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徐锍摇头,“传闻不可信,都说这姜二小姐长得极丑,我见她长得还挺好看的对吧?”
“毫无趣味。”琇書蛧
徐锍被噎了一下,又问道:“姜三小姐呢?姜三小姐的那小模样可水灵了,是吧?”
“俗气。”
“你大爷的,那叶琼歌怎么样?她可是京城第一美女,你不得不承认她漂亮吧!”
“漂亮?”对面的人冷声道:“你让我去评价一个死人漂不漂亮吗?”说着,他终于收回目光,看向对面的徐锍。
青年身穿深红色长袍,领口处绣着一只黑色的凤蝶,让他的脸色变得迷离而妖娆,生的一双丹眉凤眼,眼尾上挑,略有几分的嚣张姿态,眼角却有一点红痣,衬得他更加妖媚。
嘴唇微薄,但又红艳的很,皮肤也太白了,衬得他深邃的五官特别清晰,身上带着一丝让人无法靠近的气息。
徐锍见状,差点噎住。
不得不感叹,对面的人确实有资格挑剔,因为他的长相,让他有资格对所有名声在外的女子指点一二。
这是苏国公之子苏敛翼。
“算了,别提女人了。”徐锍挠了挠头,“右相最近是越来越不老实了,还暗中勾结了摄政王慕时渊,如今慕时渊估计还在观望,如果慕时渊跟右相相交,那姜三小姐跟右相之子成亲后,姜家在朝中的势力也会越发庞大。”
“那就去多提点提点右相吧。”苏敛翼的语气很温和,“就看着慕时渊能不能被他拉拢过去。”
徐锍看着苏敛翼的侧脸,犹豫再三还是问出了口,“几年前你突然失踪了几个月,去了何处?”
闻言,苏敛翼眉头微蹙,忆起那段时日,不知为何,目光却落在了楼下的那位姜二小姐身上,她的背影过分熟悉,不禁让他心头一颤。
她已然死了三年,不可能,不可能是她。
“再过几天,姜家三小姐就要成婚了,我想摄政王会派人去调查姜晋源的底细。”
苏敛翼收起心底猜想,道:“慕时渊被洪霄帝看重,姜晋源和右相争相拉拢他,不过,”他的唇角勾起,“他是看不上姜家的。”
“我懂了。”徐锍明白了,“姜家日后会很麻烦。”
“真是可怜。”苏敛翼轻轻叹了口气,徐锍心中一惊,他知道,对面的那个人,不会真的同情任何人,反之,他说的可怜的人,反而会变得很可怜。
或许是为姜家的将来不免唏嘘,徐锍再次看着金玉楼前的身影时,心中有些感叹,他道:“你说姜家二小姐的脸那么清纯可爱,推继母下楼的事情,可能是误会,说不定她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
“不。”没想到苏敛翼却答道:“之前的那位姜二小姐,断然有可能做出那样的事情来。”
徐锍翻了个白眼,不再说话。
姜玉璃不知道自己在金玉楼前做的举动,都被别人看到了,童儿从当铺回来,冲她摇了摇头,说道:“奴婢之前的那块玉已经被人买走了,不过我在当铺里发现了一个漂亮的玉佩,便买了回来。”她张开手掌说道。
童儿拿在掌心的玉佩并不是很出色,姜府虽说不是什么显贵之家,但香儿跟在沈氏身边多年,也是见惯了好东西的,而这块玉石与之相比,实在是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如果说有什么特别之处,那就是玉石上雕刻的小狸猫栩栩如生。
香儿只看了一眼,移开了视线,姜玉璃却移不开眼,接过后更是爱不释手,对童儿道:“这只狸猫真是可爱。”
“小姐喜欢就成,奴婢还生怕买错了呢。”
姜玉璃并没有拒绝,香儿看了一眼,不禁在心中暗笑,说到底,姜玉璃是个在山里呆了几年的土包子,不过是个破玩意居然就这么爱不释手。
待她们回到姜府的芳华苑的时候已经很晚了,香儿不知道什么时候眨眼就溜走了,姜玉璃知道她一定是回书秀苑给沈书然回话了。
见屋子里终于没有人了,童儿关上房门,给姜玉璃倒了一杯热茶,轻声问道:“小姐,你怎么突然要奴婢来赎这玉佩?这玉佩是谁的?是有什么特别之处??”
她和姜玉璃一起在青城山生活了几年,童儿和姜玉璃虽说是主仆,感情已经胜过主仆,童儿知道姜玉璃的一切,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童儿不明白姜玉璃想要做什么了,又或者是做了有什么意义。
比如在今天这种情况下,出门前,姜玉璃告诉她,必须为自己赎回一个玉佩,金玉楼前的话,是姜玉璃之前教给童儿的,所谓的母亲所留下的玉佩也是编造出来的。
姜玉璃对她笑了笑:“你今天做得很好。”她揉了揉手中的玉佩,道:“这枚玉佩是老友的,可惜的是老友已经不在了。”
她手中的玉佩,是她刚成为叶琼歌的时候偶然发现的,后来才知晓,当年的叶琼歌一心爱慕慕时渊,而这枚玉佩也是慕时渊送她的,之后发生了什么她并不知晓,却知道这枚玉佩被当了。
想到这里,姜玉璃的脑海中忽而闪过一些不属于她的画面。
偌大的桃花树下,一抹熟悉的身影站在树下,树荫下的那人手中赫然拿着这枚果子狸形状的玉佩。
“阿敛。”
一声低呼,那人转过身来,逆着光看不清长相,却见一粉衣女子朝着那人狂奔而去,男子的容貌她没看见,但是女子的样貌她却是看见的。
叶琼歌!
姜玉璃顿时从回忆中挣脱而出,竟有些不可思议,她怎么还会有叶琼歌的记忆?难道说之前叶琼歌的记忆并未完全接收,如今竟还能想起不成?
童儿见姜玉璃不知道在想什么,眼神很凄凉,忍不住道:“姑娘……”
姜玉璃回过神来,笑道:“没什么,老朋友虽然走了,但好歹我找回了这枚玉佩。”
叶琼歌虽然走了,但姜玉璃还在,虽然不知叶琼歌为何要将这枚玉佩当掉,但既然如今她寻了回来,自然会收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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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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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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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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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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