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华娱激荡年代最新无删减>第三十二章 百鸟朝凤
  长途客车又来到了王千户村。

  “妈,回吧。”

  “儿子,在外面你可千万照顾好自己。”

  “放心吧,我没问题的。”

  “儿子……”

  “妈,你要再这样,我可要哭了。”

  “别别,儿子,你可好好的。”

  “哎!”

  沈放再次坐上了客车,来送的只有母亲。

  据母亲讲,应该是老爸怕自己哭出来。

  沈放并不介意这些,自己跟父亲的心结是解开了。

  这比什么都好。

  可就在车子开出去没多久,一阵鸟鸣从那小丘上传了过来。

  若是旁人,很可能当成是真的鸟雀,可沈放立马就打开了车窗。m.χIùmЬ.CǒM

  虽然看不真切,可他知道那小丘上定然有一个人正在吹奏唢呐。

  这就是《百鸟朝凤》!

  也许,父亲吹的并不是特别出色,比不得那些大师的水准。

  可沈放听来,不知不觉就已经泪如泉涌。

  ……

  小丘上。

  沈清泉已经停了下来,他很清楚自己不如当年。

  “老头子!吹的太好了!”

  若是在平日里,就算老伴儿这么讲,沈清泉也要反驳两句。

  至少是,你懂个屁。

  但眼下,他什么也没说。

  “走吧。”

  “唉。”

  老两口一前一后,嘴上却不停。

  “咱们接下来多种些地吧。”

  “为啥?”

  “要是儿子在外面混的不好,最起码回来有地种。”

  “还是你这老小子想的周全,对了,你为啥给儿子吹这个呢?”

  “我怎么知道。”

  “你是希望儿子能当那凤凰吧?”

  “你,你……”

  “哈哈……看来我猜对了,你个死老头子,有什么话就不能当面说!”

  老沈家这两口子还是那样,虽然话里夹枪带棒,可脸上还是乐呵呵的。

  ……

  哐当~哐当~

  南下的列车里,满满当当。

  人一多就容易嘈杂,而在这样嘈杂的环境里,有一个人很是特别。

  他长相帅气,一声不吭,只是看书。

  那是一本好像小册子一样的书,名字叫做《天鹅绒》。

  1967年,一个乡下女人因为两斤猪肉疯了,她疯的是那么的古怪,那么的冤。

  她有一个老公,她的老公是那么的普通,普通到书里都没提他的名字。

  但她的儿子有名有姓,叫做李东方。

  李东方长的不错,娶了村里大队长的女儿,原本这个婚事算是李东方高攀了,不过,大队长的女儿哮喘、心脏病还斜眼。

  这么一看就合理的多了。

  李东方也就成了小队长。

  有一天,小队长奉命去接下放到村里的华侨唐雨林一家。

  同一天,疯妈跳河自杀了。

  后来,小队长跟唐雨林的老婆搞在了一起,她的肚子像天鹅绒。

  最后,唐雨林开枪杀了小队长。

  这本小说是沈放离开昆明的时候,姜汶塞给他的,跟着《太阳照常升起》的剧本一起。

  沈放得到的剧本,也就是小队长这个角色的剧本,在《太阳照常升起》这部电影里,有四个小故事。

  疯,恋,枪,梦。

  ‘小队长’这个角色主要是出现在‘疯’以及‘枪’这两个故事里的。

  而这两个故事,也正脱胎于小说《天鹅绒》。

  《天鹅绒》这个小说本身很短,故事也不够拍成电影的。

  姜汶往里面加了很多的东西,而且,就沈放从剧本中看来,姜汶说了很多东西,又藏了很多东西。

  从文笔来看,姜汶是很有个人风格的。

  他的剧本,主要以四个字的短语为主,只能说是短语,因为那不是成语。

  像散文诗,对仗押韵,又很像古文。

  还好,沈放在文学方面有一定的水平,阅读起来并不难。

  当然,沈放有自己的优势,他知道全部四个故事。

  只不过,他跟大家差不多。

  这四个事故他能看懂,可四个故事串联在一起成了一部电影,他就不懂了。

  眼下看着小队长的剧本,脑中不断出现整部《太阳照常升起》的电影画面。

  不得不说,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沈放自然也无法忽视这部电影里面许多的隐喻。

  拍摄地点在东川红土地,也就是说,红色的路。

  还有疯妈对儿子小队长讲述他父亲的情况。

  最可爱的人。

  一开始那么长,后来这么长……最后变的很短。

  这很明显是讲,小队长的父亲从一个士兵成长为干部。

  还有四个兜。

  这个兜,许多年轻人大概不了解。

  衣服上两个兜的是战士,四个兜的是干部。

  另外,还有一个藏的很深的地方。

  在最后‘梦’这个故事里面,唐妻对疯妈说的。

  她是来结婚的,9月10号就是结婚的日子。

  9月10号,似乎没有什么特别,可前一天呢?

  这实在是让人无法不产生许多想法。

  而且,也真的是藏得很深。

  这四个故事,按照电影里面的顺序来说,前三个是发生在1976年的,而最后一个发生在1958年。

  唐妻讲的是1958年的9月10号,似乎跟那位教员又没有关系,可是,姜汶又在剧本中不断强调。

  最后一个故事其实是开端,但姜汶把这个故事当成了结尾。

  而这四个故事,正好对应‘春夏秋冬’。

  可不管怎么说,也是1958-1976……看,这个年代也是有所指的。

  身处列车上的沈放,他看着想着,脸上时而微笑,时而凝重。

  他好像是一个侦探,想要破解《太阳照常升起》里的一个个谜团。

  姜汶就好像一个谜语人,他不光留下谜团,甚至根本就是不好好说话。

  能直说的,总是给你绕个弯子,让人想骂脏话。

  但沈放记得后来许多电影大家对这部电影的评价。

  如戴锦华老师,等等。

  他们都认为,这是姜汶电影艺术达到大成的作品。

  姜汶自己也说过,这是他最棒的电影,超过后来的《让子弹飞》。

  想到这些,沈放更好像被激起了斗志,他更想破解。

  这时。

  “听说了吗?陈逸非死了!”

  “啊?他谁呀?”

  “人家是大艺术家!”

  “这次姜汶要完蛋了,没准陈逸非就是被他气死的!”

  “真的假的?”

  列车里的闲言碎语,把沈放给拉了出来。

  他很快就看到有人在看报,而报上的显著位置,刊登了陈逸非先生去世的新闻。

  沈放可以确定,姜汶这货最近一定不会很舒服。

  ……

  四月中,东川红土地,树木更加的绿了。

  红色与绿色交织的世界里,一台台机器,一个个人,他们好像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但又身处其中,融为一体。

  剧组已经集结,该进组的都进组了。

  那边是戴着墨镜的摄影赵飞,这边是戴着顶棒球帽的编剧述评。

  他们俩都是姜汶的老搭档了。

  赵飞第一次跟姜汶相识,还是在《大太监李莲英》这部电影里,姜汶就是那个太监。

  述评则是《有话好好说》的编剧,这部电影是张一谋与姜汶最后一次合作,真的很搞笑。

  此刻,大家却没有工作,而是三三两两的凑在一起打扑克。

  剧组怎么变得如何清闲?

  原来是导演跟女主角在聊天。

  “最近好多报纸在骂你呢。”

  “让他们骂!”

  “你要知道,积毁销骨,众口铄金。”

  “我知道,可我怕什么呀?我又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好好,你全是道理,我说不过你。”

  “嘿嘿……咱们好好拍戏就得了。”

  周芸也没想到,陈逸非先生会突然去世,当初那部《理发师》她也是女主角来着。

  现在整个舆论对自己老公实在不利,这个局面如果不能改变,那眼下的这部电影,会不会受影响?

  姜汶却依旧那个样子,我行我素。

  周芸有些气,可这也是老公的性格,她也没办法。

  “我去准备了。”

  周芸接下来得‘洗脚’。

  姜汶正打算拍戏,可有个人也想跟他聊聊。

  “陈逸非先生已经去世了,沪圈的大佬们就算是骂你,他们也赚不到什么。”

  “小师弟,你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赚钱。”

  “嗯,有那么点儿道理。”

  “我了解你。”

  “你了解什么?”

  “你想站着把钱赚了。”

  “这话说的好!你确实了解我。”

  “我也不让你跪着赚钱,《理发师》那部电影谁是主角?你发个邀请过去,沪圈大佬会怎么想?”

  沈放之前的话,非常对姜汶的脾气,可眼下这句,又让他眉头微皱。

  俄顷,这家伙又笑了。

  “你小子果然有东西!”

  沈放知道姜汶是想明白了。

  其实,沈放出的这个主意,关键不在于赚钱,关键是让沪圈大佬们看到姜汶的态度。

  至少他不是要跟沪圈老死不相往来,这就足够了。

  姜汶得了小师弟的主意,心里非常高兴,干脆大手一挥。

  “行了,别打扑克了!咱们拍戏!”

  ……

  黑暗之中,一双精致的脚丫出现了。

  那晶莹剔透的脚底板,甚至能映出斑斓水光。

  噗通一声,踩进木盆里,溅出些许水花来。

  双脚在水中交叠,仿佛两个调皮的孩童。

  大概是洗的差不多了,便又踩到了木盆的边上,本来这一双脚丫也不用如何仔细的清洗。

  稍作停留,也不把水擦干净,就踩在了木质的地板上。

  出了屋子,就是红色的地,红色的路。

  这地上并不脏,干净的很。

  这双脚的主人也似乎不在乎脏不脏的,走起路来大大咧咧。

  但她却是一个女人,一个长的很好看的女人。

  没多久,她盯上了一排鱼鞋。

  可她想要一双带黄须子的。

  卖鞋的给了她,她捧着走出来。

  好像是一件宝物,她的注意力全在这双鞋上。

  突然,撞到了一个人。

  “你!”

  “妈?”

  这个人,喊了她一声妈,但旋即就跑。

  他穿着一件红色的上衣,还抱着好多的砖头。

  “站住!”

  妈在后面追。

  这个人不说话,只是自顾自的跑,以及扔掉那些耽误他跑路的砖头。

  后面出现了一个胖女人,她是卖鞋的。

  “钱!”

  “站住!”

  “钱!”

  就这么的三个人一条线,在这红色的路上,追着跑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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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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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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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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