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开的很快,没一会儿就到了医院。
沈郁夕是被他背着进医院的。
向来傲娇的姐姐,在他背上的时候一言不发。
两只胳膊死死的抱着他的脖子,柔软的身子贴在他的后背上,红扑扑的俏脸埋在自己纤细的胳膊里。
少有的乖巧。
看病的是个中年女大夫,看的也很快,毕竟是普通的扭伤,这种病,他们一年要看几千个。
都不用拍片子,摸一摸就知道是什么问题。
大夫在沈郁夕的脚上摸了摸,当下就确定了骨头没事儿。
这才看向旁边一脸焦急的林远,“没事儿,问题不大,普通的扭伤,没伤着骨头。”
别看林远站在旁边一声不出,她摸她脚的时候,他的心都要提到了嗓子眼儿了。
脸上的自责和内疚,恨不能扭了的人是自己。
万一要是真的伤了骨头,一定要打石膏的,她那么爱美的人,怎么受得了这個。
听见大夫说没问题,林远这才松了一口气,如蒙大赦般的看着床上坐着的沈郁夕,“谢谢,真是太好了,谢谢你小夕。”
真的是太激动了,激动地自己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沈郁夕抬眼。
四目相对的一瞬间,她看见了他眼里明晃晃的欢喜。
她没事,他比自己更开心。
一瞬间,一种叫做感动的东西在心脏深处一下一下的蔓延,顺着血液肆意流。
以至于,她忽然一下有一种自己是他最重要的人的错觉。
他,居然那么真诚的谢谢自己。
谢谢自己什么?
谢谢自己,躲过一劫没有受伤吗?
真傻!
可是又傻的令人特别感动。
大夫说完,走到了桌子前,在电脑上开了药方。
“记得热敷,促进血液循环,药的话,外敷内用的都有,都是些活血化瘀的药,尤其是那个跌打酒,每次一定要搓热了用,最好再按摩一下,这样好的快。”
她说完拿出打印机里打印好的单子,交给了林远。
“好了,你老婆没事儿了。”
沈郁夕这会儿心里正感动成了一片呢,听见大夫的话,怔愣愣的眨了眨眼。
难道在别人的眼里他们是两口子吗?
她是林远的......老婆?
看人看的真准!
她其实还真的就是呢。
希望所有人都这么认为!
林远也没解释,而是下意识朝着沈郁夕这边看了一眼,见她一脸娇羞默认的样子,心里开心的不得了。
林可可这会儿站在门边儿上,看见嫂子检查完了,贴心的过来帮她穿鞋。
林远忙把手里的单子递给她,“好了,你去拿药吧,钱我已经在手机上交过了,拿上药,咱们门口汇合。”
鞋子肯定是穿不得的。
脚都肿成了猪蹄,这怎么穿啊。
林可可也懂事,这会儿让干啥就干啥,二话不说拿着单子就朝着一口的药房跑了过去。
林远蹲在地上,将沈郁夕的鞋子提在手里,这才抬眼看他,“脚,这鞋咱就不穿了吧,穿上疼。”
面前的大男孩儿,满脸温柔,看着自己的时候,好像眼里心里都只有自己一个人。
一瞬间,她的心里再次软成了一片。
忽然有一种你看够想要扑进他怀里的冲动。
而且,特别的强烈。
沈郁夕点点头,“嗯。”
“来,老公背出去。”林远说完笑眯眯的蹲在了地上。
现在大家可都以为他是她老公呢。
不是夫妻,也是夫妻了!
沈郁夕咬着嫣红的唇,水润的眸子写满了娇羞。
“你蹲下。”
有些事儿,一旦发生就回不去了。
就像是林远天天在她跟前说自己是她老公,第一次会害羞,第二次会紧张,第三次,就只剩下默认了。
她现在对林远时不时的喊自己媳妇儿,叫自己老婆,说他是她老公的这种事儿,习惯的很。
不光习惯,居然还有一点儿乐在其中的感觉呢。
好像自己真的就是他的老婆!
林远一愣。
呦,居然不解释了。
真果然她不说话的时候是最可爱的。
可爱的他不由伸出手在她脑袋上摸了摸,像是在摸某种小动物似的。
沈郁夕特别喜欢林远摸脑袋。
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他的手一碰到自己的脑袋上她就觉得特别的温暖,连带着还有一种特别安心的感觉。琇書網
整个人都软了下来似的。
她居然,毫无意识的在他手心里蹭了蹭。
于是那种安全舒服的感觉便被放大了。
老大夫见这小两口这么亲密,也跟着笑,“刚才听你说话,是沪市人吧?来这度蜜月吗?”
这两个人这么亲热,恨不得一直贴在一起。
尤其这男的,真的是把老婆疼到到骨子里去了,这不是刚刚结婚是啥?
沈郁夕眼皮一跳。
这大夫,怎么越说越离谱了!
他们要是度蜜月的话,那一定要把全国都走一遍!
林远嘿嘿一笑,“不是,我带我老婆来玩儿。”
“哦,那挺好,寒山寺和拙政园都去了吗?面前的两口子长郎才女貌的,大夫忍不住就多说了两句。
林远点点头,“去了。”
“对了,我们苏州的乌镇,一定要去转转,晚上有唱平戏的,还有唱小调的,都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千万不要错过。”
她自己就很喜欢听,每次下班去转上一圈,听着小调,在镇子上走一走,感觉一天的疲惫都会消失不见。
还在闲聊,门口又来了新的病人。
大夫也不闲聊了,重新坐回了自己的椅子上,做出一副准备接待病人的样子,“那就祝你们有个蜜月宝宝。”
这句话,可让林远可乐坏了,“借您吉言。”
沈郁夕:“!!!!”
怎么连蜜月宝宝都出来了,他们不是来度蜜月的!
更不会有蜜月宝宝!!!!
这大夫怎么回事?
“大夫,我这神经跳的厉害,连着跳了几天了,刚才感觉自己都快晕在路上了。”
“先去拍个ct看看。”
......
林远蹲在地上,看着面前满脸通红的沈郁夕,“来吧,我背你。”
姐姐伸手在脸上摸了摸,给自己降了降温。
从自己脚崴了到现在,她感觉自己的脸一直烫乎乎的,快要熟了!
他就是在欺负自己!
那会儿说什么一家八口!
现在又说什么蜜月宝宝!
真是一点都不害臊!
“不要背了,要抱!”
众所周知,抱着可比背着累多了,他欺负自己,那自己就一定要惩罚他。
让他抱着自己,好好累一累看看他以后还敢不敢乱说了。
林远看着她的一脸坚决,差点儿没笑出声来。
“确定?”
他可太喜欢她的惩罚方式了。
女孩子什么的,都是软软香香的,抱在怀里看着她们害羞的样子,那真的不要太享受了。
他这么一问,沈郁夕立刻就怂了。
“算了,还是背着吧。”
有什么办法,谁让自己厚脸皮比不过他!
林可可这会儿已经提着药站在门口了,正东张西望着,就看见哥哥怀里抱着嫂子从里面走了出来。
她忙走过去,一只手放在哥哥口袋里,将车钥匙拿了出来,按下开关,然后打开车门。
林远将沈郁夕放在了座位上,擦了擦脑袋上的汗,“行了,你俩先坐着,我去很快就回来。”
沈郁夕的脚肿成这样,穿运动鞋肯定是不可能的了。
但是又不好穿着四季拖鞋出门,他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她买上一双棉拖鞋。
可以穿着出门的那种。
这样的话,不管是坐在车里,还是在家里都会舒服许多。
毕竟棉拖鞋除了保暖,还很绵软。
他说完,掉头就朝前面跑。
沈郁夕愣了一下,一脸茫然的回头看身后的林可可。
“他这是有什么急事吗?”
林可可撇撇嘴,“怎么可能,你就是他最急的事儿!”
虽然她也不早知道他哥干啥去了,但是她知道,在他哥心里啥事儿都没沈郁夕重要。
沈郁夕抿了抿嘴,一脸好奇的看着她,“是吗?你真的这么觉得?”
林可可步依然的点点头,“可不么,那会儿你脚崴了的时候,感觉我哥都急的要疯了,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他这么紧张一个人呢。”
沈郁夕没说话,脑海里想起的都是关于林远的好。
像是打翻了装着回忆的瓶子,瓶口一倾斜,所有关于林远的一切都被倒了出来。
他第一次进自己办公室的时候,他第一次跟自己吃饭的样子,他第一次和他看电影的样子,以及他们第一次转商场的样子。
记忆的涟漪,一下一下的在尖儿荡漾着。
能想起来的似乎全都是他的好。
这一刻,她前所未有的想他,特别想。
这会儿林远从超市走了出来,手里提着一双黄色皮卡丘的三十七码棉拖鞋,看起来很可爱。
专门买大的一个号,是因为她的脚成了猪蹄。
沈郁夕的目光透过车窗准确的落在了林远的身上。
在看见他手里的那双拖鞋的时候,那种温暖就再次弥漫开来。
一个声音在自己的脑海里疯狂叫嚣。
亲他,就现在!
林远穿过马路,跑到车前,这才将沈郁夕那边的车门拉开,“没有别的样子了,青蛙和皮卡丘,我觉得还是皮卡丘好看一点,所以就买了。”
他觉得这种可爱的风格她大概不会喜欢的,但是没办法,这已经是自己能买到的最好看的一双了。
沈郁夕眼里的光认真又虔诚,“很好看,谢谢你。”
谢谢他对自己的照顾和疼爱。
谢谢他对自己的温柔和体贴。
谢谢他对自己的忍让和迁就。
更重要是的,谢谢他能够喜欢自己。
天知道,被他喜欢的感觉,原来这么温暖。
真的可惜没有早些认识他,虽然现在也不晚。
遗憾又庆幸!
林远被她这突如其来的正经搞得有些不知所错。
他还以为她会说,不要不要,好幼稚呢!
他附下身子,将她那只受了伤的脚轻轻抬了起来,然后塞进了棉拖鞋里。
“这样就不......”
他的话还没说完,只觉得一个人影飞快的压了下来,然后在自己的脸上,落下了一个炙热的吻。
她的嘴巴有些湿漉漉的,贴上来的时候特别炙热,因为紧张的原因有些烫呼呼的。
天知道这是她鼓起了多大的勇气。
大姐姐仰着脑袋,长长的睫毛卷出一个自然又好看的弧度,一双杏,眸里倒映着街边的暖光。
在亲上来的一瞬间,她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要跳出去了。
但是与此同时,大脑却体会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和愉悦。
这大概就渴望的太久,一下得到了释放的快乐吧。
林远瞳孔猛的所了两下。
一颗心更是噗通噗通的跳的飞快,甚至大脑都是一片空白。
要说什么早已经忘了。
只剩下了一个念头。
她......居然就这么毫无征兆的亲了上来。
她,亲了自己!
她第一次主动的亲了自己!
一个蜻蜓点水般的吻之后,她就因为害羞,飞快的别过脑袋,靠在了椅子的后背上。
这可是她第一次主动的亲一个人呢。
嘴巴贴上去的一瞬间,感觉自己呼吸都要停止了。
一颗心更是不受控制的乱跳。
在亲下去,真怕自己得了心脏,或者忽然晕了过去。
林远眨眨眼,顿了片刻后,这才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拿起她的另外一只脚,因为紧张,大姐姐的脚趾这会儿都是绷紧的。
林远忍不住在她的脚背上轻轻摩挲了一下,“来放松一点。”
说完将那只小巧漂亮的玉足放进了拖鞋里。
沈郁夕这会让紧张极了,满脑子都是自己吻了他,她已经是他的人了。
甚至说话都有些结巴,“我,我饿了。”
林远关上车门,上了副驾驶,“走,老公带你去吃好吃的!”
如果说之前都是故意逗她玩儿,想看看她的反应。
那么现在,他是真的觉得,他就是她的老公。
他的老婆正坐在自己的副驾驶上。
车子发动了,继续朝着乌镇驶去,毕竟哪里的风景真的是太好了,能带着自己喜欢的人住一晚,一定是一件特别惬意的事情。
半个小时,三个人再一次站在了乌镇的小桥上,现在天已经黑了,小河周围亮起了路灯,在温暖的光色光束的映衬下,原本就美丽的乌镇更是多了几分迷人。
林远熟练的将沈郁夕背在背上,“想吃什么?”
“吃鸡,你觉得怎么样?。”
吃......啥???
林远不由双腿一夹,“姐,你认真的?”
要说这个,他可就不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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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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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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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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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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