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她做完擦汗的动作,她才后知后觉地反应了过来。
她居然用自己的手绢给元随君擦汗?刚才是被洗脚水给进脑子了吧?
元随君也愣住了,捏着苏悦灵的脚不自觉加了几分的力气。
苏悦灵娇滴滴的声音带着几分抱怨情绪,“你弄疼我了。”
元随君松开了手,站了起来,后退了两步,“抱歉。”
“这样应该够了吧?”
苏悦灵愣了一下,清了清喉咙,若无其事说道:“嗯,可以了。没想到你还会给人洗脚啊。”
她停顿了一下,若无其事地将手绢丢了过去。
“这手绢的花色我不喜欢,给你好了。”
元随君接过刚刚给他擦汗的手绢,“好。”
手绢因为平时被苏悦灵携带的缘故,还残留着似有若无的香。
两人无言。
元随君将这盆水给端了出去。
苏悦灵望着他的背影。
等等,她的脚到现在还是湿的,难不成要等到自然干了再穿鞋?
要不等下叫元随君拿个毛巾过来好了。
在她沉思的时候,元随君再次回来了,只是这回手里多了一块崭新的毛巾,他又一次蹲了下来,用新毛巾帮苏悦灵擦好,每一根脚指头的水都擦拭干净。
“做事总得有始有终。”他的侧脸在灯光下笼罩着一层淡淡的光,让人有些看不清他的表情。
这做事倒是很有他本人的风格,无论做什么,都从不敷衍了事。
和元随君相处越久,苏悦灵就越能看到他身上的一些如钻石般闪闪发亮的品质。如果元随君在现代的话就好了,那她就多了一个至交好友。
可惜他们两隔着两个不同的世界。
苏悦灵有些心不在焉。
等擦拭干净后,元随君甚至重新给苏悦灵穿上绣鞋。
“所以明天还要洗吗?”
苏悦灵眨了眨眼,语气轻快,完全没有半点的愧疚,“要!”
为什么不要呢?泡完脚后,都感觉舒坦许多。趁着这个月还能使唤言随机,多洗几次。
作为不会见好就收的人,苏悦灵反而还蹭鼻子上脸了起来。
“明天我想要加菊花来泡!”
虽然早就猜到苏悦灵的性子,可是从她嘴里听到这话,元随君还是无语了一瞬。
苏悦灵点完以后,便开心地回房间休息了。
等他离去后,元随君坐了下来,从抽屉中拿出一个精致的红木盒子。盒子里装着一根芍药玉簪。
这玉簪是他去州府的时候,觉得适合苏悦灵所以才给她买下来的,本来一回来就该送给苏悦灵的。可是那时候被三锭脚踏纺车给吸引走了所有的注意力,一时之间都忘了这事。
等想起来的时候,又一直找不到合适的送她的时机,就一直被他收在抽屉中。
还是明天给她好了。总不能一直收在抽屉里。
于是等到第二天苏悦灵照例来书房的时候,就看到元随君拿出了红木盒子,放在桌上,往她面前推了推。
元随君轻描淡写说道:“这是之前去州府的时候买的礼物,买回来后忘记给你了,这两天才想起来。”
礼物?
上一回元随君给她的礼物是蟹八件,也不知道这回是什么。
因为好奇的缘故,苏悦灵当着元随君的面打开了盒子,惊讶地发现里面是一个很漂亮的芍药簪子。这无论是品质还是做工,都比县城卖的那些首饰好很多,看起来清雅脱俗,没有半点匠气,正好是苏悦灵喜欢的类型。
尽管料子不是顶级,但这毕竟不是现代,苏悦灵也就降低一些标准了。好看就完事了。
“因为觉得这个和你很般配,所以就买了下来。”
见苏悦灵眼睛闪亮亮,脸上写满了喜欢,元随君唇角不自觉扬了扬。
“这个多少钱?”
这怎么说也得百两吧。
元随君说道:“不贵,我帮掌柜的题了字,所以他只象征性地收了点钱。”
鬼使神差般,元随君没有说出真正的价格,反而找了个理由糊弄了过去。
这样啊。
苏悦灵还真信了,“帮我戴上!”
她以前不戴簪子是因为不爱佩戴吗?不,只是因为县城卖的首饰她看不上罢了,毕竟她不愿意太委屈自己。如今得到心仪的,便迫不及待地想佩戴起来。
元随君拿起簪子,斜斜插入发髻中,清雅的簪子和苏悦灵明艳的脸相得映彰。
苏悦灵说道:“打一盆水进来。”
元随君打了一盆水进来,苏悦灵用这水照了照脸,点点头,“果然只有我这天生丽质的脸佩戴这个才好看。”
这簪子有福啊。
元随君:“……”
虽然这是实话,但也只有苏悦灵会如此理直气壮地说出来了。
对这簪子十分满意的苏悦灵,接下来几天都佩戴着它。
元宝姝和元随风又不是瞎子,自然也注意到了。
元宝姝更是不吝啬赞美,“嫂子这个簪子真好看,特别适合你。当然了,嫂子就算不戴簪子也好看。”
元随风道:“这是大哥送的吧?”
毕竟嫂子从不出门,头上忽然多了簪子,不是宝姝帮她去城里买的,就是大哥送的。而看这工艺,县城的首饰店可没有这水平。
元随君买这簪子时真没想太多,只是现在被大家特意点出这事,还被自己的弟弟妹妹们用含笑戏谑的眼神看着,他微妙地开始感到不自在起来。
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若无其事,“只是恰好经过那店,觉得适合悦灵,所以顺手买下来。”
“贵吗?”会问这问题的,也就是大大咧咧的元随风了。
“不贵,掌柜也就收个成本价罢了。”
话都已经放出去了,元随君自然只能将这谎言进行到底。他没说具体多少钱,元宝姝和元随君便以为花不到十两银子。
元宝姝很喜欢这工艺技术,觉得比县城里的首饰都好看。
“哥你下回再去州府的话,记得也帮我买一个,我到时候给你钱。”
她也不占哥哥便宜,虽然现在家里没再做白砂糖生意了,但以前大头的银子除了置地,手头还留了一些。
自己一贯懂事的妹妹难得主动说想要,元随君能不买吗?
于是他云淡风轻地说道:“好。”
实在不行,就再画几幅画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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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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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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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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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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