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荒村的学堂里养有两匹马,是给朱清然和明瑶在发生紧急情况的时候用,譬如孩子们生病需要看大夫什么的。
祝江江过来,借走了一匹。琇書蛧
裴祭已经教会了她骑马,其实骑马也不难,只要不怕摔,很快就能学会了。
她骑上马,跑得还不快,但相比自己一个人坐马车,这个速度已经算快了。
根据自己在家做好的计划,祝江江今天只要去几个果子马上成熟的村子看看就行,如果还有时间,她就再去城里一趟。
种菠萝的程家村。
程家村的菠萝在去年秋收结束之后就开始种植了,到了现在已经完全可以采收。
“祝村长,你可算来了!”
按照祝江江之前给他们村的菠萝种植攻略,果子外皮变得青黄时,就可以采摘。
现在果子外皮早已变得青黄,他们都吃了好些,却还没等来祝江江。
今儿要是还见不着她来,大伙儿都打算叫人去小荒村请她了。
祝江江手里的马被一个村民牵走,她还没来得及打个招呼,就被程家人的人拉着往地里走了。
“程村长,菠萝大家都尝过了吗?味道怎么样?”
“我们都尝过了,按照你说的,用盐水泡一泡,那可太甜了!”程家村的人就是因为吃过,所以才这么期待祝江江来。
因为他们之前跟祝江江约定的就是,他们种出来的东西,只有祝江江能收,他们不能自己卖。
“我先去看看,如果没问题,咱们后日就采摘,倒时我会派马车过来。”
祝江江一边说话,一边跟着大伙儿往菠萝地里走。
还没靠近,菠萝熟透散发出来的香味就飘到鼻子里了,原是田埂旁有几个孩子在削菠萝,准备吃。
“臭小子,你们咋又来吃,老子还等着卖钱呢,你们吃不够咋的!”
程村长佯装抬手要打人,嘴里虽是骂骂咧咧的,却也没真的下手,“削都削了,快弄一块给祝姐姐尝尝。”
程村长家的几个孩子都超过了去学堂的年纪,只能守在家里跟他老爹干活。
尽管如此,能吃到菠萝,他们也甘愿了。
而且,现在才刚刚春耕结束,他们家就马上有东西可以丰收,日子好过了,上不上学对他们来说也无所谓了。
“祝村长,快尝尝!”
程村长一脸献宝似的,用筷子插了一大块菠萝递给她。
乡里的孩子们十分珍惜种出来的粮食,那菠萝削得,又好又不浪费一点果肉,祝江江很大方地就接了过来。
“嗯——这才是初夏的味道!”
一年多没吃到正经水果了,祝江江感动得差点要哭。
菠萝和西瓜是很具有季节代表性的水果,西瓜还要一个多月才能吃,能先吃到菠萝也不错。
“啥味道?”
程家人听不太懂,初夏的味道,这有什么说法吗?
“没。”祝江江把手里的菠萝一口咬到嘴里,快速吃完后,道:“程村长,那就按照计划,明天尽量采一些外皮是黄色的,后日我来拉走。”
“没问题!”
“太好了,才刚开春咱们就有收成了。”
程家村的人听了,纷纷激动感慨。
春天虽然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可往年这个时候,春天带给他们的,只是鲜嫩的野菜罢了,今年居然能带来银子。
这咋不叫人激动呢!
“程村长,能帮我找个布袋子或者篮子吗?我想买几个菠萝,带回去给我家相公尝尝。”祝江江说着就要掏钱,但却被程家村的人按住了。
“说啥买啊,这菠萝本来就是你的,你想吃多少都成!”
程家村大伙儿见她这么见外,都摆出一副不高兴的模样。
把她的手按住之后,好几个人都小跑着往自己地里去,给祝江江挑了又大又黄的菠萝来塞给她。
这些菠萝,祝江江当初可是白给他们种子让他们种。
而且种植的时候,还亲自来过好几次,帮他们想办法除虫啥,要认真论起来,这片菠萝地都不算是他们的。
他们只不过是在秋收闲下来的时候,出点力罢了。
祝江江被他们的热情吓到,十几个菠萝往她身上挂,她衣服都快被菠萝的刺划破了。
“你们着急啥啊,等我回去拿了背篓给祝村长。”说完,程村长转身就往家里的方向跑去。
只是还没跑两步他又回来了,“臭小子,你们给我回去拿背篓去,别只顾着吃!”
这一家子也是好玩儿,父子关系真不错。
祝江江跟着身旁笑话程村长一家的村民们,哈哈大笑起来。
程家村好像不在她的重点规划范围内,因为菠萝确实比较好种,所以她花在程家村的心思不算多。
她更多的是把心思花在刘家村那几个村子里,他们种的水果可以说比较娇贵,也比较稀有。
如今看到热情的程家村大伙儿,祝江江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太过偏心了。
“程村长,明日采摘的时候,菠萝顶不用去掉,留着一起卖,这样方便保存。”
祝江江把明日需要注意的地方一一交代好,他们现在给她摘的菠萝,只留了肉身,顶和根茎都砍掉了。
没了顶,菠萝可放置的时间就大大缩减了。
“这样啊,我们记住了。”
“对了,再准备一杆秤,我的车子一过来就能直接装车了。”
“好嘞,祝村长你就放心吧!”
祝江江一直跟他们交代,直到村长家的儿子把背篓给她拿来,她才把村民们送给她的菠萝装进背篓,然后离开去下一个村子。
下一个村子是种草莓的大荒村。
大荒村听名字或许会觉得,它跟小荒村是一前一后的两个村子,但其实它跟小荒村一点儿都不近,而且也没啥关系。
大荒村之所以叫大荒村,是因为它跟小荒村一样穷。
两个村子唯一的不同点,只是因为大荒村比小荒村大,大了不止两倍以上!
看到祝江江来了,大荒村的人和程家村一样,都迫不及待地把她往草莓地里拽去。
待她交代完采摘的注意事项后,他们也跟程家村一样,弄了三个篮子,摘了满满三大篮子给她带回家。
就跟她是来旅游的一样,还给她准备伴手礼回去。
祝江江看着装得满满的背篓,哭笑不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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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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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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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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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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