹了起来。从早到晚都有上门道贺的人。
元家也决定在九月六号的时候摆流水席庆祝。无需请帖,来了便是客人。
唯一的要求就是,不拿礼物上门。
村民们对此十分费解,正常参加喜事,空手上门的话,总觉得有些失礼。
直到村长一言惊醒梦中人。
“咱们要是都带着礼物上门,随君收下了,那其他富户的礼物,他要不要收?用什么理由拒绝?”
那些富户带着厚礼上门,肯定有求于人。如果真拿下了,以后他们求人办事,元家都不好意思拒绝。
所以元随君索性所有礼物都不收,无论价格贵贱。
村民们顿时恍然大悟,他们平时看到每届的举人中举后,许多大户人家都会奉上厚礼,那时候他们看得可眼热了,只觉得还是读书好啊。
现在看来,有些礼物的确收了烫手。
更别说,元家,又不缺钱?那些人送上来的礼物,还能比圣人给的赏赐更多吗?
于是村民们这才歇了准备礼物的想法,他们也不是白吃酒席的,索性出人手来帮忙。
猜也知道,到时候上门吃酒席的,肯定不止是卢山村的,附近几个村的人说不定都要上门蹭蹭喜气。苏悦灵那宅子的确是够大,但再大,也塞不下那么多人。而且她也不能保证每个人素质都可以,到时候鱼龙混杂,说不定有人要偷偷跑到内宅呢。
这种事苏悦灵是拒绝的。她更宁愿搭个露天的棚子。卢山村现在的地面全都是糯米原浆铺的,到时候扫一下,把灰尘和土都冲洗了,便十分干净,在上面摆桌问题不大。
元宝姝也赞同嫂子的这想法,元家现在本来就是她们两当家做主,她们两做了决定以后,元随君和元随风都不会反对。
鉴于来的人可能会很多,加上村里空地也够大,就先按两百桌来摆。一桌花费一两,便足够用最好的食材了。
元随风最为促狭,他先前从州府请的那戏班子已经到了元家。他准备摆酒席的当天,让戏班子在戏台上排演“不孝不义的吴修杰”来给大家助兴庆祝一下。
已经看过一回的苏悦灵为他这个机灵鬼点了个赞。
元家摆酒席和拒绝收礼的消息很快就传开来,城里厚礼都准备好了的大户人家那叫一个扼腕叹息。
他们还想趁着送礼,和元家搭上关系呢。
苏悦灵先前被册封为乡君的时候,元家没摆酒席,导致他们想套近乎都没机会。现在好不容易酒席摆了,偏偏不收礼。
这元家人怎么回事,主动送上门的财物,怎么就不要了?
城里李员外同样一脸遗憾,早知道元随君如此遗憾,当初说什么都要将女儿嫁给他。有了解元女婿,他还愁什么?可惜他的儿子,才学是有的,尤其擅长诗词,偏偏天生和科举犯冲一样。每次下场去考,总会出点意外。
要么是考前拉肚子,要么摔到手,总之没有一次顺利的,导致到现在他儿子虽有才名,却连个童生都不算。
李员外的儿子李坚兴致勃勃地让人给他准备九号那天要穿的衣服,他必须要成为最抢眼的人。
李员外说道:“我听说他们酒席都摆在屋外,你去了也未必能见到他人。”
李坚露出自信的表情,“别人元随君不会见,但我的话,就不一样了。他肯定会见我的,我们是好兄弟。”
他可是买了元随君好些诗词和策论呢。
Χiυmъ.cο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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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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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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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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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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