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华娱激荡年代小说>第三十一章 春风十里不如你
  北五环,现在有大片的工地。

  后来可能是地球最大的社区天通苑,目前也只是初具规模。

  南边更是未来奥运会的主要场馆。

  任谁也想不到以后这里的样子,甚至,有不少拆迁的京城百姓,都不想买这里的房子。

  就这样的环境,应该说是没招谁没惹谁,可今晚……

  “啊啊!我考上了!我考上北影了!”

  “……”

  “我是第二!我是那个最大的笨蛋!”

  “……”

  “那个考第一的,你给我等着!开学了我一定好好的看看你长什么样子,竟然敢压老娘一头!”

  “……”

  沈放没说话,但后背有些发凉。

  说真的,他完全没想到自己会陪着小蜜这丫头来到这个地方。ωωω.χΙυΜЬ.Cǒm

  唱完了歌,丫头好像酒醒了,自己的安慰大概有些效果。

  却不想,从钱柜出来之后,这丫头就拉着沈放上了一辆出租车。

  就让司机随便开,最后,开到了这个地方。

  一开始,沈放也没弄明白为什么开到这里,可当他看到司机大哥对他挤眉弄眼的,以及这附近有不少小树林。

  你果然是个老司机!

  下了车之后,丫头根本没管那么多,她就只是放飞自我。

  扯着嗓子大喊,大声的发泄着。

  沈放只好陪着她,还好,现在已经是深夜,这附近居民也不多,嚎两嗓子问题不大。

  丫头发泄的差不多了,就跟沈放并排走。

  “对了,还没问你考的成绩呢?还有中戏那边呢?”

  “也就那样。”

  “到底怎么样?说!”

  “两边都考上了。”

  “真的?你可以呀!对了,是本科吗?”

  “是本科。”

  “哈哈……恭喜你呀!那,你打算选哪个?”

  “中戏。”

  沈放回答丫头的这些问题,真的很加小心。

  关于自己是那个第一的事情,沈放的原则就是,打死我也不说。

  丫头却突然跳到沈放的面前,做起了拦路虎。

  “我可是听说了,你好像……嗯?”

  还挤眉弄眼的。

  沈放一见就猜到,定然是余敏这个多嘴的导演。

  “姜汶老师确实找我做男主角。”

  丫头一听,脸上惊讶跟高兴都交织在了一起。

  “你把角色给抢回来了?”

  沈放只好点点头,“确切的说,我根本没抢。”

  “之前,大哥龙跟他儿子的事情……”

  “他自己搞出来的事情,跟我没多大关系。”

  丫头听到这里,她眼睛又瞪大了。

  “沈放,我怎么感觉,你会比我先红呢?”

  沈放无奈的摇了摇头,“姜汶老师的电影,没那么商业,我不见得会红的。”

  “不对不对,你这个家伙这是挑我喜欢的说。”

  丫头表示,自己没那么容易被忽悠。

  沈放只好顺着她说道:“好,我会先红,我沈放以后是大明星,你杨小蜜只是个小明星,怎么样?开心了吧?”

  丫头哈哈一笑,“那到时候你可要多给我介绍资源。”

  沈放更是变本加厉,“干脆我导演,找你拍戏得了。”

  “那也好呀!大家都是熟人,你可得让我做女主角!片酬也不能低了!”

  这俩人越说越像真的,直到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一笑过后,又陷入了沉默,这深夜之中,仿佛只有两人的脚步声。

  不知过了多久,丫头没忍住。

  “那首歌不是给我写的吧。”

  她这甚至不是问话。

  沈放是抄的,可他没法说实话,而且,谁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写一首好听的歌出来。

  关于这首歌,沈放只是觉得很好听,也挺合适安慰这丫头的,她听了这歌里的好话,大概会高兴。

  但,他又不想回答一句简单的‘嗯’,因为他觉得,这似乎对丫头过于残忍了。

  沈放选择开个玩笑。

  “你不会因为这首歌,喜欢上我了吧?”

  丫头一听,笑骂道:“你想得美呀!”

  还补了一句,“我说过了……”

  可还没说完,沈放接了过来,“好好学习,认真拍戏。”

  这引得丫头一阵娇笑。

  “这首歌真的很好听,叫什么名字?”

  “春风十里。”

  “好奇怪的名字。”

  “春风十里不如你。”

  说到这里,二人四目相对。

  不久,丫头过来拉住了沈放的领子,吻了上来。

  这并不陌生,但之前没能细细品味。

  “我很喜欢。”

  丫头这说的是喜欢歌,还是别的。

  不知道,也不确定。

  接着,她又转身往前走。

  “我得回家了。”

  却在这时,沈放一把拉住了她。

  二人再度四目相对,这次跟之前却完全不同。

  他们能从彼此的眼睛里看出别样的东西来。

  “你会是第一,你也会红的。”

  丫头并不完全明白沈放说的全部意思,但也没必要明白。

  因为,沈放把她拉进了小树林。

  没人能想到,今年北影的第一跟第二他们竟然会做这种事情。

  ……

  4月的东北,仿佛才刚刚从寒冬中醒过来。

  一望无际的大地上,行驶着一辆长途客车。

  在王千户村有一站,车子停了,有个乘客下车。

  沈放拎着简单的行李,走在村里的土路上。

  村里的大黄狗朝他叫,他也只是笑笑。

  要是贴的近了,他就作势下蹲。

  那大黄狗就会夹着尾巴躲远些。

  这货竟然忘记了自己的气味,也可能是自己的气味变了。

  沈放继续往前走,脑子里不免想到那晚的情形。

  两人没敢去掉过多的装备,还好,这并不影响什么。

  他跟丫头都有些害怕,毕竟,京城的大爷大妈是很厉害的。

  但又有种特别的刺激。

  将丫头顶在树上……

  沈放甩甩头,还是不去想这些。

  “我们这次算什么?”

  “你这么晚了还不回家。”

  “我就是想犯个错。”

  “我也是。”

  两人的对话有些莫名其妙,可两个人却明白彼此话里的意思。

  挺奇怪的。

  正想着,突然间前头传来了一阵嘈杂的音乐。

  有鼓,有二胡,有唢呐……那正是家的方向!

  沈放心里一颤,直接跑了起来。

  不会是……

  等到了家门口,他愣了。

  “啊呀!咱们的状元回来拉!”

  “老沈家两口子,小放回来了!”

  “是沈放吧?我就知道你小子会出息!”

  那鼓乐、唢呐什么的倒是没错,可家里这是搞的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这竟然是给我办的席?

  还来了好多的乡亲,拉着沈放就是唠嗑。

  还有拉着他拍照的。

  特别是郭老二,这货对着沈放十分亲热,勾肩搭背。

  沈放有一种乡村顶流的感觉。

  直到爸妈出来。

  “小放!哎呀!你可算回来了!”

  母亲王桂芝高兴极了,她脸上全是笑容,十分亲热的把自己的孩子搂在怀里。

  虽然,她已经搂不住了。

  父亲沈清泉还是那样,一副不想多话的神态。

  沈放大概也想明白了,但他还是得问,“妈,这……”

  没等他说完,王桂芝就笑道:“你的成绩,我跟你爸也查了,哈哈……第一呀!可太好了!我儿子太出息了!”

  果然如此。

  沈放还能说什么呢?

  本来他想给爸妈一个惊喜,现在是爸妈给他一个惊喜。

  “你爸,他要面子,其实是他打的电话。”王桂芝在儿子耳边小声的说了一句。

  沈放当然明白,于是,便走了过来。

  “爸。”就这么简单的叫了一声。

  “唉!”沈清泉简单的回了一句。

  两个人接着就拥抱在了一起。

  看到这一幕,王桂芝的眼泪又没忍住。

  ……

  翌日。

  沈放跟爸妈出现在村里不远的一处小丘之上。

  这里有一块碑,上面写了几个字。

  吾儿沈鸣之墓。

  “清明过了,你就给你哥上个坟吧。”

  自打昨天那个拥抱之后,沈清泉的话就多了起来。

  之后,沈家又是办了宴席,当然就是农村的流水席。

  因为这个宴席是为他沈放办的,庆祝他‘高中状元’,于是,沈放没办法说出,我坐小孩那桌。

  而且,沈放还十分的忙碌。

  这次他的高中,用母亲的话来说,就是为老沈家争了大脸了!

  必须要大操大办。

  得让十里八村的人都知道,咱们老沈家出了个状元。

  沈放就只好跟着爸妈,挨个桌的走,不断的敬酒喝酒。

  搞的他好像个新郎官。

  还真别说,已经有媒人来说亲了。

  村支书家的姑娘,现在还待字闺中呢。

  沈放一听,就不停的摇头。

  那姑娘他知道,身高160,体重160,端的是拳头上能跑马,胳膊上能站人。

  还好,王桂芝帮儿子解了围。

  “我儿子以后得娶城里的姑娘!”

  媒人一听,脸色尴尬,想吐槽两句,可又有许多人起哄。

  “就咱们小放这长相,以后肯定是大明星!”

  “那时候姑娘还不随便挑?”

  “没准能把刘一菲娶了呢!”

  沈放这脸也被臊的很红。

  还好,这些个话许多人并不当真,甚至,很多人根本就不信他们老沈家的儿子能娶城里的姑娘。

  沈放没有多说,一直敬酒来着。

  表现的不错,至少沈清泉很是满意。

  一路上就很累,还喝了不少酒,沈放早早就睡了。

  等再醒,就跟着爸妈来上坟。

  沈放知道这里面埋的是谁。

  “哥,弟来看你了……”

  简单整理一番,又奉上供品。

  也就算是完事了,一家人便往回走。

  王桂芝走的快一些,留下了沈放跟他爸两个人。

  “选的哪个?”

  “中戏。”

  “还得回来考试吧?”

  “对。”

  “那这个拍戏……”

  “爸,我已经接了一个不错的电影了。”

  “那就好。”

  父子二人聊的东西非常简单,但这往家走的路却好像变的很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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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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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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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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